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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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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4 17:4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报告



根据党中央关于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情况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工作部署、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市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决支持市监委依法履职,召开常委会议4次研究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指示3次,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在案件查办、力量配置、改革推进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4217个,处分2971人,移送检察机关130人。群众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越级信访量连续三年下降,XX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连续四年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市纪委监委机关被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护航脱贫攻坚,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


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保障全市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压茬推进专项治理。按照“一年一主题、一年一重点”思路,重点聚焦小凉山深度贫困地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3+X”专项治理、“脱贫攻坚纪律作风攻坚年”四向拓展行动、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四聚焦四行动”。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监委主任、监察专员抓落实工作机制,完善清单管理、提级管辖、联点包案、查否报告等制度,坚持扶贫领域议题优先议、线索优先核、问题优先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二是严肃查处违法问题。全市监察机关强化协作办案、交叉办案、直查直办,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露头就打,共查处问题924个、处分557人。严肃查处了马边彝族自治县原环保局副局长曾某某在彝家新寨项目中索贿、犍为县铁炉乡农技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康某某骗取涉农补助资金、峨眉山市大为镇楠香村原主任罗某某挪用产业发展基金、沐川县大楠镇金盆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吕某某骗取扶贫资金等严重违法案件,在全市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三是保障项目安全落地。参与制定《XX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XX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加强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协作配合,联合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暗访督导,推动解决问题。围绕农业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15个扶贫专项,聚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定点帮扶马边彝族自治县、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凉山州美姑县等重大项目强化监督。深入开展“明目行动”,解决工程建设质量、建设进度、资金管理等环节问题417个,处分55人,为XX实现全域脱贫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维护民生民利,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感


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执行、资金落实、项目推进等关键环节加大整治力度。


一是分行业领域开展治理。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深入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医疗卫生行业、人防系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就业培训领域、经信系统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启动养老保险、“窗口腐败”问题专项监督。结合XX本地实际,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工业领域专项奖补资金兑现监督,针对公租房管理乱象实施“阳光公租房”行动。2018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处分148人、移送检察机关24人、追缴退赔2532万元。


二是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揪出深藏于粮食系统的“硕鼠”,查处了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某、原副总经理刘某某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案件。清除啃食残疾人权益的“蛀虫”,查处了峨眉山市残联原工作人员方某某非法占有救济特定款物案。消除民生工程项目领域中饱私囊的“毒瘤”,查处了夹江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宋某某违规插手公交车采购及配套工程、公路改建项目等领域大肆收受贿赂案件,犍为县港航中心原工作人员曾某某套取财政资金案件。铲除影响惠民利民政策落地的“绊脚石”,查处了五通桥区住建局竹根房管站原负责人沈某某在公租房审批中收受贿赂、市中区棉竹镇张铺儿村原村主任汪某某套取土地青苗补偿款等案件。


三是搭建立体监督网络。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全市共派驻(出)监察机构123个、乡镇(街道)片区监察室33个、监察专员219名,配备村级监察工作信息员1309名,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在全省率先探索构建市县乡三级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心连心服务热线办理等情况纳入监测,相关做法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整合农业农村、财政、金融等监督力量,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联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对1272个行政村、社区全流程监管。建成“一卡通”发放和审批平台,推动217项补贴补助项目规范管理。开播“嘉廉话”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15期、“作风建设进行时”66期,“环保曝光台”954期,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安全出行、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急难愁盼”问题。


(三)雷霆打伞破网,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有“伞”必打、有“网”必破,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一是尽锐出战、精准发力。市县两级监委成立“打伞破网”领导小组,市监委抽调12名精干人员组建“打伞”调查组,建立线索排查、协同办案、督查督办、追责问责、警示教育和工作报告“六大机制”。与市扫黑办、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方面加强协作,确保“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推进。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采取上提一级、指定办理等措施确保有效查处。


二是重拳出击、深挖彻查。认真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31件、处分224人、移送检察机关21人。深挖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兄弟电梯”公司涉黑案,充当“保护伞”的原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刘某某被移送检察机关,4名公职人员受到处分。彻查彭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严肃查处了充当“医霸”“保护伞”有关人员,给予处分5人,市卫健委党组原书记李某某,原市卫计局副调研员、医政医管科科长余某被移送检察机关。严查为夹江县凤山非法采矿案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有关人员,给予处分6人,时任夹江县界牌镇凤山社区驻村干部、党支部书记等4人被移送检察机关。


三是边打边治、长效常治。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法,受理主动投案137人,处分75人,移送检察机关6人,适用“自查从宽”政策271人,有效整治了政法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分3批次对违法开采砂石、非法营运、旅游市场拉客揽客、黑车黑导等33类问题挂牌整治,着力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净化基层社会风气。结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暴露出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向各级党委、政府和主责部门发出监察建议9件,督促公安、住建、卫健、水务、交通等部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33项。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乱象,督促相关地区和主责部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村干部涉黑涉恶背景审查,清退撤换村“两委”干部60名,有力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二、工作初步体会和存在问题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举旗定向,得益于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有力领导,得益于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得益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体会和认识。


(一)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监察委员会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贯彻党的部署、执行党的决策、落实党的要求。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根本在于我们始终坚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发挥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构建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烦心、党群干群关系受损,更会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对触及群众痛点、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高度重视、及时回应、严肃查处,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必须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表现多样、成因复杂,整治工作是一个标本兼治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法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以监督执法的高质量保障整治工作的高质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依然易发多发。一是民生领域“微腐败”点多面广、新老问题叠加。侵害群众利益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治,因区划调整、换届干部变动而产生的新问题新表现开始出现。二是工作推进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区和行业部门在履职上还不到位、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导致个别专项整治聚焦不够,成效不明显。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能力有待提升。全市监察队伍专业型干部储备较少,个别监察干部对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行业领域知识储备不够,对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腐败和责任问题研究不透、发现问题能力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监委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高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赢得党心民心、厚植执政根基目标,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XX实现“三大任务、四区布局、五个提升”提供坚强保障。


(一)着力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监委作为政治机关的职能作用,当好党委参谋助手,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使整治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汇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依托人大监督资源,深化拓展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法法衔接,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持续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三)靶向纠治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保持强大势能常在,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重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窗口腐败”等问题专项监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重大案件查深查透,坚决清除向群众利益“伸黑手”“动奶酪”的腐败分子。以更高政治站位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完善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回访监督机制,推动案发地区和单位堵塞漏洞、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适用“四种形态”,保护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机制。加强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强化与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委工作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一体贯通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作用,夯实乡村振兴“基本盘”。用好“嘉廉话”阳光问廉、“环保曝光台”等平台,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推动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落地。


(五)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监察铁军。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持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在全市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着力提高监察干部查办案件能力水平。市监委重点抓好统筹协调办案和突破重大复杂案件能力,县(市、区)监委重点提高基本办案水平能力,派驻(出)监察机构、乡镇监察专员重点提升谈话、做笔录、写报告“三项基本技能”。加大专业型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干部选拔交流力度,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机制,严守监察权力边界,坚决防治“灯下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持续用力,担当作为,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取得更大成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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