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符合土坯房改造政策但未享受到补贴问题的调查报告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9日收到关于船溪村船溪组村民陈昌汉反映2016年符合土坯房改造政策但未享受到补贴问题的督办通知单(2017)61号后,乡党委高度重视,派出了以纪委书记颜应华为组长、纪委副书记吴扬峰、纪检干事温冬元为成员的调查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汇报如下:
1.经过派出所认真核对陈昌汉的户籍信息,陈昌汉的户籍登记姓名为陈华连,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2133195411133318,家住在XX乡船溪村船溪组。陈昌汉的母亲曾满姑,女,身份证号码:362133192712183323,家住XX乡船溪村船溪组,曾满姑的户口上在了陈华连(陈昌汉)名下,与陈昌汉反映的曾满姑的户口上在了陈昌汉兄长名下的事实不相符。
2.经调查,陈华连确实符合2016年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船溪村村委会公示的2016年危房改造名单中,陈华连的土坯房改造是以其母亲曾满姑的名义向上申报认定的,改造过程中乡“危改办”对曾满姑的各项信息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改造完工后经县危改办统一验收合格,于2017年6月6日将陈华连的危房改造专项补贴资金15000元打入了陈华连的一卡通账号。
3.7月13日,乡纪委工作人员深入到陈华连(陈昌汉)家中向其核实相关情况,陈华连本人承认其2016年的土坯房改造补贴资金已全额到账,自己已全面享受到了上级的危房改造政策。
综上,陈华连(陈昌汉)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中共XX乡委员会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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