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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环保工作五年(2012-2016)总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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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 10:1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2-2016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2012-2016以来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和※※市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汇聚力量,着力打好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近年来,在全局共同努力工作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从弱到强,取得了长足发展,环境保护工作在※※市综合排名从末位挤进各县市区前列,特别是2015年以来,在※※市各县市区综合排名从第11名上升到第4名,一举递进7个名次,挤进第一方队,空气质量排名各县市区第二位,创历年来最佳。现将近年来我市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2016年总体工作及2016年度总结  

    (一)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2年以来,先后开展了黄标车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的一系列工作。特别是2016年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年,采取超常举措全面开展扬尘污染整治、锅炉取缔整治等方面的专项活动,均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全市共淘汰黄标车900辆,“黄改绿”126辆,发放补贴543.8万元。开具异地机动车转入环保证明4283份。二是扎实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按照“全面出击,重点突破”的原则,深入开展了油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全市正在运营的44处加油站点全部完成油气回收装置改造。三是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现有5家voc治理企业的监管力度,并督促其尽快完成重点企业高压管道的检测与修复,于2015年底督促5家企业全面完成了VOC治理任务。四是开展燃煤锅炉治理。特别是2016年以来,进一步加大锅炉治理力度,采取环保牵头,乡镇“属地管理”,多部门配合等推进措施,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治理,截至目前,我市锅炉整治综合排名列※※市第一位,其中177台10t以下燃煤锅炉,已有174台完成综合治理;5台10t以上燃煤锅炉中,※※热电投资1380万元建设了※※热电脱硫脱硝除尘减排工程,260吨锅炉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年可减排二氧化硫1438吨、氮氧化物390吨,其他4台75蒸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正在开展招标工作。5家10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并联网运行。五是推进扬尘治理。2016年以来,强力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目前,全市14家大型堆场料场已有9家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防尘措施,其中5家已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乡镇小型堆场料场治理实现突破,基本实现洒水覆盖;9家建筑工地全部落实防尘措施,达到六个100%管理要求;城区道路按要求实现湿式机扫作业。六是积极向上争取大气污染专项资金。14年以来向上争取大气污染专项资金530万元,用于企业锅炉烟气排放升级改造。今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前三季度空气质量关键指标PM2.5浓度同比改善12.7%,PM10浓度同比改善10.2%。二氧化硫同比改善29%,氮氧化物同比改善10.3%。  

(二)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2012年以来,以代表※※省接受国家环保部对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核查为契机,不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程,积极构建“治、用、保”并举的污染防治体系。期间累计投入资金18855万元,实施了33个重点环保工程,对涉及工业、生活、农业三个领域的污染源进行“同防同治”。在“治”上,一是抓重点源监管。对全市5家重点排污企业排污口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全天候实施监控,确保外排水水质达标排放;对畜禽养殖外排水监督管理,引导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改变养殖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实施“再提高工程”。对淀粉、化工等行业中的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再提高工程,先后督促中谷淀粉等5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实现废水达标排放;三是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对5家企业清洁生产体系审核。在“用”上,一是从全市层面,依托污水处理厂,投资2000万元建设了中水回用工程,提高中水回用率。目前,日回用中水2万吨,主要用于道路喷洒、农业灌溉和景观用水,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水资源的内部循环利用,减少废水排放量;二是从企业层面,调动污水循环使用的主动性。把中水回用作为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加大推进和管控力度。※※糖业集团投入2000多万元引进了生化处理系统,日回用中水量1200多方,日发电量16000千瓦时,每年外卖颗粒污泥1000多吨。通过综合利用污水,变废为宝,既解决了公司的环保问题,又节约了能源,同时还为企业增加了经济效益,做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结合。

在“保”上,一是加强生态保护,投资2000万元,建设潜流湿地1.5万平方米、表流湿地16.2万平方米,日处理污水3万吨。同时,我们以※※干渠人工湿地为核心,还投资8000万元建设了“千亩湿地”工程,以※※河、※※河、※※桥沟、※※河“两横两纵”河流为依托,通过修整河道和绿化改造堤岸,拓宽水面15万平方米,种植各类水草23万株、乔灌木35万株,形成了总面积达130万平方米的千亩湿地景观。二是进行全面维护,对※※河、※※干渠进行了河道综合治理,在※※干渠和※※沟建设了两处环保应急拦河闸。2014年11月8日,环保部公布了核查结果,再次夺得了海河流域七省市及全国九大流域25个代表城市“双第一”的好成绩。2016年以来进一步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一是编制完成水流域控制单元达标方案(水十条)并通过专家评审;二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目前处理规模10000m3/天※※干渠人工湿地扩建工程已建设完成;※※镇湿地公园正在进行土建施工;※※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正在顺利开展。三是积极争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去年争取专项资金380万,修建完善了※※河湿地工程;今年又争取资金4300多万专项资金修建※※污水厂和※※河湿地工程。四是全力完成※※市水污染治理20项重点工作任务。※※市共有20项重点工作列入※※考核范围之内,其中我市已有11项工作通过※※市认定完成,另有5项工作已完成,正在等待※※市认定,其余4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三)多措并举,加大环保执法监察力度。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影响科学发展和威胁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彻底铲除境内“土小企业”。2012年以来,共清理取缔境内土小企业183家,特别是2015年下半年以来环保部门牵头,按照乡镇属地负责,各部门联勤联动,共清理取缔98家“土小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清理取缔全部土小企业,占※※市清理取缔总数的40%。2016年加强对各乡镇的日常巡查,严防“土小企业”死灰复燃,又对新产生的6家“土小企业”坚决清理取缔。二是封堵改造城区主要河流排污口。2012年以来对城区※※河、※※河沿岸排污口42个排污口进行了封堵治理,其中2016年对全市6家企业直排口,9个生活污水直排口进行封堵、治理,基本消除了河流两岸污水直排现象。三是加大环境更监管执法力度。2012年以来共出动监察执法力量8000余次,检查企业6500余次。特别是2016年以来,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明显加强,2016年前三季度出动监察执法力量2100次,开展环保专项行动3次,对环境违法企业下达处罚45例,移交公安机关1例,对环境违法企业下达处罚金额达276.7万元,强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大力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2016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省市要求,出台了《※※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起市、乡、社区(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在市环保局设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办公室,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已经建立区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五个监察中队分别在※※、※※、※※镇、※※、※※设置派驻乡镇(街道)环保机构,落实了乡镇(街道)办公场所,配备了办公设施,装备了执法设备,负责各自辖区环境监管和三级网格建立、运行的指导工作。三级网格体系在各乡镇(街道)都已建立,明确了责任划分,设立了领导责任人、主体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目前,按照上级要求,全市17个乡镇(街道)均已建立环保工作办公室,配备至少3名专职环保工作人员,乡镇环保监管体系已逐步建立,环境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  

    (四)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测水平。一是做好全市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对全市9个河流断面每月进行3次监测;对※※市的国控、省控、市控重点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定期进行监督性监测,确保重点工页企业达标排放;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开展企业委托监测,2012年以来来共完成企业委托监测70多家,竣工验收监测60余家,室内监测20余家的监测。随时开展执法监测,自2012-2016年共完成执法监测数据300余个,为环境监察执法提供强力支持。二是完成重点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联网。对我市重点污染源※※热电厂、※※淀粉糖厂、污水处理厂、※※五金、※※农药厂(停产),和※※河河流断面监测点位的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日常监控任务,为环境保护提供数据支持。三是建设自动水质、空气监测站。五是稳步推进空气自动监测站房和特征污染物监测站房建设,提升空气质量监测能力。2014年10月完成三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并成功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接。2016年又开始建设6处水气自动监测设施,建成后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空气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其中2016年以来,前三季度对全市9个河流断面每月进行三次例行监测,共出具监测数据124个;引黄调水期间对我市出入境断面的加密监测工作,共出具监测数据42个;完成企业委托性监测27家,验收监测21家,室内监测9份,执法监测70多次。完成※※乡镇空气监测站建设安装,※※河※※桥闸、前进沟入※※河闸、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出水进※※河前三个简易水质监测站的建设项目目前正在组装设备。铁营VOCs级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已招标确定建设单位。
  
    (五)提高环保业务审批效率,积极开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一是为彻底扭转环保审批效率低的局面,提高业务科室的工作效率和方便群众日常业务办理,※※市环保局自15年改革审批机构、队伍,调整充实业务科室人员,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在局内部进行了机构改革,整合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总量指标控制、黄标车淘汰等行政审批事项,成立行政审批科,审批科整编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2012以来共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155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0个。其中2016年共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50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9个。二是积极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今年以来,为紧紧抓住可以补办环评手续最后一年机会,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使企业搭上补办环评手续“末班车”积极推进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出台了《※※市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和发展省文件精神,解决一些审批瓶颈问题,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属地管理的要求,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持续抓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省政府清单内32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已完成审批的共22家,淘汰取缔6家。列入※※市政府清单内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共202家,目前65家已完成审批,86家正在编制环评文本。  

(六)突出生态创建, 打造宜居城市。一是以创建省级生态县(市)为契机,迅速掀起增绿、净水、治气、护蓝生态建设新高潮。启动“生态乡镇”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了生态市建设。2012年至今,在全市17个乡镇街道中,2013年※※街道、※※镇2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2014年※※、※※、※※、※※、※※5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2015年6月,※※、※※、※※、※※、※※、※※、※※7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二是积极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向上级环保部门争取※※街道※※社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资金35万元,该项目拟采用一体化生化法工艺,处理生活污水200m3/天,设计出水浓度COD小于60mg/L,氨氮小于6mg/L,目前,已完成验收,并于※※政府完成移交工作。2015年,在※※镇※※社区、※※※※社区、※※镇※※社区、※※镇※※社区建设的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处理工艺,处理能力200m3/天,出水COD、氨氮等浓度均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已全部通过验收。三是积极争取上级生态专项资金。2016年完成《※※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申请上级专项资金,用于2018年、2019年建设乡镇村庄污水处理设施。为※※镇争取生态补偿资金8万元,根据依托希森三和有机肥生产项目,建设了晾晒场及生产线,为做到防渗、防雨,巩固项目成果,收集镇驻地及周围村庄的畜禽粪便,消除农村畜禽粪便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四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初步开展。2016年以来,为加强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污染物场地排查工作,统计完成各乡镇工业企业污染场地信息,为下一步土壤污染防治奠定基础。五是开展全市畜禽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建设情况。目前已统计完成全市规模化及非规模化养殖场及养殖小区的底数,规模化养殖场402家,非规模化养殖场537家。 
 
    (七)落实减排措施,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2012-2015年,针对“十二五”减排目标和※※市总量减排工作计划,以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为基本手段,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通过※※热电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牧业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项目,如期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2015年四项污染物均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同2010年相比较,2015年我市化学需氧量(COD)下降13.1%,“十二五”减排任务完成率为101.4%;氨氮下降12.2%,“十二五”减排任务完成率为100%;。二氧化硫下降25.3%,“十二五”减排任务完成率为138.9%;氮氧化物下降10.9%,“十二五”减排任务完成率为153.2%。2016年,根据我市总量减排工作任务实际情况要求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计划,并对全市减排项目开展定期现场督导工作并指导减排项目建立健全减排档案和台账。  

(八)完善信访处理程序,提高信访处理效率。一是强化初信、初访的办理,抓好初信、初访的立案率和解决率;二是进一步做好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深入审核分析案情,把解决信访诉求与做好思想工作和依法处理结合起来,实行因案施策,对症下药;三是加大解决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凡诉求合理的问题不打折扣,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畅通信访渠道。在6812345、12369电话举报平台基础上,2016年又开通6812369环保投诉热线,同时依托乡镇网格化监管平台,各乡镇先后开通乡镇环保投诉热线,极大畅通了人民群众环境信访投诉渠道。2012年至2016年,我局共受理环境投诉(信访)案件3528件。得益于信访程序的的完善和效率的提高落实和土小企业的取缔关停,截至目前,2016年信访案件661件,同比下降17.5%,信访量大幅下降。  

(九)加强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确保全市环境安全。一是编制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完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正式印发,同时编制完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印发实施。二是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档案资料;34家重污染天气应急停限产企业编制完成现场操作方案和物料台账;27家企业按要求编制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三是积极落实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自2015年12月以来,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共启动应急响应14次。四是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监管,采取严格申报登记、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处置等有效措施,确保监管处置到位。目前10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对1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及20家医用射线装置单位纳入常态化监管,督促严格落实有关防护制度和措施。 
 
二、存在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锅炉治理不彻底。183台名单内锅炉中,尚有3台治理尚未完成,已进行管道切割燃煤小锅炉的整治还存在偷接偷烧的问题。另外,还存在183台名单外锅炉尚未全面治理。二是堆场料场治理工作进展较慢且标准偏低。我市商混企业及大型堆场料场普遍存在防尘设施标准低,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乡镇小型料乡镇小型料场还存在覆盖不严、道路未硬化,洒水次数少等问题。三是城区道路扬尘较多,洒水不及时,部分重点路段道路施工和小型建筑工地土方裸露无覆盖,存在监管盲区。四是农业面源治理薄弱。秸秆综合利用措施不到位,夏秋季节点火冒烟和垃圾落叶焚烧时有发生,存在监管缺位,特别是当前秸秆焚烧高发季节秸秆燃烧问题犹为突出。 
 
    (二)水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不够。一是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由于管网配套、运行费用等问题,大部分未运行或根本无法运行;还有部分乡镇政府驻地、社区还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形成黑臭水体。二是老城区雨污混流情况严重,且在雨水管道出口处修建一定高度的溢流墙用作污水管道,每当下雨或污水处理厂提升泵停止运转时,水位超出溢流墙,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三是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标准较低。目前我市水库存在无环评手续和达不到规范化建设要求问题。四是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目前大部分养殖场属于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多数没有环评手续,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甚至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污水直排现象严重,严重污染环境,水污染形势不容乐观。 
 
(三)环境信访问题依旧突出。环境信访虽同比下降,但依然存在量大,问题解决不彻底等问题。环境信访重点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气污染问题,其中城区异味,垃圾填埋场恶臭气味大等问题群众投诉较多;二是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投诉,多为散户养殖、且在村中,粪水异味对周围居民影响特别大,群众信访不断。未处理的养殖废水流入河流严重影响水质,也是造成我市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三是黏土砖窑投诉问题。我市仍有应于2010年以前淘汰的22家砖窑没有淘汰,群众砖窑污染投诉问题多次发生。四是部分重点企业尚存在环境问题,一直得不到彻底解决,重复信访情况严重。  
 
(四)违规建设项目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32家省政府清单项目还有4家尚未完成。此外,其他违规建设项目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不一,※※、※※、※※等乡镇(街道)进度较快,经济开发区、※※、※※等乡镇(街道)进度较慢。目前,尚有部分企业家认识程度不够,持观望态度,完善环保手续的积极性较差,对2016年是补办环保手续最后一年的认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对企业自身的重要性。  

    (五)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需进一步落实加强。17个乡镇(街道)已按标准建立起三级、四级监管体系,但部分乡镇(街道)还存在流于形式,四级监管网格培训不全面等问题。 
 
(六)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今年以来,全市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但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环境保护齐抓共管以及环境保护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形成浓厚的环境保护工作氛围。  

三、今后五年及2017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继续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实现“清零”目标。以划定“禁燃区”为契机,深入开展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整治活动,包括,工业锅炉、各乡镇(街道)经营性小锅炉、各行政事业单位采暖燃煤小锅炉,按类型分别明确了责任单位,确保各类锅炉实现淘汰“清零”目标。二是继续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实现规范管理“常态化”。在现有扬尘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对商混企业、堆场料场、建筑工地提出常态规范化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环保办主任的作用,减少扬尘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三是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窑炉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工作。根据《※※省窑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辖区内的窑炉进行全面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砖瓦窑、石灰窑等窑炉2017年底全部淘汰。符合产业政策、手续齐全,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由经信部门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实施技改。四是实施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整治。对重点对石油行业、有机化工行业、表面涂装行业、包装印刷行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进行全面整治。所产生的废气全面集中收集并吸附处理后达标方可排放,对有管道和储存罐的企业进行检测泄漏与修复。 
 
    (二)实施“流域整治”工程,进一步强化流域水环境整治。  

以落实“水十条”(《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切入点,实施“流域整治”工程。一是通过人工湿地建设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2017年投入3000万元新建湿地工程,年底前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切实发挥环保效益,改善※※干渠河流水质。二是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足纳管区域内工业污水集中处理需求的,完成升级改造;完成生态红线分区和边界详细勘定工作;2017年6月底前,对现有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和存储的企业开展防渗设施排查,不符合防渗要求的限期整改。按照治用保的策略,明确流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通过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村污染源治理,促进再生水循环利用,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预警与应急。落实《※※市流域控制单元达标方案》,逐步实现乐陵市城区2020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城市建成区消灭黑臭水体、城市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污水处理厂尾水进入人工湿地工程生态处理率达到80%以上、流域国控省控断面稳定达到V类水体为目标。
  
(三)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水平。一是完成市、县环保部门的任务要求,加强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确保省、市级环境监测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开展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排污申报核查等方面的监督性监测,及时为污染源监督提供基础数据。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为环境执法、排污收费、污染事故处置及时提供有效的监测数据和报告。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日常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数据和空气、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分析和判断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及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强化应急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按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规范环境应急监测行为,不断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五是开展涉水涉气重点企业要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按照上级要求督促企业逐步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并实现在线联网实施监控。 
 
(四)强化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加强项目审批的监管力度,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按照《※※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乐政办字【2016】51号),由畜牧部门、各乡镇逐步完成禁养区的养殖户取缔搬迁工作,逐步完善畜禽养殖粪便规范化储存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督促在适养区、限养区符合条件的没有环评手续的现有规模化养殖场补办环评手续。  

(五)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二是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市覆盖。三是明确管理要求,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四是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五是强化政府主导、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 
 
    (六)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力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做好各乡镇(街道)三级监管网格要抓好四级环境协管员培训工作,逐步加强基层环境监察硬件设施配备,提高基层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水平。二是创新环境监察执法机制。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确定被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检查人员。三是完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保审批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审批、监测和监察互通有无。四是提高监察频次。每季度抽查25%重点污染源做为环境监察、监测联合检查对象,对没有抽查到的重点污染源在第四季度全部纳入检查对象,确保环境监察质量。  

    (七)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17年,按照上级要求对我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开展第二次普查工作。  

(八)努力建设※※市大环保综合体。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整合全市环保资源,结合我市※※旅游资源,建设集旅游、生态科普、环境应急、监测、监察指挥于一体的大环保综合体。环保综合体主要用于环境信息应急指挥、以数字化交互媒体技术为主,融入数字沙盘、立体影像等高科技展示手段,全方位展示我市大气、水、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果以及普及环保知识和宣传法治教育,同时该项目建成后也将成为我市重要的旅游项目和环保科普基地。 

 
  
  
                            ※※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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