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 关于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
各工委,各局、处、公司党委(党组),区级机关各党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市委印发了《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体责任权责不清、落实过程虚化空转、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突出问题,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明确了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聚焦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构建了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完整链条。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不断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任务落地生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主动对表对标
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准确把握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通过多种形式将中央、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融会贯通。同时,在3月底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或动员部署会,主动邀请主管区领导参会,协调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组相关同志参会,全面研究部署本单位、本部门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到统一思想、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开展“一承诺两签责”
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作出公开承诺并主动接受监督,承诺书应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制定。同时,按照《意见》要求,用清单化引领责任分解,将责任内容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做到“三结合两跟进”,逐条细化责任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目标时限。责任清单应进行签字背书、体现个性特征,党委(党组)班子的责任清单要分解到每名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并由分管区委常委审核把关,签字背书;班子“一把手”要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要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由班子“一把手”逐一审定,签字背书(党政领导班子分设的单位党委书记、行政“一把手”分别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签订)。责任清单由各单位制定,处级班子和区管干部责任年度清单于2月底前报区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和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各级党委(党组)应注重签字背书实效、注重责任落实,涉及非中共党员的需制定《廉政责任清单》,岗位人员有变动的应及时签订新的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全覆盖。责任清单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执行市委《意见》,对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的重点责任内容以及重点防止和纠正的情形,严格落实责任,班子“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抓落实、廉洁自律做表率,班子成员要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严格按照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若干制度规定》,进一步抓紧抓实专题工作会、检查考核、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八项制度的落实;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特别是狠抓“一把手”监督;根据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党的领导制度、自身建设制度和监督保障制度,切实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执行《XX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按照督促工作、提高效能的原则,每位班子成员人手一本《记实档案》(非班子成员的处级领导干部填写与否由本单位自行决定),坚持一事一记、随做随记、客观真实。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的实施办法,落实市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在严防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的同时,切实把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的问题及早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开展述责述廉,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在2月底前在党委(党组)扩大会议(不设党委(党组)单位和部门在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上,采取现场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对2018年工作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以后每年度的述责述廉应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要严格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推进和加强下一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五、推进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各级党委(党组)既要开展全员性警示教育,又要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要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定期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凡是受到处分的都要在警示教育会上通报警示;坚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推进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利用“生命线的警示——XX区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
六、规范主体责任办运行
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办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人员稳定,规范工作运行,强化工作保障。有效搭建主体责任落实平台体系,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办统筹、协调、督促作用,切实加强对下级单位相关工作的指导、培训。
七、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要大力支持监察体制、派驻、巡察等各项改革任务。要与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组明确关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如定期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请纪检组列席本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等,为派驻监督和各项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和提供强力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自觉接受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真正实现“两个责任”的无缝对接和良性互动。
八、抓好各项问题整改
针对2018年度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建)考核和巡视巡察提出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按照时限要求上报整改报告,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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