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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公安局长在全市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班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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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2 19:29: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坚决把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推向深入打出成效
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特别是事关乡村振兴战略能否顺利实施的战略部署。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特别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同志的多次明确要求,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抓早动快,迅速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初见成效

2017年11月25日,市公安局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召开全市公安机关黑恶线索集中摸排动员会议,制定下发了《全市集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黑恶线索摸排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广泛发动群众,逐村组、逐社区、逐领域、逐环节对黑恶犯罪线索进行集中排查,从中发现和收集一批有价值的黑恶犯罪线索60条,涉及基层“两委”受打击处理干部75人,为集中收网行动打下坚实基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延安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为了确保首次集中收网取得实效,市局专门召开视频调度会,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从1月25日至2月10日开展收网行动。期间,全市共抓获涉黑涉恶成员160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4人,行政拘留76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6起,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涉恶类犯罪团伙12个,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95万余元。特别是市局提级查办的省督“8·23”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抓获闫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26名。初战告捷,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了一个平安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谋划布局,持续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针对专项斗争初战中出现的排查不充分、查处不深入、打击不彻底、县区不均衡等问题,市委政法委及我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强化措施。

一是广泛发动群众,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深挖力度。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和市打黑办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介,实行有奖举报,广泛发动群众,多渠道征集黑恶犯罪线索,切实营造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二是强化激励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摸排的线索进行分析研判,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对市委政法委移交侦办的线索,按照管辖分工,全部下发到各县区,指派专人负责线索核查工作,确保每一条线索都有明确结论。同时,对查结的黑恶势力案件,根据案情不同,设立奖励标准,强化激励效果,确保每一起案件取得实效。

三是科学调度指挥,进一步提升打击效能。对部分区域黑恶势力盘根错节、人脉复杂的实际,要及时调整办案思路,调整办案力量。该提级查办的及时交由市公安局专案组查办,该异地调警处置的迅速调警处置,绝不能延误时机,造成案件久拖不决、久侦不破的局面。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倒查。虽然公安部、省厅及我局多次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下指标,但绝不容许不作为和“零战果”。对此,市公安局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采取阅卷、座谈、暗访、约谈线索举报人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多次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得不到解决,被上级公安机关通报或被其他公安机关打掉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加强舆论引导,防止执法问题引发恶意操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在专项斗争中,更加注重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案,不枉不纵,确保精准打击,必要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同时,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严密监控网络舆情动态,严防恶意操作,确保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圆满成功,为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农民安居乐业及村级“两委”换届选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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