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理论文章] 浅谈“躺平式”干部的由来和消除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8-5 21:5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浅谈“躺平式”干部的由来和消除



    今年央视春晚,演员沈腾在小品《坑》中刻画了一位“不担当不作为、不肯干也不敢干、卷起袖子在一边看”的“躺平式”干部郝主任,成为了今年央视春晚的最大看点。“躺平”二字入选2023年网络热词,也引起了各级党员干部的深思。广大网民表示,“躺平式”干部,不但会耽误自己的大好前程,还会滋生不良风气,从而影响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贻误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躺平式”干部的由来


仔细观察,我们生活和工作中确有少数干部,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和想法,放弃干事创业选择“一躺到底”,工作任务来了找借口,碰到困难问题绕道走,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既影响本职岗位的工作效率,又拖延了单位的目标达成,甚至对一个地方带来重大损失。个人认为,“躺平”心态的产生有着诸多因素。


其一、错误思潮是推手。随着工作阅历增加,受惰性心理影响,难免会滋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把“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观念当作是明哲保身的法则,错误认为许多问题扛过一阵、拖上一阵,或许能避过风口浪尖,甚至幸免于难。殊不知,这样的观念会有破窗效应、扩散效应、辐射效应,会带坏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一级组织、乃至让一个社会走向低迷和衰退。


其二、职能不清是诱因。受体制机制影响,确有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职能交叉情况,部分工作内容重叠,一些业务指导、行政复议的条块分割造成职权交织,落实中会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监管推诿,还有些地方权限尚未下放到基层,相关责任已经提前“安排”到位,谁也不愿当“接锅侠”,不如“躺平”,反而太平。久而久之,工作中形成了“牵头单位不牵头,责任单位不履职”“谁组织最负责,谁发文谁落实”的怪圈,导致了一些工作主要责任人遥控指挥,直接责任人安排了事,具体责任人云里雾里,监管责任人装聋作哑,时间到了工作回到原点,没落实也没交代。


其三、能力不足是根本。“躺平”思想的出现,更多的是干部个人能力不足所致。“躺平式”干部面对新形势,思想茫然,思路不清,谋划不足;面对新任务,知识跟不上,观念不适应,措施老旧软;习惯于下命令、被安排,缺乏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能适应新环境、新挑战,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可谓是能力不够,套路来凑。


其四、前途无望是心结。一些干部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职务提升空间越来越小,觉得个人事业到了“天花板”,特别是经历过一些失误或挫折后,个人的目标没有实现,自我理想没有达成,看淡了人情世故和世态炎凉,对组织不感恩,对事业不敬畏,对岗位不珍惜,对群众不热情,“躺平”等退休,提前进入“休闲模式”。


二、“躺平式”干部的消除


历史的前进、社会的发展、时代的重任,迫切需要广大干部冲锋陷阵、能征善战。推动实现党和国家的宏大伟业,应选任一大批“干将”“闯将”,让“躺平式干部”躺不住,让混日子没市场。


其一、以思想破冰提振精气神。从“躺平”中“起身”,须捧一颗滚烫初心奔赴信仰高地,摒弃“工作分好坏、干事论大小”的思维,对待群众要有真情实意,以心换心,把群众的事当自个事,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牢固树立“事经我手无差错、岗有我在请放心”的担当意识,把单位的事当作头等大事,不等不靠,雷厉风行,只争朝夕、奋勇争先。真正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


其二、以正向激励消除慵懒散。坚持一线识别干部,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干部评价,让真正有担当有作为的基层干部能够脱颖而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提拔重用长期扎根基层、踏实苦干、贡献突出的基层干部,让想干事能干事者上,让不担当不作为者下。立足不同领域、层级、年龄、专业、岗位的干部,实行差异性激励,坚持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津补贴发放等在不越规、不逾矩的前提下,向忠诚、干净、担当的激情干事者倾斜,充分发挥政策的正向效应,带动干部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


其三、以机制完善护航敢干闯。完善容错纠错,为敢担当者“撑起腰”。容错纠错机制是锐意进取干部的“定心丸”,也是改革创新者的“保护伞”。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判别和认定的标准,明确界定容错范围,要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另一方面,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被诬告的干部,要予以有效保护,并采取有效方式及时消除负面影响,还其清白。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事业由不得干部“躺平”,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能交给“躺平”干部来完成,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容不下“躺平”干部,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干部革除“躺平”思想,以非常之力决战艰巨任务。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12-22 17:17 , Processed in 0.117763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