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区地税局工作总结和2017年重点工作谋划
今年以来,XX区地税局在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为主题,以深入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主线,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动力,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地税事业实现新的跨越。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二学一做”树新风。成立领导组,制定方案,明确区局主要负责人对学习教育工作负总责,各支部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层层齐抓,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并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考评。区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基层党支部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通过为基层联系点上党课、参加基层党组织生活、工作调研等方式,定期到基层联系点指导督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党建工作和税收业务难题,努力把联系点打造成本系统学习教育的示范点,发挥好以点带面的作用。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举办基层党务骨干培训、开展脱贫攻坚、组织党章知识测试、开展红色教育、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和党员当先锋等活动,引领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奋发有为,强素质、作表率、争一流。
(二)迎难而上收好税。面对组织收入工作新常态、新任务、新挑战,在收入任务持续增长、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和“营改增”收入不确定的状况下,全体人员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团结一致,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加强税收调研,强化税种管理,强化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深入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综合治税、欠税清缴,严格落实社保基金减免政策等。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各分局的年度收入任务进行了准确测算、合理安排。积极加强与土地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争取区国土局的支持,主动介入税源核查摸底,收集征用土地的相关信息,建立税源台账,实行源头控制,规范征管程序,确保“两税”及时足额征收入库。1至12月份预计组织各项收入124996万元,预计同比增长14.2%;其中地方税收入预计财政口经84500万元,各项社会保险费预计39796万元,工会经费预计700万元。
(三)蹄疾步稳推改革。认真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上级营改增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及时成立组织、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税户核实,累计7548户按时移交国税部门,“营改增”工作顺利有序。落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成立贯彻落实《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制度,召开动员会、推进会,促进《方案》在我区落地落地生根。积极开展国地税合作。召开国地税合作联席会议,联合制定下发了《2016年合作规范2.0版合作事项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了年度合作事项,理顺了合作工作程序,明确了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工作机制联合、其他合作事项等5大类42项合作事项,包括27项基本合作事项和15项创新合作事项,确定了合作项目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具体要求。先后开展联合营改增核查、联合公布欠税公告、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联合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开展税融互动服务企业、联合公布全区纳税百强企业、联合处理纳税人投诉联合走访纳税人、联合宣传营改增、联合举办纳税人学堂、联合召开A级纳税人座谈会、联合税收分析、联合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
(四)尽心尽力优服务。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结合国地税合作、“税收宣传月”活动、纳税人学堂、营改增试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声有色,按照六安市“税收暖企春雨行动”的要求,确定了区局领导和分局负责人与安徽浙东置业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建立“一对一”服务,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宣传税收政策,协调解决涉税问题,支持和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做好营改增期间窗口服务工作。制定《XX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办税服务厅都安排业务骨干办理营改增业务,设置营改增咨询专岗,开设营改增绿色通道。办税服务厅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业务骨干带班制、导税服务、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免填单服务等服务措施。各分局长和分管副分局长在大厅值班,指导业务办理,做好说明解释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展税融通服务企业活动。按照《XX区“税融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区局先后向区金融办提供了2014、2015两年纳税超10万元企业名单。对金融办两次推送的400多户企业,认真进行所在地和信用等级认定,对纳税人申请的缴纳税款、信用等级认定提供查询服务,为做好税融通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二、2017年重点工作谋划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大力组织税费收入。二是推进法治地税和税收征管两项工作。三是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和国地税税收合作规范“三个规范”。四是加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绩效管理、文明创建四项建设。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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