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关于规范规划审批工作的总结
1、规范审批程序,杜绝过程人为性。严格按照“申报—部门预审—专家会审查—规委会审定—公示无异议—领导签发纪要”的审批办事程序,依法依规执行项目审批。在程序上实行多方位参与,杜绝个人意志,有效提高了规划审批工作的公正性。
2、拓宽专家渠道,提高审批专业性。在规划审批工作中,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在XX、XX、南充等地范围内广泛挑选行业内各专业专家充实规委会专家库,每次随机抽选参与项目审批的专家人选,与项目审查范围有机结合,有效的提高了专家审查的科学性、专业性。
3、采用无记名投票,提高审批公正性。在审批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规委会采取部门、专家、公众代表共同参与投票的方式进行公开无记名投票表决。目前,每次会议有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级重要部门、专家、公众代表等40余人参加,以应参加会议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有效的提高了审批工作的公正性。
4、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审批合理性。按照审批程序,深化批后公示工作,实行网络、现场双公示制度。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络公示;二是制定公示文书及技术图纸到项目现场周边进行现场公示;三是针对项目周边涉及相邻权益人,派出工作人员入户进行“一对一”公示,将公示文书、技术图纸发放到群众手中,并介绍其审批通过的情况。让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充分知晓项目审批的内容,广泛征求相邻权益人意见,提高审批的科学、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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