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17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2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为切实抓好两项法规新精神、新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好我区2017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按照市委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告范围
(一)区级层面:区级领导干部(含区级待遇,不含区公安分局局长,共37人)。
(二)处级层面: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处级干部(含保留待遇的干部共564人)、非参公单位相当于处级领导干部人员。
(三)科级层面:根据《XX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定,2017年2月8日起,新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统一填报新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四)其他层面: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市场化选聘的除外)。
二、工作安排根据市委组织部具体工作要求,我区2017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主要有以下八项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署培训。3月17日召开部署培训会并印发通知,传达中央、市委工作要求,解读“两项法规”有关政策,介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安排,讲解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注意事项,区属各单位“一把手”,分管党务工作同志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组织填写。区、处级干部本人按照填表须知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区级领导干部填写完,交区委书记阅签。处级干部填写完毕后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签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交回区委组织部,3月27日前完成。
(三)区级干部材料上报。区委组织部收齐区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3月17日报送市委组织部。
(四)处级干部材料录入。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由区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将书面报告情况录入软件,对信息填报不完整、不规范的材料予以退回,要求重新填报,确保填报质量,4月底前完成。
(五)情况汇总综合。区委组织部对全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形成书面报告,4月底向区委报告批准后,上报市委组织部。
(六)报告查核(7月至9月开展随机查核)。区委组织部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查核,随机查核对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
(七)重点查核。对拟提拔为处级干部人选、拟列入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拟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涉及信访举报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查核。
(八)加强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新提拔任用的正科级干部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保管,并开展查核等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央印发“两项法规”,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体现党员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事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事关党员干部政治生命,中央、市委、区委均高度重视,区委书记XXX同志作出批示,全区上下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对于查核发现存在漏报、瞒报等情况的,将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处理情况记入干部实绩档案。
(二)掌握政策。“两项法规”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提出了很多新的政策、新的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区委要求,结合参加区委组织部专题培训,认真开展“两项法规”专题学习,特别是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要深入学习、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切实把握精神实质,落实责任、做好工作、不走过场。
(三)认真填报。需填写报告表的各级干部均要按照要求,仔细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时收齐报告表并统一交到区委组织部。在这次集中填报之后,如领导干部发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要求补报的情况,应按照规定在事后30日内及时向区委组织部进行补报。
附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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