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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知识系列之二十三:公文写作中的标点符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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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14:5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桑让秋措 于 2015-8-25 14:54 编辑

    标点符号是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一种工具,是文章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通常用来表示停顿、语气以及词语的性质和作用等。标点符号看似很小,却并非可有可无,公文写作中尤其如此。党政军机关公文法规均规定,使用标点符号应遵循国家有关标准。但在实际运用中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这样几种。
    一、标题中书名号的误用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误例:关于印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此标题中包含了一个规章制度,应该给它加上书名号,改为:
    关于印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主送机关中顿号、逗号的混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顿号表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很小的停顿,多用在并列的词或较短的并列词组中间;逗号则表示句子中较小的(非并列词语之间)一般性的停顿。在公文主送机关中使用顿号和逗号应注意,普发公文的主送机关之间要用顿号或逗号分清层次和归属。即,对于多个主送机关,如果它们是同级别、同系统的,中间用顿号;如果是不同级别、不同系统的,则用逗号。
    例:各部室,办事处、营业部,子公司
    总部机关党委,各办事处、子公司党委
    三、正文中标点符号的误用
    (一)序号标点的误用
    《办法》规定:“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误例1:第一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诸如此类序数词后面应该用逗号,而不是顿号。
    应该为:
    第一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另外,正文中的小标题:一级标题序号为“一、”,独占一行,标题末尾不加任何标点;二级标题序号为“(一)”,独占一行,标题末尾不加任何标点;三级及以下标题序号可分别标为“1、”、“(1)”和“①”,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一行,若独占一行则末尾不加任何标点,否则标题后面须加句号。
    (二)逗号的误用
    1、逗号和顿号不分
    并列的词或词组之间较长的停顿用逗号,较短的停顿用顿号。如果句中存在多个层次的并列关系,则小的并列成分之间用顿号,大的并列成分之间则用逗号。
    误例: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应改为:
    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逗号和问号不分
    误例1:当否?请批示。
    误例2: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当否”、“妥否”、“是否”、“可否”等是报请性公文中常用的征询用语,后面不需要用问号,所以上述两例中的问号都应改为逗号。
    应改为:
    例1:当否请批示。
    例2: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三)顿号的误用
    1、概数间误用顿号
    误例:六、七十字;五、六十年代;十二、三岁;三、四米;七、八十种
    表示约数的两个数字中间不存在语言上的停顿,故上例中的顿号均应去掉。
    2、带语气词的并列词语间误用顿号
    误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房价呀、物价呀、交通和收入呀,成了现代职场人选择就业城市的重要考虑因素。
    带有语气词的并列词语间要用逗号,上例中的两个顿号都应改为逗号。
    应改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房价呀物价呀交通和收入呀,成了现代职场人选择就业城市的重要考虑因素。
    (四)连用标点符合中的错误
    1、引语中句末点号误置
    误例1:俗话说:“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又说:“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看情形办理。
    误例2:应在教学中明确对学生写字的要求,要特别重视学生日常写字,各科作业都应要求书写规范、认真、端正,真正做到“提笔就是练字时。”
    引语加了引号后,句末点号究竟是放在引号内还是引号外,关键要看引语本身是否独立成句。凡是完整地照录别人的话,并且独立成句,末了的点号(多为句号)应放在引号之内,所以误例1中的前两个句号都应该放在引号里边。凡是引文不独立成句,而是作为作者的一句话中的一部分,则句末点号应放在引号的外面,例2中的引文只是“做到”的宾语,因此其后的句号应置于引号外面。
应改为:
    俗话说:“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又说:“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看情形办理。
应在教学中明确对学生写字的要求,要特别重视学生日常写字,各科作业都应要求书写规范、认真、端正,真正做到“提笔就是练字时”
    2、句内括号与句外括号相混淆
    误例1: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与互联网联网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性场所。(包括“网吧”提供的上网服务。)
    表示注释或补充说明句子某个词语的括号叫句内括号,它必须紧跟在被注释的词语之后,如果被注释的词语后面需要停顿,点号应放在后括号的外面。如果括号内的注释语带有标点,其最后一个标点(问号、叹号除外)应省去。所以上例中“营业性场所”及“上网服务”后的句号都应删去,然后在后括号外面加句号。
应改为: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与互联网联网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性场所(包括“网吧”提供的上网服务)
    误例2:全国各族人民间的大团结万岁(长时间的鼓掌)!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全体起立。热烈的经久不息的鼓掌转为欢呼)!
    表示注释或补充说明全句的括号叫句外括号,应放在句末标点之后。句外括号内的注释语如果是一句话,那么句末点号可以保留;如果不成句,就不用句末点号。
    应改为:
    全国各族人民间的大团结万岁(长时间的鼓掌)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全体起立。热烈的经久不息的鼓掌转为欢呼
    (摘自:《秘书》2011.6,《公文写作中的标点符号问题》,有部分删节,作者黄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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