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市委《意见》)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依据《一体推进 2021 年XX市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开展 2021 年XX区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总体目标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政治体检”作用,健全完善日常监督和动态考核机制,推动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深度融合,见“树木”更见“森林”,进一步形成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闭环,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
二、考核及分析研判重点内容
坚持贯通融合,检查考核区属各单位党委班子(含党工委、党组和不设党委、党工委、党组的领导班子,下同)、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并围绕《XX区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区《分析研判方案》)规定的研判重点分析把脉政治生态。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把抓落实贯穿始终,围绕“一个开局、两件大事、三项任务”开展监督,服务保障首都新发展,加快推进“三区建设”,高水平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
(二)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深入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主体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扎实整改。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并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深化标本兼治,将落实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督促祛病灶、挖病根,查短板、补漏洞,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三)强化管党治党制度执行,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聚焦《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区委分工方案,以及市委《意见》和区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各项工作要求,围绕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的责任清单,开展常态化、长效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紧跟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制度执行力。
三、工作主要方式
(一)日常监督和评估。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委巡察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委社工委、区审计局、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等考核主责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明察暗访、谈心谈话、参加会议、调研座谈、督查督办、线索处置、专项治理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全完善日常评估机制,协调区领导,组织相关责任单位,依据区委《2021 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区《分析研判方案》,开展日常评估和政治生态日常分析。各考核主责单位每半年(分别于 7 月 31 日和 12 月 31 日前)将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全年日常评估总体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日常监督情况的梳理分析,将阶段性监督重点“实时派单”,推动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提升监督质效。
(二)动态抽查和专题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全年动态抽查工作,研究制定动态抽查工作计划,统一调配力量,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老干部、审计等部门参与,充分发挥动态抽查灵活机动、全面深入、协同配合的优势,通过随机抽样或重点选取的方式,对区属各单位开展动态抽查。各考核主责单位要围绕《2021 年XX区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内容体系》(见附件)对重点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动态抽查重点,于 6 月 30 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工委、社会工委、教育工委、区国资委党委、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党组等压实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组织开展本领域本系统本行业动态抽查,并将抽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在日常监督、评估和动态抽查工作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针对典型问题、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直接组织开展或委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题检查。
(三)自查自评。区属各单位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党委班子专题会议,会同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围绕考核及分析研判内容体系,分析研判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政治生态形势,系统总结工作,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年底,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自评,重点查找不足,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具体举措及推进责任落实工作思路,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于 12 月 20 日前上报区委(书面报告套红头加盖公章,分别报区委主体办和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子版通过 OA 邮箱发送至区委办秘书二科和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区领导带队督查。选取问题突出或承担重点工作的单位,由区领导带队进行现场督查,听取汇报、指出问题、提出要求、推进工作。
(五)民意调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区统计局开展民意调查。民意调查主要内容为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评价以及被考核单位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成效。
四、结果运用及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好协调推动、督促指导作用,各考核主责单位履行好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化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一)督促问题整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考核主责单位要及时反馈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动态抽查或专题检查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经批准后向被考核单位反馈、督促整改。对区属各单位全年情况分别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反馈意见,要求限时整改,督促全面检视问题、抓好整改、促进提升。
(二)推进综合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研判、找准症结,各考核主责单位可对领域性、机制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向分管区领导报送,同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推动压实责任、完善制度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全年情况梳理分析,形成年度报告向区委报告,为区委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科学准确决策提供参考。
(三)共享考核成果。动态抽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问题进行分类,形成共性问题清单分别反馈相关职能部门,推进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年度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向区委组织部进行通报,作为对处级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按要求向区委巡察办反馈相关单位情况,为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参考。
(四)切实传导压力。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年度总体结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区委、区政府领导根据分工,对重点单位或问题突出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检查中发现的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2021 年XX区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内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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