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关于上报2017年上半年水利改革总结的报告
省水利厅:
根据你厅关于《关于报送2017年上半年改革工作总结的通知》,现将XX市2017年上半年水利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年度任务
根据《省水利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结合XX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XX市水利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重点加快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水资源管理、水生态文明建设、水价改革、水利投融资改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
二、全面推行河长制
1、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调研全市河湖管理工作,借鉴先进地市经验,精心编制市级工作方案。5月25日,市级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通过并正式出台。5月27日,四县三区工作方案全部出台。方案明确了我市淮河干流、6条内河、2条总干渠(涵盖2个自然湖泊和6大水库)的市级河长,以及136条河段、15个湖泊、水库的县级河长,量化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
2、印发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及市级河长技术负责人名单。明确21名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科级干部为市河长办成员,并配备28名水利或环保专业技术干部为市级河长技术负责人,协助市级河长、副河长做好河湖治理、管理、保护工作中有关技术方案论证、审查和技术把关工作。
3、认真起草河长制会议等相关制度。在省级工作方案规定的6项制度之外,调研、借鉴浙江、江苏等省市工作经验,增加河长巡查制度、河长制工作制度等两项制度,经过多轮讨论和修改,正提交河长制会议审定。
4、开展“一河(湖)一策”工作方案编制。与多家具有资质的科研院所进行磋商和比选,对全市主要内河干流进行分级调查,建立市、县两级河湖名录,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和市级河流基础资料收集、大纲编制等工作。
三、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
1、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和取水许可合并,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和洪水影响评价等审批项目整合。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服务指南,规范资料补正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书和不予许可决定书。
2、完善水利权力清单制度。开展权力清单年度调整工作,计划对我局现有43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并完善行政权力监管细则。推进行政审批在线平台建设,严格市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和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运行管理,确保所有办件按时办结。
3、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分级建立了水政监察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制度体系,加强水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水行政处罚量化标准培训,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细化分解依法行政年度任务,加大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和监督力度,推进了各项涉水事务的依法统一管理。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法律六进”、水法规知识竞赛、水利骑行队“走基层进万家”等系列活动。
四、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1、实施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出台市县级水资源双控行动方案,结合全省水资源“双控”行动专项检查,进一步梳理双控方案的落实情况,明确细化措施,逐步将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开展情况列入水资源管理各项考核。及时将2017年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四项指标分解下达到县区,落实各项考核内容。完成2016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万元GDP用水量考核工作。
2、严格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水功能区管理初见成效,全市列入省级考核的水功能区29个,上半年达标26个,达标率为90%,出现问题的淠河、杭埠河、沣河水功能区及时进行了整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累计排查入河排污口296个,核查保留182个。迎接中央、省环保督查,按时完成7批次8个案件办理工作。
五、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1、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年计划实施7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项目,治理流失面积139.4平方公里,总投资6970万元,已下达中央资金3880万元。目前,金寨县姚冲小流域已于5月20日开工,建设进度15%,裕安区陶家河小流域于6月13日挂网招投标,计划7月下旬开工,金安区龙王岩小流域已开工,霍山县、舒城县初步设计已审查待批。
2、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继续按照《XX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实施,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工作,为验收做准备。金安区张店镇洪山村列为第一批水环境优美乡村,已通过验收。金安区双河镇草堰村、金寨县麻埠镇全山村被列为第二批水环境优美乡村,正在审查验收资料,7月下旬组织验收。
六、建立健全水价机制和水权制度
1、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金安、裕安、舒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其他4个县区正在谋划实施方案、筹备改革资金。目前,金安、裕安区、舒城县年度计划已审查,计量设施及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陆续实施。金安、裕安已完成水价测算,建立相应农村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区财政分别安排精准补贴35万元、20万元,节水奖励资金24万元、15万元。舒城已完成农业水价成本测算,待省级批复,精准补贴和节水方案正在制定中。强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组建,成立了裕安区徐集东方红农民用水者协会、丰泉水利管护有限公司,金安区明泉用水合作社,舒城县源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加快推进水权制度。参照水利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方案》,积极探索“水资源确权”,选择一条河流开展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
七、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新模式,积极推进PPP项目建设,市级项目淠河总干渠(九里沟-青龙堰)东部新城段水利综合治理投资22.95亿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已经市PPP领导组批复,7月底招标;淠河XX城南水利枢纽工程已列入省发改委PPP项目库,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县级霍山县淠源渠水生态文明治理、裕安区独山特色小镇、金安区龙潭河、烤炉寨水库等PPP项目已陆续开工。金寨县中小河流治理、金安区丰乐河防洪治理、裕安区西淠河综合治理等项目采用融资方式,累计筹资16亿元。
八、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水利建设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履约行为,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省水利厅要求,我局安排专人负责辖区范围内在建工程广域网考勤和中标企业项目班子人员公示工作。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更新信息,为省水利厅提升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2、健全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制度。做好初步设计审批主体转变后与省水利厅、市发改委相关工作对接,制定规范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工作措施。根据XX市发改委六发改投资函〔2017〕85号文件精神,1000万方以下小型水库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到县区,由县区发改委负责审批。目前我市审查的金安区硃砂冲水库、霍山县桃源河水库2座新建小水库初步设计文件均按照现行审批程序执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由我局配合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审查,市发改委批复。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按照省水利厅下达的前期工作责任表执行。目前,我市纳入《安徽省灾后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中的25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由省水利厅负责批复13条,我局负责批复2条。
九、抓好水利领域改革
1、推进市管河湖管理划界确权。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中,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划界确权作为“一河一策”方案实施的基础内容,要求各县区制定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市本级城西湖闸管理所、市淠河城市防洪局已经着手制定详细划界确权计划,预计8月10日前完成,今年10月底完成划界埋桩工作。
2、继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和农水项目“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试点,在舒城、金寨、霍邱实施农村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目前总体进度72%。三个县区均出台了《县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方案》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制度)》,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晰项目建设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颁发“两证一书”。管护经费按照每亩100元/年标准落实到位,主要来源于涉水工程提取1%的管护经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一事一议”奖补、受益主体自筹等。
3、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发展绿色小水电,推进新一轮增效扩容改造,“十三五”规划内27座水电站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
十、推进水利执法试点和科技创新
1、加强水行政执法试点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以上用于河道采砂管理和水利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城西湖闸管理所水利综合执法基地人员、经费、设备保障,指导霍山县开展第二批综合执法试点建设。把河道采砂管理作为重点,通过远程监控、联合执法、村民自治等方式,共组织专项执法和日常管理950余次,取缔非法采砂设备3500余台套,实现淮干非法采砂机具全部拆除。指导裕安区开展采砂综合整治,关闭22家到期砂场,关停金安区到期砂场。
2、加强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组织开展科技下乡(基层)活动,积极联系省水利厅科技处对金安区朱砂冲水库使用的发泡模板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进行技术鉴定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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