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作方案] 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0 17:2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我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辖区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成立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卫健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社区包片领导、各社区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辖区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三、职责分工

街道党政办负责指挥、协调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负责信息上报、协调舆情动态监管工作,组织各社区主动引导舆论。

街道卫健办负责协调各社区对辖区内疫情发病区域返临人员进行摸排上报和动态监管,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建立详细的人员清单台账,协调联系卫健、公安等部门对发现疑似感染人群进行处理。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有接触史及职业暴露的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负责每条至少2次对辖区内重点地区返临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派出所负责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突发事件,加强治安管理,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在必要的情况下,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封锁措施。

各社区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一是认真开展辖区内疫情发病区域返临人员进行摸排上报和动态监管,重点筛查在武汉就读和务工返乡人员情况,建立详细人员清单台账,如发现疑似感染人群,立即联系街道卫建办协调处理。二是主动引导舆论,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在辖区内宣传传染病防治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组织网格员动态监管辖区舆情信息。三是组织网格员动态监管辖区内药店、商店等经营场所哄抬物价的现象,发现及时上报街道党政办协调先关部门处理。四是负责对辖区内生肉经营场所,特别是生鸡店等私屠乱宰现象进行摸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街道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坚决履行好工作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各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值守,全体干部必须做到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待命。因干部履职不到位、信息上报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贻误时机或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防控知识宣传。各社区要通过微信平台、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动员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减少出入人员密集场所频次,并做好各类防护措施。

(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社区、街道卫健办要加强与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协调沟通,及时摸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底数,及时联系医护人员进行入户访视,主动联系市场监管所了解宾馆、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动态。

(三)强化网格监管巡察。各社区要保证人员、时间、责任“三明确”,合理安排网格员进行全天候巡察摸排,重点对已登记的流入人员进行每日访视。特别是在春节期间,要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将巡察情况与每日中午12:00前、下午3:00前分别上报街道党政办和卫健办。

附件:《**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网格化监管责任表》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10-1 17:17 , Processed in 0.119060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