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
观看完中央电视台八集纪录片《永远在路上》,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影片中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一个个影响恶劣的贪腐情节,一个个痛哭流涕的沉重忏悔,一个个发人深省的深刻警示,无不冲击着我的内心世界,既为他们的贪腐行为感到不齿,也为他们的人生道路感到惋惜,更为我党的反腐决心感到振奋。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通过观看《永远在路上》,我想大声地说:领导干部亦应讲良心!
所谓“凭心而论”,就是凭“良心”而“论”。姑且撇开政策、法规、党性、原则不说,单以作为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良心”来评判某人某事。一般地讲,对于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来说,首先应该“讲政治”,故“凭心而论”的标准未免“有点低”,也是不可取的。可是,在信仰危机、诚信危机乃至良心危机、“正能量”危机意欲蔓延的情势下,在我们有感于或心痛于系统内违规违纪案件频发多发、“身边的人”一个个前“腐”后继、接踵“落马”的势态下,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中,在全系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的时刻,我们不妨大声地说:领导干部亦应讲良心!当然,问题的关键是,决策者、执纪者乃至“大家”所“共识”的“良心”到底“是什么”?如果说,“良心”是由我们常常所说的“羞耻之心”、“感恩之心”和“敬畏之心”“长”成的话,那么“讲良心”,就是要常怀羞耻之心、感恩之心和敬畏之心。
一、讲良心就是要常怀羞耻之心
“羞耻之心”,就是人们对公众普遍认为自己做出不好的或错误的言行而感到羞愧内疚、自责惧怕的思想态度。此乃良心之“根”、良心之“本”,是孕育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之胎,同时也是衡量有无“良心”的标尺。
孟子曰:“人不可以无耻”,“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两千七百年前助齐王振兴齐国、成就霸业的一代英才管仲甚至将“礼义廉耻”比作“国之四维”,认为廉耻是立人之大节,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故“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人之于此,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矣”!
目前,在我们的领导干部中,为什么有人平庸无为或犯了错误却满不在乎?为什么有人违法乱纪或屡教不改却不以为然?为什么有人德才不济、辜负重托还洋洋得意?为什么有人责任心、事业心不强、未能尽到自己的职责还想哗众取宠、邀功求赏?究其原因,最根本的不就是他们像“幼儿”一样,缺少了羞耻之心吗?
羞耻之心的强弱、几何,对干部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着深刻影响。如果不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就可能会胡花乱支,奢侈浪费;如果不以诚信为荣、虚假为耻,就可能会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如果不以清廉为荣、贪腐为耻,就可能会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搞钱权交易,侵害国家利益;如果不以进取为荣、自满为耻,就可能会“庸”“油”“懒”“散”、敷衍塞责,或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行业发展不前;如果不以守纪为荣、失德为耻,就可能会违规操作、践踏“红线”、触摸“底线”、逾越“边线”……如果这样,则必然“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成为系统的“害群之马”、“决堤之蚁”。
只有常怀羞耻之心,才能恪尽职守、勤勉敬业;才能谨言慎行、少犯错误;只有常怀羞耻之心,才能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才能见贤思齐,积善成德。厅党组、局党委一次次重申、强调“八项规定”、“四项纪律”,中纪委一次次指名道姓地通报违规违纪人员,中宣部一年年评选、表彰见义勇为、诚实守信道德模范,难道不就是为了要唤醒我们的羞耻之心吗?
二、讲良心就是要常怀感恩之心
“感恩之心”,就是懂得知恩图报、有感恩戴德的潜意识。此乃良心之“杆”,也是良心“成熟”之标志。每个人都是存在于某个自然、社会、群体之中的一“分子”,都是在别人的奉献中得到自我满足,其生存、成长与发展都与其所处的“环境”有关。从其到这个“世”上的那一天起,父母的养育、师长的教诲、同事的协助、朋友的关爱,国家的、社会的、大自然的……“恩赐”就与日俱增。影响中国几百年的一代权臣曾国藩说过:“如觉天之待我过厚,我愧对天;君之待我过优,我愧对君;父母之待我过慈,我愧对父母;兄弟之待我过爱,我愧对兄弟;朋友之待我过重,我愧对朋友,便觉处处皆善气相逢。”相反,一个人倘若“自觉我已无愧无怍,但觉他人待我太薄,天待我太啬,则处处皆有戾气相逢,德以满而损、福以骄而减矣”。
然而,就在我们的周围,不少同志却在行走中迷失,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亦不知道该去向何方。他们对于社会、单位、亲人、同事、朋友、领导、下属的恩惠,麻木不仁,熟视无睹,似乎别人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责任和“义不容辞”的义务,而自己受他人之恩却是“理直气壮”的“权利”;他们欲望太重,诉求过高,今天跟这个比,明天跟那个比,总觉得自己拥有的比别人少,却看不到自己已经拥有的是多么宝贵;他们一度失去了对群众的感恩之心,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凌驾于群众之上,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更多;他们当个人愿望得不到满足时,怨天尤人、借机泄愤,一旦愿望实现便伺机滥用职权、钻政策、制度的漏洞,甚至不择手段为个人牟利。
感恩之心,乃“载福之器,入德之门”。共产党的干部如果缺乏感恩之心,则如同“没有长大”的孩子,就不懂得爱国家、爱人民、爱共产党;就谈不上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国家;就不会尊敬师长、恪守孝道,不会从仁施善、宽容礼让,不会勇于担当、敢于责任。西方有感恩节,我们有圣人之言;上海市在新版《中学生守则》中增加了“学会感恩”的条款,我们在汶川大地震之后学会了《感恩的心》……还有,单位的一次次加薪,领导的一次次提拔,群众的一次次包容、一次次信任;同事的一次次谅解、一次次帮助,再加上一个个“落马”“贪官”的忏悔,一个个栽倒“污吏”的血泪,难道还不足以唤醒我们的感恩之心吗?只有常怀感恩之心,才能沉淀心中的浮躁与不安,消融愤懑与怨恨,感受幸福和安宁;才能爱岗敬业、尊重群众,切实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才能不辜负一颗颗信赖我们、关爱我们的心,更好地行使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
三、讲良心就是要常怀敬畏之心
“敬畏之心”就是对某些事物始终有所敬重和畏惧并因此而收敛自己言行的思想态度。此乃良心之“叶”,也是良心“茂盛”之象征。
常言道,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一个人如果失去敬畏之心,就如同一个还不懂事的小孩子,就可能变得为所欲为、无所顾忌,就可能狂妄自大、肆无忌惮,甚至可能贪得无厌、无法无天,走上不归之路。正所谓“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眼下,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或置党性原则于不顾,凌驾于组织之上,搞“一言堂”、家长制,或置群众的意见建议于不顾,严重挫伤职工积极性,剥夺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决权,政务不公开、决策不民主;或置政策法规于不顾,我行我素,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置管理制度于不顾,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内外勾结、暗箱操作,搞“利益同盟”,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却仍然麻木不仁、行若无事。他们之所以能够这样,不就是因为丧失了对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职工群众、上级组织及领导、使命、责任的敬畏之心吗?
习近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邓小平同志在1957年时就告诫全党同志:“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我认为,小平这里所说的“怕”,就包含着“敬畏”的意思,系统内外一个个贪腐干部的查处和通报是深刻地唤醒着我们对法纪的敬畏。常怀敬畏之心,就是要敬畏法律、敬畏政策、敬畏制度、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畏舆论,敬畏责任、敬畏权力。
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才能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不破道德的“防线”、不碰政策的“红线”、不踏法规的“底线”;才能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才能时刻不忘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勤勉敬业,秉公用权,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综上所述,由“羞耻之心”、“感恩之心”和“敬畏之心”所“长”成的“良心”,既是干部荣辱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内生之壤,也是干部荣辱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客观反映;既是普通“老百姓”用以评判“人”之品质优劣的标尺,更是领导干部不可或缺的道德底线。可谓“立人之基,为官之本;民以失之,必不为人;官以失之,必当下马”。发展高速事业,靠华而不实、恬不知耻的“政客”不行,靠私欲熏心、官气十足的“老爷”不行;靠养尊处优、不学无术的“败家子”不行,靠和稀泥抹光墙、豆腐刀子两面光的“老好人”也不行,我们需要的是勤勉敬业、廉洁奉公、光明磊落、忠诚务实的人;需要的是讲正气有原则、知羞耻明进退的人,需要的是敬人民畏法纪、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人。可是,如果不讲良心,或者缺了良心,谁将成为我们所需之人?如果缺乏所需之人,又何以成就我们伟大而光荣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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