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瓶装液化气运输环节隐患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果,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道路运输瓶装液化气运输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及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瓶装液化气运输等行为,打造规范有序的瓶装液化气运输,确保运输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治内容
(一)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公司从事瓶装液化气运输的行为;
(二)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擅自从事瓶装液化气道路运输;
(三)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四)集中开展涉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否取得《危化品运输证》的监督查处;确保运输车辆技术安全可靠,确保运输环节安全。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局属各部门、各企业的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査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
2、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切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1、采取高密度、高频率的巡查和“回头看”,跟踪监督有关运输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并收集、整改、制作相关过程文件备查。对违规运输等违法行为保持严管严控高压态势。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回潮。适时组织对各危货运输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2、各危货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杜绝排查盲区,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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