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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2016年街道城市更新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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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0 10:44: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年街道城市更新工作总结

  一、城市更新工作:

  XX街道的市政基础设施欠账较多,交通环境管理矛盾突出;国企改制遗留问题引起的纠纷多,信访维稳压力大;插花地、城中村、老旧工业区多,安全管理任务重。

  目前我街道开工的项目有金威啤酒厂和水贝珠宝广场2个项目,推进中的有布心工业区、草埔南北片、布吉农批市场等8个项目,老住宅区的有布心仙诺和翠山路77号大院2个项目,意愿推进的有西湖工业区、翠山工业区等5个项目。

  (一)、开工的项目

  1、金威啤酒厂项目已有序的开展中,主要问题一是原规划的社区办公用房为500平方,不符合市党建标准化的标准,经与开发商沟通同意增加至800平方,所选定位置也基本明确,已去函更新局需明确相关事宜。二是道路建设问题,街道将全力配合做好工作,先做勘探工作。

  2、水贝珠宝广场项目,进展较顺便,主要是项目西侧的市政道路红线在三顺制药厂(水贝珠宝广场二期)的范围从而影响项目的规划验收工作,区更新局也召开协调会,要加快水贝珠宝广场二期的建设,我街道将全力配合和督促二期项目尽早开展相关工作,主要涉及96户内部职工房改房的赔偿问题。

  (二)、推进中项目

  1、布心工业区改造项目列入2010年第一批,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7.8,拟规划建筑面积53.69,属工业区改造,项目子单元的规划完成,近期配合区更新局做好人保和宏发地块的开发问题,同时在找地块积极更新意愿的业主,如卓创地块等,加快该地块的推进工作。

  2、草埔城中村南北片更新单元,2010年第一批。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13.23,单位已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更新局复函主要问题:一是开发强度过高和调整更新范围。二是功能定位。三是土地、建筑物核查情况不清晰。四是河道调整等问题。下一步计划,将积极协助中南公司加快与市区各部门的衔接,主要对河道打开、交通优化等方面进行,尽快完成专项规划方案的调整,重新上报。

  3、太白路超利综合楼城市更新单元,列入计划时间2012年第三批,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1.33万平方米,拟规划建筑面积10.59万平方米。项目涉及已批未建设用地和布罗通道建设范围等问题。

  4、独树村,列入计划时间2012年第五批。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1.7万平方米,拟规划建筑面积15.51万平方米。已列入计划,报审建环委还未通过。

  5、天众塑胶厂,列入计划时间2014年(本文来自大秘书网www.damishu.cn)第三批。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1.13万平方米,拟规划建筑面积6.12万平方米。建环委会议,已通过审议。维稳重点对象,原14户老员工赔偿安置问题经过三次协调,我街道多次督促开发商制定谈判方案和拆迁补偿方案,尽快启动开展拆迁谈判工作,解决这14户老员工的安置问题。

  6、布心华源小区,已通过建环委会议审议。下步将督促项目的进展早日开工。

  7、布吉农批市场,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6.93万平方米,拟规划建筑面积45.3万平方米。XX楼纳入拆除范围,规划已调整重新报领导小组审议。XX楼的拆除也将是维稳重点。目前还未与住户进行拆赔的沟通,希望加快与住户的谈判沟通,拆赔比例将要根据谈判的实际情况制定,尽可能将奖励部分面积分配到项目保障性住房中。

  8、布心东立片区,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1.63万平方米,拟规划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项目多次上报,因涉及变更指标多,现正协调相关事项并修改计划及规划后再上领导小组会。

  (三)、住宅类项目

  1、仙诺布心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14万平方米, 470个权利人,意愿100%,签定补偿协议60%,目前签定工作难以继续,寻找突破口,加快签约工作。

  2、翠山路77号大院项目,用地面积1.7万万平方米,拟拆迁建筑面积1.6万万平方米,130个权利人,分两次征集意愿100%,粤通公司因体制改革问题,目前项目无进展。

  二、棚户区改造

  自木棉岭片区棚改工作开展以来,我街道高度重视,指挥部共召开了23次棚改工作例会,专门针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研究与部署,以“稳控、疏导、防范”为总思路,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广泛收集片区居民意见,并密切关注居民动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重点维护片区的和谐与稳定。

  (一)、主要工作情况

  1、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数据

  今年4月份,我街道就XX区“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棚改项目”)与天健集团合作开展数据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木棉岭片区的住户情况,为后续确定补偿标准的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了进一步准确掌握房屋数据,摸清房屋实际持有人的变化情况,9月份木棉岭棚改片区指挥部对木棉岭片区有关数据进行核查,对上次数据调查成果进行了再次确认与核对,取得了预期效果。

  木棉岭片区数据核查情况表

  2、主动疏导民意,积极稳控防范

  (1)、畅通居民诉求表达渠道。9月29日上午,我街道安排在木棉岭和马山社区分别设立棚改咨询点,安排律师驻点解答居民问题,同时开通了两条24小时咨询热线,接受居民来电咨询,全面征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约谈业主沟通诉求。街道发展更新部与社区工作站等部门紧密配合,按照诉求与反应强烈程度,对业主进行分类,发动多名社区党员及义工分批或单独约谈业主,逐步了解并深入掌握业主诉求,目前为止,已约谈小业主62人,大业主33人。

  (3)、加强排查摸清网群情况。街道派出所与上级公安部门对接,充分利用警务技术定位网聊激进分子,对其进行教育和训诫,并进行密切监控,社区也发动基层力量配合做好动态掌握工作,及时反馈敏感信息。目前,已排查了4名重点人员,训诫了2人,他们均表示不再组织和参与非法集会,排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4)、做好国庆期间应急预案。街道平安建设部与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敏感节假日期间的维稳信息研判,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加大安保力量,在XX公园安装了19个高清摄像头,以应对国庆期间可能出现的非法集会、闹事等情况。

  (5)、统一口径做好政策宣传。推动棚改三个片区联动,统一口径、统一做法,由区住建局审定并统一下发棚改工作宣传内容,明确现阶段为棚改工作的调查摸底、意见征集阶段,确定好棚改工作新闻发言人,以应对新闻媒体,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消除居民误解,防止导致居民担忧和不满。

  (6)、科学合理开展民意调查。与区住建局沟通,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有的棚改民意调查问卷,全面考虑各类型业主的情况,制作诉求意见表,使居民能够充分表达诉求。

  (7)、加大力度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成立由公安、执法、消防、交警、市监联合组成50人综合执法组,全天候不定时针对该区域进行地毯式执法。

  (二)、居民诉求汇总

  通过前期数据调查摸底及现场诉求意见征集,现将居民的主要诉求汇总如下:

  1、普遍诉求:原址回迁、按1:1面积补偿(个别要求1:1.3或1:1.5)、回迁房质量保证。

  2、具体诉求:

  (1)户型:重建房屋户型每套尽量不超出70平方米,照顾经济困难群体购买房屋的能力。

  (2)楼栋一楼:按照商铺的标准来赔偿,赔偿标准增加到1:1.3~1.5或回迁商铺。

  (3)楼梯间:购买的楼梯间部分计入赔偿范围。

  (4)楼栋占地的土地补偿:楼栋房屋卖出后楼房所占地皮补偿。

  (5)产权:要求重建房拥有独立产权,部分业主认为绿本可以接受,但最好有红本,其中要求无条件办理红本的业主共13人。

  (6)物业费:要求重建房给予一定年限物业管理费免费及优惠。

  (7)增购价格:回迁时选择比原拆迁户型更大的房子,超出面积部分价格与原赔偿价格一样。

  (8)租赁补偿:回迁房建设期间,居民在外租房的租赁补偿要考虑周围房屋租赁市场溢价问题,提高补偿标准至90元/平方以上。

  (9)新装修房屋:刚装修的房屋被拆除要有合理赔偿。

  (10)违建补偿:违法建筑普查登记后交易的房屋补偿及房屋超建部分的补偿也要求补偿。

  3、其他主体诉求:

  (1)村集体股份公司:公共土地部分要按规定返还土地或实行货币补偿。

  (2)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过程中投入的设施、设备的货币补偿

  (3)商户:商铺转让费和装修费用的补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协调,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棚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建立房屋依法征拆的工作机制和司法强拆程序;建议市、区两级法院要支持征迁工作,全程介入,做到依法受理、指导与监督,保障依法征迁工作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提高群众认识

  除了常规的宣传方式,政策宣传工作组要充分发挥作用,与区住建局沟通,对片区居民进行正面宣传和政策引导,使居民消除对棚改工作的疑虑和抵触情绪。同时,加强社会舆论与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共同参与棚改工作,充分听取和吸纳他们对棚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推进棚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3、阳光改造,确保和谐拆迁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标准和程序向棚改片区的居民及时公开发布,尤其是拆迁安置方案和补偿标准等重要环节也要确保阳光公
开,依法保障被居民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各种矛盾。

  4、防范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对棚户区改造片区内涉及的利益群体全面进行调查、分析和预判,制作社会风险评估报告,针对主要风险因素制订出台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具体工作内容等,及时有效地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大力度处置律师非法见证房屋转让工作

  因二线插花地房屋无法取得合法产权,转让过程中存在律师非法见证,从而房屋权属不清晰,导致补偿主体不明确化,转让双方矛盾纠纷爆发,增加政府推动棚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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