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文学堂 于 2015-9-18 20:16 编辑
一篇报告类材料,看校长的视频后写的,本人基础差,希望校长在框架、层次上给予指导,在内容的思路、措施、成效上批评指正。
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检查验收工作的情况报告 省财政厅: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黑财经[2015]86号)要求,我局对全市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工作逐项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专题报告予以呈送,请审阅。
XXX财政局 2015年9月17日
XXX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检查验收工作的情况报告 省财政厅: 今年以来,为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上来,更好的保障农民利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黑财经[2015]86号)要求,XXX市财政局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检查验收内容和要求对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 2015年我市共发放大豆目标价格补贴1000.15万元(不含杜蒙),补贴面积16.53万亩,惠及1.09万农户,补贴资金已于5月30日前通过“一折(卡)通”全部兑付到大豆实际种植者手中。 从检查验收情况看,各县区高度重视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的基本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补贴资金实施方案;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补贴;三是不存在因客观原因无法发放额问题;四是不存在抵扣、截留和挪用补贴资金问题;五是补贴资金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单独核算、专人负责;六是按省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为确保我市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工作顺利完成,我们协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了2015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按照省政府关于当地试点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工作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会议研究确定当地具体补贴方案,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亲自组织有关部门抓好补贴方案落实,统筹解决好补贴发放中的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完善和细化有关政策措施,加强配合,落实各项职能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补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严守政策界限。在实施补贴时,重点把握好几个政策原则。一是严格按照省里确定的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确保把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二是严格按照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发放补贴,决不能让违法耕种的面积得到补贴,更不能让虚报瞒报面积者占到便宜;着力对当地种植面积进行再核实、再确认,坚决挤掉不合法面积、虚假面积水分;三是妥善处理好流转地的大豆种植面积补贴问题,总的原则是谁种补给谁。 (三)搞好政策宣传。做好补贴发放工作涉及“三农”问题,牵涉改革大局,关系社会稳定。我市通过大庆电视台百湖频道、大庆网、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大豆价格补贴政策,正确引导舆论走向,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农民和社会关切,并组织人员深入村屯农户实地走访,答疑解惑,宣传政策,做到了既让农民了解政策,又不过度炒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在补贴资金发放前,我市对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主要补贴信息,在行政村、乡镇政府和农场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补贴政策透明度。为切实维护大豆实际种植者权益,保证知情权,各相关部门还公布了相应举报和咨询电话,并在当地媒体公布,及时了解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补贴发放结束后,我市组织力量对所辖县区进行抽查,抽查面达到30%以上,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保证政策效果。 (五)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农户补贴信息,严格按政策、按程序、按规定标准发放补贴资金。对于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列》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违反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政策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处理。对于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信息管理。XXX市财政局会同统计部门,建立大豆目标价格财政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统计部门核实认定的大豆种植者身份、种植面积、“一折(卡)通”账号等相关信息,录入到中国农民补贴网平台,并对大豆目标价格补贴的基础信息实施动态监测,掌握信息变化情况。同时,认真审查各县区报表与农补网信息,及时准确地上报我市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进度表和分户数据资料,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是补贴面积再核实进度慢,影响补贴资金发放进度,部分乡镇存在实际种植面积与统计局提供的面积不符等情况。建议从2016年起,于每年春播后及1月底前对大豆种植面积进行全面核实复查,逐户比对两次核查大豆种植面积,重点核清面积增加较多、数据异常等问题,并将核实复查结果报送省统计局和省财政厅,作为本年度补贴面积予以确定,不再于补贴发放前再行核查,避免影响补贴发放进度。 二是补贴标准较低,无法发挥提高黑龙江省大豆产能的政策效应,建议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确保实现政策目标。按照每亩大豆150公斤的较高单产及每公斤4.3元的市场价测算,每亩大豆的毛收益为645元,加上2015年目标价格补贴每亩60.5元,每亩的毛收益仅为700元左右,比种植玉米及水稻等品种的收益要低较多。因此,低标准的价格补贴仍然无法发挥扩大黑龙江省本土大豆生产的政策效应。 附件:1.2015 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发放检查验收情况统计表(一) 2.2015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发放检查验收情况统计表(二) 3.2015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发放检查验收情况统计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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