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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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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9 15:4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2016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搬迁移民和社会扶贫等工作思路,打赢脱贫攻坚战总目标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2018年“脱贫摘帽”目标,狠抓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精准建档。按照“一户一档”建档立卡要求,将全县70257贫困人口的基本信息、贫困状况、致贫原因、施策路径、帮扶规划、脱贫计划等详细资料规范整理,准确详细录入系统,实行分类扶持。同时,定期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三年滚动计划,以户为单位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销号,对2016年已脱贫贫困人口24554人实行退出管理,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2.整村推进(村庄整治)。上级安排我县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3300万元。其中:根据我县“十三五”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和今年贫困村退出要求,整村推进项目共安排215个,计划总投资5707.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300万元,安排在32个2016年退出贫困村的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183万元。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推进全县130个省级扶持贫困村建设,完成32个贫困村退出任务,全面完成重度脱贫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


  3.产业扶贫。上级安排我县2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安排项目39个,其中:产业扶贫贷款贴息项目1个安排资金915万元,用于贫困户贷款利息补贴;扶持34个农民合作社项目37个,资金1020万元,围绕县级扶贫主导产业发展产业的以贫困对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30万元,每户贫困对象直补不超过4000元,同时安排资金用于合作社产业设施项目建设;贫困村“农村e邮”精准脱贫站建设项目1个65万元,在全县65个“十三五”贫困村建设“农村e邮”精准脱贫站,为贫困村村民提供农产品上线销售、网上购物、代缴水电通信费、代售火车汽车票和小额存取款、包裹取件寄件等服务;优先支持贫困对象参与建设‘农村e邮’精准脱贫站。


  4.搬迁移民。上级下达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总数为1630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22人,同步搬迁人口9780人,2016年,全县计划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628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75人。我县建设集中安置点8个(其中进城进园安置点1个,乡镇集中安置点5个,中心村安置点2个),进城进园安置点位于经济开发区;5个乡镇集中安置点分别位于XX镇老圩村、茶园乡圩镇、杰村乡圩镇、XX乡圩镇、江背镇圩镇;2个中心村安置点分别位于杰村乡含田村、枫边乡箬坑村。


     5.“雨露计划”。2016年度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实行网上申报,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补助按照人均补助1000元标准进行发放。“雨露计划”的实施有效增加了贫困户“造血”功能。


     6.社会扶贫。2016年,全县共有6家省直单位挂点方太井口、龙口睦埠、崇贤崇义、崇贤大龙、茶园富足、XX墩坵定点帮扶。市直单位有市地税局、市药监局等23家单位在全县25个乡镇定点帮扶,县直有87个单位分别在全县304行政村定点帮扶,据统计,国家民政部,2016年下拨帮扶资金5365.18万元,国家烟草局支持XX项目资金2.6亿多元,国土资源部提供了许多土地使用优惠政策,省直单位援助XX项目资金960万元,市直单位援助项目资金180万元,同时全县有82家民营企业与全县130个扶贫重点村结对帮扶,并提供技术、信息、资金等帮扶措施,为当地村民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有效改变了村容村貌。


    二、资金项目管理情况


     1.专户专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报账制。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是由项目单位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后,向县扶移办和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县扶移办组织财政、相关乡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好《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全部签字,然后项目单位开具正规发票,凭《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拨付申请书》、发票报账。


    2. 阳光操作,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各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内容、相关要求等都在村一级公示,及时向群众公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3. 跟踪问效,建立多方监督、检查制。县扶贫办为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配合纪检部门做好拨款情况监督,加强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4.落实了项目验收第三方审计制。所有扶贫资金项目在初验收后,组织第三方审计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足额到项目。


  四、扶贫成效


  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关于下达三年脱贫滚动计划的通知》(赣开发〔2016〕10号),我县2016年贫困人口脱贫任务24554人,我县实际上报脱贫任务6754户、24554人。按照《关于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6〕68号)确定的退出标准、退出程序、抽查样本规模及评估办法,聘请江西理工大学进行模拟考核,所抽查贫困户样本数640户全部符合脱贫要求,贫困户脱贫完成率为100%,完成了当年减贫任务。


     贫困村脱贫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关于下达三年脱贫滚动计划的通知》(赣开发〔2016〕10号),我县2016年贫困村脱贫任务32个,我县实际上报脱贫任务32个。经我县抽样调查核实,共抽查2016年预退出贫困村32个。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6〕68号)要求的抽查比例,我县自评抽样比例达100%。我县抽样贫困村达到脱贫退出要求的有32个,退出计划贫困村合格率达100%,完成了当年减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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