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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市发改委2016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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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8 15:0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发改委2016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近期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骆惠宁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引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委强化机关“三基”建设,加大党建工作统领发展改革工作的力度,主要完成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基层党组织换届、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层党建七项重点任务,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助力全市赶超进位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对所属各党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排查。


一是提高认识,全面覆盖。专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责任人、认定范围、开展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各支部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立即开展行动,充分利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平台,将全委258名党员名单全部调出,一一对应分发给各党支部,做到党员排查工作全覆盖,确保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全力查找。各党支部认真核实本支部所属党员的身份信息,并对近年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情况进行排查,对集中排查中联系不到的党员,通过支部找党员、党员找党员、进社区以及通过公安部门问询查找等多种渠道,查找有价值线索,全面获取失联党员相关信息。通过排查,我委党委所辖原市地铁局和钢铁集团党支部因企业破产多年造成的9名失联党员,目前已全部取得联系。


三是建立台账,规范管理。机关党委通过查阅党员人事档案等方法,认真核实了所有党员的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身份信息,建立健全了党员台账,规范组织管理。


存在问题:由于原市地铁局和钢铁集团党支部因企业破产多年,所属党员外出务工、异地居住等情况居多,比较分散,不便于管理。另:原市地铁局4名退休老党员,个人意愿将组织关系转接给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党支部,但因4名党员一直享受党费减免政策(2001年经市直工委批准予以减免),组织关系也因此未能办理转出手续。


下步打算: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严格管理,做到不断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探索新举措,取得新成效,努力促进我委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组织建设,按期进行换届。2014年2月,经市直工委批准,我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由7名同志组成的新一届市发改委机关党委班子,同时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召开全委会,选举产生了书记、副书记并明确了各委员分工。


2015年,针对发改、物价机构合并的实际,为确保机构改革后党组织工作及时跟进,有序衔接,委党组把重构委基层党组织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市直工委、市直纪工委的领导下,经过精心组织,6月份启动,在8月份圆满完成了机关党委、总支和支部三层组织架构工作。补选组建了由9名委员组成的新的机关党委班子,选举产生了5名纪委委员,设立了机关纪委。重构委机关支部架构,选好配强5个机关支部班子,支部书记均由委党组成员、副处级领导担任。阳涉煤运有限公司总支及下设4个支部、老干部支部均按照规定完成了换届工作,老干支部书记是委里的“老党务”,2 个总支书记都是阳涉公司、焦化集团的“一把手”。改选后的机关党委下辖2个党总支、14个党支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提高。


(三)关于党费收缴情况


我委机关党委下辖2个党总支、14个党支部,现有党员258名。其中:委机关党支部6个(含离退休老干部支部1个),共有党员141名;市阳涉煤运有限公司总支设4个支部,共有党员46名;市焦化有限公司总支设2个支部,共有党员58名;市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支部5名党员;市地铁局支部8名党员。


    多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委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6月初,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强化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等党费收缴的各项规定,严格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按照相应的比例和标准按时收缴党费,较好地完成了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缴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党费收缴专人负责。机关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亲自抓,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为具体承办人,党办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对在职党员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对离退休党员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对困难党员按照市直工委批准的缴交额度执行。每年党委办都会核对在职党员的工资总额及离退休党员的离退休费并严格按比例造表计算好每个党员的交费标准发到各党支部收缴党费。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将当年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广大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交纳党费,对于个别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对一些身体条件不好,不在本地居住的离退休党员,老干党支部或党委办亲自到家里或通过其它多种方式收取党费。


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认真执行交费登记程序,党总支、党支部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党委办,党委办开具收据、统一收集,通过指定银行以现金交款方式全额上缴市直工委。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存在问题:一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未能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垫付的现象;二是部分离退休党员随子女在外地生活,地铁、钢铁公司支部党员联系不便等等,交纳党费不够及时,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下步打算:我们将在市直工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党费收缴工作中,健全完善党费缴纳制度,进一步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


着眼长远和可持续性,把扶贫济困、脱贫攻坚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解民忧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切实抓好抓实,稳步推进农村脱贫致富。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委领导多次深入扶贫点平遥县丰盛村,了解掌握基本情况,与当地干部群众共同研究和落实脱贫措施,并开展精准扶贫。6月25日,我委开展了精准扶贫入户对接“党员先锋行”活动,委党组书记、主任武亮带领全委111名党员干部深入定点包扶村平遥县丰盛村,与237户贫困户进行了入户对接,建档立卡,确定帮扶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扶责任。党员干部与群众谈心交心,了解生活现状,听取群众呼声,并慰问了特困户和老党员。


二是科学施策,因地制宜。今年初,委主要领导通过多次实地调研、与平遥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结合丰盛村地理环境等实际,确定了发展乡村旅游扶贫计划,并由我委自筹20万元用于该村村容村貌改善、标志标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目前,“山水丰盛”石刻、平坝、凉亭、简易停车场等已基本完工。同时,我委帮助扶贫村向市下乡办、农业、林业等部门争取筹资21.23万元,用于修桥、森林绿化、高产玉米试验田和核桃林后续管护。通过市财政和县委领导协调清回财政往年欠款21万元。春节、“六一”慰问共送去价值6960元慰问品。


三是对症下药,成效显著。针对该村种植新品种核桃树5000余亩但因缺乏技术指导,产量及健康状况不理想的问题,10月9日,我委邀请市林业局王玉杰副局长及果树专家一行5人深入帮扶村平遥县丰盛村,针对新老核桃树的管护,对丰盛村的31名村民代表进行了现场培训和讲解,有效的提高了骨干村民的核桃树种植管护技术,预计在2018年核桃树每亩每年为农民增收3000元左右,将有效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在农村用电问题上,我委还帮助丰盛村的一个自然村大虎岭村协调解决电费问题,由原来的0.8元/度降低至0.477元/度。我委围绕产业、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帮助驻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4年的2450元增加到2830元,受到市委下乡办和平遥县、乡、村干部和群众的好评。

四是情系百姓,反应迅速。八月份,平遥县遭遇连续强降雨影响受灾严重,我委驻村工作队第一时间深入到驻村受灾最严重的贫困户家中进行实地查看,对受灾群众进行安抚和疏导。帮扶责任人也第一时间与帮扶对象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了受灾情况。委领导专门召开党组会,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与市财政沟通,协调我委经费5万元用于受灾严重户和孤寡老人的灾后重建和慰问。同时,积极争取到上级部门救灾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帮扶村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和补充困难群众灾后重建物资等,积极帮助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五、抓严抓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


   我委始终坚持以学习为重点,大兴学习之风,突出学习重点,拓展学习领域,健全学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领导干部讲党课、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多种形式,扎实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一是抓好各级党组织的理论学习。把党组中心组学习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组思想政治建设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形成了以中心组学习带动各级党组织学习的氛围。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坚持以党课教育为主要形式开展党课学习,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带动广大党员利用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突出发改特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发改委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升推进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核心,把“学、思、研、述、评”五个字贯穿于综合素质提升全过程,做到学思互进,述评并举,全面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同时,充分依托“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与“xx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两个平台,切实抓好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培训。


三是抓好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委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70余人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进行廉政教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检点工作中是否有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政治素养。邀请市委党校教师专题辅导授课,委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学习体会,牢记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同时,用身边的事教育警醒身边的人,在全委干部职工中通报发改委原投资科科长刘斌受贿案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用活生生的身边事教育大家,认清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从这些身边的反面教材中吸取教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记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委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为主线,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坚持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委机关工作“五同步”。2月29日召开全市发展改革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委党组书记、主任武亮就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突出“五个强化”,抓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委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安排意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委主任与副处级以上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三个层级签字背书,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委党组制定出台的党员干部工作约谈、廉政谈话、任前廉政审查等9项制度,实行科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终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四是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贯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委党组统一领导,依托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机关党委发挥牵头作用,具体组织实施。委党组、机关党委分别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通知》。7月8日,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24日,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通知》。各党支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认真组织支部所属党员学习,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五是抓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我委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规定步骤、程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相互批评坦诚相见、真刀真枪,点准了“麻骨”、戳到了痛处,挖出了根源、明确了方向,达到了增强党性、凝聚共识、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委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在“两学一做”四个专题的组织生活会上,担任党支部书记的领导干部带头围绕生活会主题,联系个人思想、生活和工作实际,个人成长进步经历,坦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与支部党员一起交流发言,自觉查摆问题和不足,主动接受批评,在推进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上走在前、作表率,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通过与普通党员谈心交流,更加具体地了解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情况,密切相互间的联系,更好地发现自身不足,进一步提升工作的能力不平。


    六、关于党员违纪违法情况


经过排查清理,我委原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刘斌,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2014年6月18日,榆次区人民法院以《刑事判决书》([2013]榆刑一初字第80号)一审判决刘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经2015年10月12日市发改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斌开除公职处分。并根据xx市直工委《关于给予刘斌开除党籍处分的批复》(市直工发〔2015〕3号)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经市发改委党委会通过,决定给予刘斌开除党籍处分。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党建七项重点任务作为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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