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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狗患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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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 17:3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狗患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自全县集中开展整治狗患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逐步实施,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近一段时间以来,犬只免疫、登记工作进展缓慢,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散养、敞养犬只出现反弹,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当前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狗患集中整治工作治理成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的狗患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密部署。狗患治理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城区)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按照狗患治理要求,周密安排,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狗患治理氛围,狠抓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养犬户的自觉性,严防恶性犬只伤人事件的再次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严格犬只管理。各乡镇(城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辖区范围内所有犬只必须实现栓(圈)养,否则将视为野犬。城区由公安部门负责,各乡镇由乡镇政府负责对流浪犬以及不安规定栓(圈)养的犬只坚决予以捕杀。同时,严惩犬只扰民行为。犬只出户放风必须由成年人牵领,城区出户时间为每天20时至次日凌晨7时,携犬人应及时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严禁携(牵)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车站、广场、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犬只扰民、伤人的,公安部门依法对养犬人进行警告、罚款或拘留处罚。

三、狠抓犬只免疫和登记工作。各乡镇(城区)要在认真回顾总结前一阶段狗患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分析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把犬只免疫和登记工作作为狗患治理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实。畜牧、公安部门要切实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工作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狂犬病防治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犬类狂犬病或人感染狂犬病等疫情,应立即向畜牧、卫生、公安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对患有狂犬病的犬进行捕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到畜牧部门对犬进行检疫。拒不进行检疫的,由畜牧、公安部门依法对疑似染疫的犬进行隔离或捕杀。

五、加强犬只伤人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敏感性,高度重视犬伤人事件。发生犬伤人重大事件后要立即上报,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伤员,对伤人犬只坚决予以捕杀。对迟报、瞒报、漏报的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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