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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区安监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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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30 16:5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区安监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委会的具体指导下,我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自治区和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防控措施的落实。有效地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2018年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今年1-10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52起、死亡16人、受伤54人,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竹、危险化学品、农机、水上交通没有发生伤亡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主要成效

(1)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根据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制定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区政府与9个镇(街道办)、35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区直重点行业部门与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爆竹、建筑施工、工贸行业等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共计100多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我区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安全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出版宣传展报宣传近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消防、渡船、建筑施工等事故教训,版报采用图文并茂方式、语言通俗易懂,让群众深受教育。

二是加强对企业主、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今年4月25日和9月27、28日,我区针对企业主普遍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意识淡薄等问题。对全区近700多家次企业主或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职业健康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使得企业主首先树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开展全区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培训,约谈和巡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工作部署,我区在4月份开始组织分行业部门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培训及约谈工作,区安委会性的约谈在4月25日进行,共400多家企业参加,4月底区安监局会区建设局、桥圩镇、八塘街道办分别组织本行业、本辖区企业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培训和约谈,共计700多家企业参与了培训和约谈活动。

四是运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制定并印发了《2018年XX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同时组织召开区安委会、镇(街道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会议,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将于6月15日组织区安委会成员联合贵港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八塘街道办在江南工业园区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咨询日活动。

(3)安全生产大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区继续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突出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爆竹、民爆器材、水上交通、冶金等高危行业进行了集中打击和整治。据统计,全区排查安全事故隐患142起,立即整改142项;共查处道路违章违规行为200起;处罚违法爆竹经营店18家,收缴非法爆竹成品或半成品375件,价值4.5万多元。

(4)建立五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今年,我区列入贵港市级重点督办整治立项2项,XX区级9项,乡(镇)级立项29项,已全部落实了隐患项目分级挂牌督办责任。1-10月份,已完成整改市级1项、区级6项、乡级立项29项,余下的正在加紧整改之中。

(5)集中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

为深刻汲取桂林市秀峰区桃花江“4.21”龙舟翻船教训,从4月份到现在全区以水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对渡运、涉水旅游、农(自)用船舶和渔船、龙舟赛以及中小学生游泳等涉水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全区安监、文体、水产畜牧兽医、水利、公安、教育、经贸、林业、建设等部门共计出动执法人次300多次,排查出除患65项,整改65项,通过严厉打击和取缔水上非法违法行为,一批影响水上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了有效整治,确保了全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6)不断完善应急机制,着力抓紧对事故直报和调查处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提升整体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各镇(街道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认真组织学习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继续完善XX区应急救援工作平台,进一步整合人武、消防等人员力量充实到安全生产指挥机构。切实加强了节假日值班制度。
三是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各部门高度重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加强对事故的分析和研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完善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直报工作机制,规范信息直报程序;确保事故统计直报率不断提高。四是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今年全区对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共计处罚220000.00元,以事故教训有效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

(7)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

5月份以来我区已进入雨季汛期,全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防汛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了因强降雨可能造成的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能力,有效地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做到及时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好抢险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截至目前,我区尚无因暴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8)以“防大事故、治大隐患”为目的,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截止目前,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1127家,覆盖率100%,各级政府或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组80个,参加检查人员1320多人次,督查检查本辖区或所管辖企事业单位1127家,覆盖率100%,排查隐患535项,已落实整改510项,整改率95.3%。

1.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共组织对辖区1家非煤露天矿山企业进行现场检查10次,检查率达100%,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0份,特别针对汛期、高温季节易发生安全事故敏感时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3项,已完成整改23项。注销尾矿库1家。

2.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我区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企业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分级综合治理,共检查危化生产企业5家,加油站
34家,共发现隐患60项,提出整改意见18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了2家化工企业和1家加油站,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

3.爆竹安全检查:重点查处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和违规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零售摊点违规设点、改变运输方式、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禁止使用氯酸盐生产的爆竹产品以及伪劣产品等违规违法行为;检查爆竹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等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等。为强化节日期间爆竹安全监管,组织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4次,对辖区60家爆竹经营点和2家检查爆竹批发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隐患12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责令整改安全隐患12处。

4.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今年累计共检查企业30家,其中木材加工生产企业25家,非煤矿山企业1家,食品饲料加工企业4家。发现12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当场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2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全区共有35家企业与安全生产中介公司签订《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协议书》,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5.粉尘爆炸安全检查:将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结合起来,与“打非治违”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导。为确保“四个100%,两个零指标”(即涉爆粉尘企业登统率、隐患排查率、隐患整改率、建立长效机制100%,事故起数为零、死亡人数为零)目标的实现。一通过逐级反复排查和统计,全区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基本摸清,粉尘企业的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工艺流程、从业人员等数据基本健全。全区共登记涉及、饲料(血粉、鱼粉)、林产品(纸粉、木粉)、粮食(大米)、羽绒等4大类、30家企业。二及时执法跟进。全区安监部门在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与指导、帮助企业查改隐患的同时,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过程中,重点看企业有无违法私自生产现象;查企业是否按自查表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查出的隐患是否制订了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执行监察指令的企业,不论企业性质、行业类别、规模大小,均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三是整改了隐患。通过企业全面自查和安全监管部门逐企检查,涉爆粉尘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6.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一是由交通部门重点排查所辖的道路、桥梁、道口安全隐患,急弯、临水等危险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等设施,截至10月15日,全区出动执法车辆254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161人次,督促涉路施工业主办理许可2起,依法查处涉路违法案件1起,治理非公路标志12块,现场整改及排除安全隐患7处,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在萌芽状态,保障车辆及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畅通。二是由交警等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在国道等主要道路设置固定执勤点,重点加大超速、超载、酒驾的查处和管理力度,严查超速、酒驾违法行为。据统计,截止目前交警共查处超速行驶80起,无证驾驶25起,酒后驾驶5起,客车超员驾驶10起,货车超载行驶25起。

7.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由交通部门重点检查了相关乡镇、渡口渡船经营单位(船主)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检查镇客圩渡船的安全运行及救生、消防安保措施情况;严查运输船舶超载、非法载客和无证或证照过期非法从事渡口渡船运输经营情况;水运和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港口、渡口码头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等。截至10月15日,共组织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人员268人次,检查渡口7个,客渡船86艘次,悬挂渡运安全宣传横幅16条,完成签订XX区政府与镇政府(街道办)4份、乡镇政府(街道办)与村委会(居委会)7份、村委会(居委会)与渡船经营者27份安全管理责任书。

8.农机安全检查:采取定点整治与巡逻整治的办法,重点排查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上半年,开展田检路检15场次,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共检查拖拉机180台次,查处、纠正违法违章拖拉机20台次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由建设部门组织督查组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包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截至10月12日,共检查在建施工现场189个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9份,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共223项。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的建筑区场秩序,有力的遏制了建设活动中的安全隐患,使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处于可控状态。

10.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检查密集型企业、歌舞娱乐、网吧等公共活动场所和工矿企业,先后对全区1141家企业、歌舞娱乐厅、网吧等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2197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8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43份,临时查封决定书12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8份,执行罚款13.03万元。  

11.学校安全检查:上半年,开展4次安全大检查,2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区学校共排查出安全隐患45项,督促完成整改30项,其他没有完成的已制定整改时间计划并做好防范措施。
通过各级各部门各个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以来没有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发展意识不够强。一些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投入标准低,生产现场安全监管及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在职业健康方面,许多劳动者不知道自己应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益和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卫生防护意识差,用人单位片面追求利润、漠视劳动者健康等现象。二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普遍不高。企业违章指挥,劳动者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由于监管力量的薄弱导致监管不到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层次较浅,专业性不高,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效能不高,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防范,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有待解决。

二2019年工作打算

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巡查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通过开展企业负责人谈话、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等专项巡查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
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严格监管,全力压减事故总量,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例会分析制度,准确掌握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落实进展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研究对策措施,继续实行重点督查制度,对今年以来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督查,加强巡查监管和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事故不再发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局面被动的单位,要坚决实行问责,限期完成整改。定期组织督查组到各镇各部门对照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督查,未按照考核细则要求部署开展工作或不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加强领导,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为载体,狠抓排查整治措施的落实

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农机、学校、水上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事故多发、易发的重要地区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守,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同时针对当前季节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排查存在的簿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等安全生产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

按照监控包点责任,各部门各镇要认真负起责任,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做到全面铺开,不留死角,对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层层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报告。一时难以整改且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隐患,要坚决采取停产整顿、关停等措施。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要逐一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落实现场监管人、明确监管部门负责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严防死守,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治理。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和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产检修,加强整改,确保做到万无一失。   

(五)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继续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进一步强化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工作,对非煤矿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继续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做到严密组织、严格执法、严加督促、严肃追究和真打真治、重打重治。同时,要加快案件的调查和处理进度,尽快向社会公布处理的结果,以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震慑作为警示,扭转一些行业(领域)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有所回潮的严重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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