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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关于2017年度区委信息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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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 10:25: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2017年度区委信息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工委,各局、处、公司党委(党组),区级机关各党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加强区委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工作目标督查考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各单位


二、区委信息考核依据及评分标准


(一)采用信息情况统计考核本年度各单位信息在《XX信息》普刊、增刊、专报三种刊物的采用情况,普刊每采用一次计为2分,增刊每采用一次计为4分(领导请假信息为必报信息,不计分),专报约稿信息一次计为2分,每采用一次计为4分。


(二)领导批示情况市领导批示一次计为8分,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批示一次计为6分,其他区领导批示一次计为4分(跟批不累计加分)。


(三)顶岗培训情况顶岗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或缩短。每排1人顶岗培训满1个月计为4分。


(四)日常工作情况主要包括:领导重视信息工作情况,单位内部信息网络建设及信息员队伍建设情况,信息报送情况,信息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存在有关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现象,能否按时保质完成区委办公室下达的信息约稿任务等。


三、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区委信息部分评分方式根据《XX区各单位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及区委系统执行力专项考评实施细则》,区委办每年可依据全区各单位本考核年度信息上稿条数、质量得分和日常工作情况,酌情打0-2分。


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未完成年度信息定额目标,按照“未完成分数÷定额分数×考核分数”的公式计算扣分; 2.出现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区委办公室下达的信息约稿任务,每次扣0.1分; 3.连续两周零报送,每次扣0.1分; 4.出现重大信息迟报、漏报、误报情况,每次扣0.5分; 5.最终考核得分以2分为上限,0分为下限。


四、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评比标准


1.上稿得分必须达到或超过定额分数;


2.总得分在相同定额分数各单位中名列前茅;


3.认真、及时、高质量完成区委办信息科约稿任务;


4.信息工作人员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性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


5.有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优资格。


五、考核时限本办法适用于2017信息考核年度(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本考核办法由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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