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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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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0 22:16: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自检自查报告
风景局严格按照丹住建发〔2018〕144号文件《关于风景名胜区、公园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查的通知》要求,在意识思想、监督管理、商业化运营、违规建设、安全工作及宗教活动六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结合景区宗教活动实际,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风景局严格贯彻中央及上级部门重要批示精神,在景区内设置展板、展牌,利用大型电子屏对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对景区内的所有宗教场所发放一系列学习教育资料,号召宗教人员加强学习教育,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国家宗教方针政策执行,规范自身,约束自身。


2、凤凰山景区一直以来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建设发展。在开发建设方面一直严格管理,并不存在寺庙肆意扩张、滥建导致景区内原生态环境发生破坏的情况。


3、景区内的所有宗教场所全部由宗教人员管理,受宗教协会约束,其内的人员均属于正统出家修道人员,绝不存在商业化运营问题。


4、凤凰山风景局不存在违法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或乱设功德箱问题,也未发现违反规定将寺庙宫观承包给个人或组织投资经营等借教敛财等问题。


5、风景局对景区内的所有宗教活动有着严格的审核、监控,活动期间全程监管,绝不存在非法宣传组织宗教活动情况。


6、对于景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风景局一直十分重视。景区内所有宗教场所都签订有安全生产责任状。风景局设有安全科专门负责景区内安全工作。同时制定有各项安全预案,并定期巡视监督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杜绝安全隐患。风景局设有由20名人员组成的紧急预备队、专业防护灭火器材及消防运兵车1辆,坚决做好景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广大游人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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