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21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林业工作重点,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造林绿化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林业局加强绿化造林工作,至5月底统计已造林面积9000亩,占全年任务8000亩的112.50%;完成油茶新造林12118.95亩,占全年计划任务19403.7亩的62.46%;完成低产林改造面积2000亩,占全年计划任务2000亩的100%;完成义务植树任务57万株,占全年任务40万株任务的142.5%。同时还完成在金秀镇六段村六段新村屯村屯绿化景观提升示范项目。
(二)全面铺开林长制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县、乡、村、屯四级林长,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列入各级林长的职责,于2021年1月,组织对各级林长进行考核。二是完成2020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全县共聘用生态护林员1239名,按6600元/人.年的标准,计划发放劳务补助资金817.74万元,所聘用的生态护林员分布在全县76个村民委440个屯,惠及1152户脱贫家庭3855个脱贫人口,管护森林面积85.28万亩。开展生态护林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1期,培训人数1162人(次),按规定购买生态护林员人身意外保险和巡护装备。三是组织人员到各乡(镇)、大瑶山自然保护区、国有金秀林场开展林长制落实情况督查。
(三)森林保护和管理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去冬今春共完成松树枯死木清理2907株,完成任务的100%。经市局抽查和区级复查,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均合格;及时对养殖锈色棕榈象养殖户进行排查清理,全县共处置锈色棕榈象成虫30300只,幼虫168300只,蛹30000只。全部完成应清理任务。二是加强林地管理,上半年全县受理使用林地申请26件(长期用地4件,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用地20件,临时用地2件),已全部办结。三是抓好木材生产,全县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蓄积量5.323万立方米(出材量3.9万立方米),占“十四五”期间年度采伐限额39.214万立方米的13.57%。目前限额充足,能够满足各木材加工企业的需要。四是按时间节点完成了2020年和 2021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五是做好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上半年参与办理纠纷案件42起,其中跨市纠纷3起,跨县纠纷3起,县内纠纷36起,均在依照程序办理当中。六是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开展2021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资料1090份,悬挂横幅3条,宣传展板1块,张贴6幅展报,通过移动公司编发以“爱鸟护鸟,人人关爱野生动植物从我做起”为内容的短信3300条,受教育的群众达310多人。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后,目前还有两家蛇类转型药用养殖,我们依法加强对药用养殖蛇类的监督管理。七是开展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完成初查图斑26个,其中:已完成整改17个(行政案件9个,刑事案件3个,属合法变化图斑5个),在合法变化5个图斑中,经审批林区道路1个、竹林3个、非林地1个);正在办理查处9个。八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通过气象广播、电视、短信、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大了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并严格火源管理,适时发布禁火令,审批24起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申请,共涉及森林3393.05亩,经现场指导,24起用火活动没有出现跑火的情况发生。
(四)林业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林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我县广西金秀鑫闽源木业有限公司认定为自治区级林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广西金秀松源林产有限公司为国家级林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目前已完成材料的申报。二是积极开展森林旅游品牌的申报工作,申报金秀县圣堂山景区为自治区级森林康养基地、申报长垌乡屯西村、六巷乡胶厂村为“广西森林村庄”、申报六巷乡门头村、金秀镇六段村为“广西生态文化村”预计年底前完成认定工作。三是为保证我县风景名胜区内各类建设活动依法实施规范管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局牵头重新编制广西大瑶山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我局于2021年4月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编制《大瑶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目前已第三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可提交总体规划送审稿至自治县人民政府审议。
(五)全力助推自治县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荔浦至金秀公路。原来使用占用林地手续已批,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原因,施工方改变原来规划的线路,重新改变设计,违法占用林地7.04公顷,市林业局已对违法用地进行核查。我局已责令业主或施工方停止违法行为,并指导业主按规定进行整改。同时,积极指导业主及时把重新改变设计路线使用林地材料报送县林业局。
二是蒙山至金秀公路、腊河口至平南大鹏公路。这两条公路原来使用占用林地手续已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并涉及占用广西金秀老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大瑶山风景名胜区,我局已责令业主或施工方停止违法行为,并指导业主按规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限期复绿,尽量减少违法面积,在违规用地查处完成后,才可上报使用林地材料。
三是贺巴高速公路延长线项目。已建议县交通指挥部与业主沟通,尽快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的文件作为依据开展单项论证,向自治区林业局保护地处汇报,召集专家论证,建议在一个材料里面做涉及5个自然保护地的论证报告。
四是柳州至金秀高速公路(桐木至金秀段)。我局已及时告知项目指挥部把需要办理使用林地的手续、施工风险点评估报告、动工后存在的风险等事项及时告知业主和汇报到县人民政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油茶造林进度缓慢。由于可用于种植油茶的林地少,油茶造林地选择困难,农户的地块普遍面积较小、零星分散,造成油茶造林备耕、种植及低产林改造进度缓慢。
(二)山林权属纠纷案件调处难度大。一是因机构改革林权纠纷调处及林权登记管理工作职能移交至自然资源局,工作交接需要磨合;二是地域经济建设、交通项目建设等征地需要,林地权属纠纷突出,纠纷案件数量呈骤增趋势;三是林改后续工作不断显现出各种问题,一些案件案情复杂,敏感性突出,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维稳责任重大,调处难度大;四是因缺乏林权证纠错申请、受理、办理及撤销等工作机制,林权证查缺补漏纠错工作难以开展。
(三)项目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腊河口至大鹏公路。该项目的弃土场、搅拌站等临时用地属违法使用林地,项目全线涉及风景名胜区,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需做保护地影响论证,现在该项目的违法用地由环保部门正在查处。
二是荔浦至金秀二级路、蒙山至金秀公路。这两条公路的弃土场、搅拌站等临时用地属违法使用林地,目前由来宾市林业局介入查处。
三是贺州至巴马高速路。该项目连接线涉及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项目全线都涉及超范围使用林地的情况,目前涉及保护地中的违法用地由环保部门查处,连接线涉及线路优化,变线部分要申请使用林地变更申请,涉及使用保护地的变更要重新做保护地影响论证。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植树造林,加强造林技术指导,组织开展造林验收,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造林任务。
(二)严格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与“林长制”相结合,完善体制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林农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三)加大重点公益林纠纷调处力度,重新签订我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责任人,抓好生态护林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时发放年度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造林补贴等惠农资金。
(四)扎实做好森林旅游品牌的申报工作,力争今年全部通过评审认定。抓好我县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沼气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工作,积极开展沼气设施普查工作和沼气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五)严厉打击违反检疫法规规定,擅自调运木材及其制品的行为,及时清理疫点周边居民点私藏的松木和松柴,严禁染疫松木离开山场,严防因疫木流失造成疫情扩散;及时做好进入本地区的松木及包装箱、电缆盘等松木制品的检疫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防松材线虫病随人为活动传播。
(六)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工作项目实施质量的日常监督,督查项目实施单位按技术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及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项目进展顺利、防治成效显著。
(七)全力开展用地涉林纠纷调处工作。积极做好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继续抓好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等林改后续工作,调处好尚未完成的山林权属纠纷案件。
(八)按时间节点尽快完成我县2020年和 2021 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加快林木采伐和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尽快完成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九)积极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根据《来宾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来办发〔2021〕27号)的要求,制定我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林长年度清单、指导全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
(十)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全力做好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保密、统计、宣传、党建等日常工作,为全面完成年度林业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华诞献一份“绿色水山”之礼。
(十一)继续重视县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主动与县相关部门对接,加快做好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批手续。
(十二)针对项目征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加强与区、市林业局请示汇报,努力解决存在问题,全力助推自治县重大项目建设。
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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