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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信息] 基层反映治理酒驾乡村不能成为“空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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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0 22:1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公文学堂 于 2021-5-10 22:13 编辑

                                   基层反映治理酒驾乡村不能成为“空白地”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

如,2020年07月22日,XXX驾驶XXXXX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载XXX、XXX)沿瑞临线由高邦方向驶往XX县城区方向,18时20分许,当行驶至XX线XXXXXXX+100m路段处转右急弯过程中,其所驾车辆向左侧翻后滑入对向车道,与对向驶来由XXX驾驶的XXXXXX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造成XXX、XXX、XXX3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过调查得知:当事人XXX醉酒后驾驶制动系不符合技术标准且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转急弯过程中超速行驶,上述违法行为及过错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是监管不到位。

如,XX县XXXXXXXXX村,距离主干道较远,面积大,村组多,许多村组一年也没见过一次查车,酒驾、无证驾驶情况时有出现。

三是农村劝酒风盛行。

如,2018年12月份,XX县XXXXXXXXXXX村委会蔡家湾小组的XXX,驱车带人前往XX镇XX村亲戚家拉米,经不住亲戚的劝,在饭桌上喝了些酒,在回家的途中连人带车翻下山坡,驾驶员和车上人员都不同程度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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