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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村级护林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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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21:2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村级护林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探索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是保护绿化造林成果、建设生态家园的迫切需要。如何加强护林员管理,有效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就护林员管理制度改革作一些探讨。  

一、基本情况  

乡辖10个村,79个社,幅员面积22.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44.57%。自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乡聘用村级护林员10名,管护森林面积690公顷。  

二、存在问题  

1、村级护林员整体素质较差  

(1)年龄结构不合理  

10个护林员中,35—45岁的2人,45—55岁的4人,55岁以上的4人,年龄普遍较高,森林管护工作需要爬山涉水,精力和体力消耗大,对巡山护林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特别是护林员自身安全方面。  

(2)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森林资源管理,护林员主要职责就是宣传政策,在我乡护林员队伍中,小学文化程度的比例占50%,其余全部中初中,文化程度低,使他们自身在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上深度不够,那么,他们宣传和执行政策也相应受到限制。  

2、管护成效不高  

主要体现在乱砍滥伐、偷拉盗运、乱捕滥猎、乱征滥占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且一些护林员管护不力,没有及时制止,也没有及时上报,造成森林资源的损失。森林防火宣传不到位,仍有违章用火的现象,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的落实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采取措施  

为了健全管护队伍,真正落实管护措施,进一步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完善护林网络,对村级护林人员的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   

1、规定任职条件  

护林员应熟悉当地“三情”,即村情、山情、民情,并居住在管护责任区附近;在当地群众中有一定威望,为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了解林业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家政策和林业有关知识。  

2、规范操作程序  

护林员要采取自愿报名或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确定聘用人员后,要在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报县林业局备案,发放上岗证。护林员必须持证上岗。  

3、切实履行职责  

为了有效实施森林资源管护,明确管理责任,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是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村要有行政领导联系;二是明确各村护林员的管理范围,实行“四定”责任制,即定任务、定责任、定报酬、定奖罚,将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头,抓细、抓实、抓到位;三是护林员要随时进行巡山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出动、早扑灭,速战速决减少灾害损失;四是严格报告制度,对在巡山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片区林业站报告,对情况特别紧急的(如森林火灾等)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排除。  

4、严格目标考核  

护林员目标考核要严格按照《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护林员奖惩办法》(暂行)和《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护林员考评标准》(发号)文件实施,并严格奖惩兑现。对考核不合格的护林员,要坚决予以解聘。  

四、几点建议  

1、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护林员的法律素质和护林本领。  

护林员承担着宣传、贯彻《森林法》、天保工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是我们联系群众的纽带,党的政策需要通过他们传达到千家万户,而我们现在的许多护林员对林业相关政策学习并不多,因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增强宣传和执行政策的能力,从而推进森林资源管理法治化、林业工作法治化。  

2、增强激励,不断提高护林员的积极性。  

林业机构改革,成立片区林业工作站,撤销乡镇林业站,林业工作人员编制减少,相应增加了村级护林员的工作量。同时,随着全国人均工资水平的提高,护林员的报酬也应相应增加。所以,要通过提高待遇的方式,实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认真履行好职责。  

3、扩充队伍,增强森林资源管护力度。  

(1)按管护面积聘任护林员。我乡地域宽广,地形复杂,山高沟深,山路崎岖难行,每村一个护林员,确实让他们有些力不从心,管护难度大。应按管护面积进行核算,按1000亩左右配备一人为宜。  

(2)设置森林资源监督员。生态建设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要充分发动群众,制定利益激励机制,鼓励他们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设立举报奖励基金。通过群防群治,随时监督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一步增强管护力度。  

4、加强协调,营造森林资源管护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村级护林员与村社干部关系的协调。特别是在村干部不任护林员的村,对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不协调,各自为政,相互之间工作配合不密切,因此,要调动村社干部的积极性,与护林员一道,共同管理。二是加强乡党委、政府与护林员的关系。特别是涉及乡实施的重点工程的生产、管护,如退耕还林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护林员不仅要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同时也要主动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中,协助乡搞好营造林工作。  

总之,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应对新时期、新形势下,林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以新的思路解决前进中的各种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生态建设成果,开创林业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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