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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校工作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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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6 16:57: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校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庆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脱贫攻坚、建设幸福美好新环县,关键在于打造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校作为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承担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县委党校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为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党校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主业主课不强、队伍素质不优、师资力量不足、校风学风不严等问题,制约了党校事业发展和作用发挥。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配合做好党校工作,充分发挥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县党校事业开创新局面。  

二、重点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  

(一)突出主课地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是党校教学最重要的任务,是必须重点抓好的教学内容。两类课程在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县委党校主要承担乡科级党员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及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轮训,乡科级党员干部培训班一般不少于1个月,乡科级、村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员干部轮训班一般不少于5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一个任期内要在县委党校集中培训一次。  

(二)强化党性教育。每个主体班次都要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单元”,确保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要把《党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各个班次的必修课。要抓好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有关规章制度学习教育,引导学员守住党规党纪底线,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言行。要加强对县内红色资源的挖掘、研究和整合,充分发挥山城堡战役纪念园、陕甘宁省委省政府旧址纪念馆、曲子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作用,大力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打造县委党校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教学、科研品牌。  

三、不断创新党校培训的方式方法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实践,注重回答学员关切,增强理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依托县内红色教育基地,抓好传统教育。邀请一线先进人物、模范代表走进党校课堂,开展典型教育。根据培训班次情况,有针对性地聘请县直单位和乡镇领导干部进行授课,以身说教,提高培训效果。广泛开展研讨式、体验式、案例式、情景模拟式等教学,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互联网+”教学,提高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坚持综合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以乡科级干部、年轻干部、乡村干部为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每年有计划地开设主体班次。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由县财政列支专项经费,一方面,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为全县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安排县直单位和乡村领导干部分批次赴沿海发达地区学习培训,进一步开阔视野、解放思想、提升能力。  

四、切实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严格政治要求。加强党校教职工管理,严格政治要求,坚持研究无禁区、讲坛有纪律,教育党校教师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坚持以制度管人,严格考勤、请销假制度,规范教职工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和优胜劣汰机制,把党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纳入每年教师节表彰之列,对师德师风不良或不适宜从事党校教学的,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党校。  

(二)优化队伍结构。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拓宽党校教师来源渠道,在3年之内,吸纳一批政治理论、哲学、经济管理、党建方面的一本院校毕业的优秀人才。探索建立党校教师与党政机关干部“双向流动”机制,既注重从党政部门选拔理论素养高的优秀干部到党校任教或担任客座教授,又注重把党校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选派到党政部门和基层挂职锻炼。制定党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建立党校教育培训师资库,面向县内外选聘20名左右,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担任党校兼职教授,定期到党校讲课;完善和创新进修培训、实践锻炼、激励竞争、考核评价等机制,定期不定期选派骨干教师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市党校进修学习。落实党校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教师的各种待遇。建立科学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办法,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支持条件具备的教师破格晋升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增强党校教师岗位的吸引力。  

(三)加大培训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培训制度,坚持学员上课签到、请销假等制度,加强考勤管理,端正班风学风。建立实施组织员或班主任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规程、跟班管理等制度,引导组织员或班主任着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管理、敢较真,落实好从严管理学员的责任。县委组织部要实行常态化督导,每期主体培训班都要选派干部全程跟班,配合党校做好班级管理工作,抽查教学情况,通报学员纪律,了解学员学习和思想动态,建立培训档案。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党校培训作为发现、识别、考察干部的重要渠道。  

五、提升党校科研水平和调查研究能力  

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全面落实省市和县委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党校科研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研考核激励机制,鼓励理论教师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社科课题研究,积极向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出版著作。鼓励理论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与交流,聚焦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力争每年完成2—3项高质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咨询报告,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提供有力支持。设立科研资政等工作奖励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标准,体现优劳优酬。  

六、加强和改善县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党委办党校。认真落实党委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责任,落实县委书记作为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校工作纳入县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校工作,解决好党校发展的重要问题。县委书记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一次;兼任党校校长的县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时间、精力、工作到位。县委组织部要统筹协调、主动对接,配合党校解决好资源整合、师资培养、人才选聘等工作,推进县委党校与讲师组的合并工作,一套机构、两块牌子,配好配强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组织员或班主任。  

(二)选优配强党校领导班子。党校校长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党校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可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人选一般从教研人员中选拔产生。  

(三)坚持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县委党校讲课或与学员座谈一次,每年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的总课时,不低于主体班次总课时的20%。  

(四)加大党校办学经费保障力度。健全党校经费保障机制,党校办学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长。加强党校校舍及配套教学设备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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