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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保障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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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19:0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公文学堂 于 2019-7-15 19:17 编辑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保障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9
根据《XX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党政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分解,结合《XX 2019 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十大提升工程”工作方案》与《XX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指标任务分解(2019 年版)》,为更好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服务保障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专项行动中的作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质效果,增强全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牵引,以法治XX、平安石景山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展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深化道德法治建设和文明创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高效廉洁、公平正义、诚信守法、安全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推动创建文明城区、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机构成立服务创城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主责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创城办、区人大法制办、区公安分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为社会工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集体资产监管办、区城管委、区文化与旅游局、区住建委、区应急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公园管理中心、区交通支队、各街道

三、任务分工

1.进一步落实《关于完善XX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石司发〔20173 号),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列为党校必修课,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行政机关集体学法、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法治实践教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2.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中发﹝2018﹞10 号),继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树立宪- 5 -法意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为重要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

主责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完成时限:11 月底前

3.推动宪法宣传实现基层全覆盖。扎实开展宪法进宾馆、进万家、进公共交通场所等活动。组织各宾馆、酒店的管理、运营单位遵循自愿原则,为客人提供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招贴画、宣传标语,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及公益广告,把宪法精神融入宾馆、酒店行业文化。在社区设立宪法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培养社区“法律明白人”,定期安排社区宪法宣讲。推动宪法宣传覆盖公交、地铁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站、停车场等交通场站和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公共交通服务窗口等。

牵头单位 :区城管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司法局、区集体资产监管办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行业

完成时限:8 月底前

4.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反邪教和反宗教极端思想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提高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意识。结合
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全力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围绕隐蔽战线敌情形势,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推送微信公众号、广告大屏等形式,提高干部群众反奸防谍意识。将国家安全教育扩展到社区、企业、机关和中小学,利用升旗、早操、课间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邪教、反宗教极端思想宣传,增强辖区居民群众的反邪教、反极端思想意识,努力营造防邪、反邪、反极端思想浓厚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5.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深入推进从严治党,抓住关键少数为工作目标,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立足
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落实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学法档案等各项制度。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服务大厅法治宣传设施建设投入,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法治宣传示范窗口。积极推动各级机关利用政务外网(XX·XX)法治宣传专栏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优秀法治文艺节目和“以案释法”案例等评选,营造机关浓厚法治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6.积极推进“法律进学校”。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继续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贯彻落实《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教材、师资、课时、经费“四落实”。团区委、区妇联积极配合区教委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加强对学校法治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工作。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等普法形式,开辟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第二课堂。积极推进“青春船长”普法活动,打造首都青少年普法工作品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主责单位:区教委

责任单位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7.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继续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配合首都中心工作,开展老旧小区、拆迁小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普法针对性。积极开展对社区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教育。在巩固社区“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上,逐步强化工作站法治宣传职能。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加强社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培养社区普法骨干。大力推进首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 2 次。加强社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法治宣传橱窗等普法阵地加大宣传。推动社区因地制宜,探索建设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文化景点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打造一批具有首都特色的社区普法亮点工程。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各街道

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8.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能力,大力推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加强国有企业依法治企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治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全区性国有企业集中学习。不断增强“法律进企业”活动覆盖面,以“两送”活动为工作抓手,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企业管理者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权,努力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不断提高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广播电视、局域网络和新媒体的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治宣传的内容和载体,提升企业法治氛围。

牵头单位: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集体资产监管办、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各街道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9.积极推进“法律进单位”。立足促进城市法治化管理,继续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社会良好法治氛围。在全区各单位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各单位不断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积极推进各单位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进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并根据单位职能和行业特点,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单位管理和服务紧密结合,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微博微信等宣传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培育典型,通过示范单位引领,率先尝试在全区医院打造一批法治宣传示范单位,带动全区法治宣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10.拓展“法律进交通枢纽”。立足推进首都法治交通,积极拓展“法律进交通枢纽”活动,健全首都公交、地铁、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枢纽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利用交通枢纽和交通站点各类宣传阵地,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拓展公交客运公司、地铁公司等交通枢纽法治示范基地作用,积极培育苹果园交通枢纽为新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速我区交通枢纽法治化进程。组织普法队伍深入交通枢纽工作一线,宣讲交通政策法规、宣讲国家安全与反恐法律知识、宣讲交通依法行政建设、宣讲交通立法活动、宣讲交通执法实践,解读首都交通发展规划,营造平安法治交通氛围,打造交通法治文化建设品牌。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各街道、各相关行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11.积极拓展“法律进景区”。立足提升首都旅游法治环境,积极拓展“法律进景区”活动,为进一步优化首都旅游、投资环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供良好发展空间和法治保障。要逐步建立健全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学法治度,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景区(景点)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原有宣传栏增加、开辟法治宣传区域,用于张贴法治宣传海报、挂图等普法资料。充分利用景区电子屏幕、广播、公示牌、宣传册等宣传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在适当时间节点举办主题鲜明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市民、经营人员、游客等遵章守纪、注重文明举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依法自觉履行义务。

牵头单位:区文化与旅游局、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公园管理中心、各街道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12.积极拓展“法律进商务楼宇”。立足提升商务楼宇法治环境,积极拓展“法律进商务楼宇”活动,不断完善商务楼宇企业法律服务功能。以商务楼宇企业普法需求为导向,通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法律咨询、调解纠纷、培训授课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在全区商务楼宇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切实满足商务楼宇单位法律需求,有效提升商务楼宇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力。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务楼宇企业执法巡查中的法治宣传,以文明执法提升法治宣传效果。要培养商务楼宇普法骨干队伍,不断探索商务楼宇企业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载体、新机制。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区总工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13.积极拓展“法律进军营”。立足提升官兵法律素质,积极拓展“法律进军营”活动,进一步满足官兵的法律需求。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开展法治讲座进军营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军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为官兵解疑释惑,为广大官兵及其亲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8 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各街道根据方案要求积极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快制定本部门创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2.方案要有针对性、可行性,紧密团结群众、发动群众,激发群众积极性、参与性,大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做好相关图片、信息文字等的分类整理、留存。及时发现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3.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发现普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与牵头部门共同商讨解决办法,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打下良好法治基础。




中共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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