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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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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5 17:35: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扫黑办(综治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

按照xx政法委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精神和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x综治办字[2018]15号)要求,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如下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1、开展法律政策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指导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吃透中央精神,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水平,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实行挂牌督办和异地交叉办案。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市扫黑办将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以排除干扰,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区县(开发区),由市区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异地交叉办案。

3、加强跟踪督导和重点整治。针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加强跟踪督导和重点整治,充分挥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机制

4、严格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严格资格审查,由组织部门会同民政,纪检监察、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一个一个“过筛子”,核实身份背景、有无前科劣迹、是否涉黑涉恶等情况,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坚决挡在门外

5、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各区县(开发区)党委要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该调整的调整、该撤换的撒换。对一些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由区县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带头联系,区县街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沉在村里抓实抓好。

6、建立和完善举报人保护奖励制度。对群众实名举报件件有回音,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完善的保护措施,发动群众有奖举报,更加广泛地获得群众的认同和支持。

7、加大对从事扫黑除恶岗位干部交流任职力度。对那些从事扫黑除恶工作重要岗位,成绩突出、作风过硬、“四个意识”强的干部,要加大交流任职力度,以保护和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8、加强扫黑除恶数据和简报信息材料报送。要及时编发简报,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的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和报送。其中数据表要每周四上午12时前向市扫黑办报送,信息简报随时报送,工作总结每月23日报送一次,以便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专项斗争动态情况


二、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要主动做好牵头,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成立专班,开展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工作细则,找准职责定位,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

2、要全力排查、督导推动。要按照市扫黑办3月21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对10个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摸排,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为精准打击莫定基础。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一线督办推动,对重大案件线索,必须进行全程跟踪督办。要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相关文件资料和案例,以迎接中央省委新一轮的督查。


3、要宣传发动、形成声势。为确保扫黑除恐专项斗争深入人心,积极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要制作扫黑除恶专顶斗争宣传横幅标语,充分利用主流蝶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村居委会公开栏、商铺LED显示屏等渠道广泛宣传。要及时向布阶段性成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案件线索,.扫黑除得专项斗争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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