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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信访局2017年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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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14:2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信访局2017年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xx市是个资源型城市,是国家重要能源原材料工业基地,现辖11个县(市、区),人口543.6万,信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近年来,xx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抓住“事要解决”这个根本,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为抓手,坚持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着力规范信访秩序,全市信访总量、越级访量、赴京非正常上访持续呈现“三下降”良好态势,尤其是赴京非正常上访连年大幅下降,2016年同比下降87.1%,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坚持解决问题常态,控增减存防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实践证明,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规范信访秩序的根本。无论什么样的办法和制度,如果问题不解决,矛盾不化解,靠压、靠哄、靠捂,注定没有出路。我们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信访工作的重心放到切实解决问题上,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一是源头预防控增量。坚持在全市深入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做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如2016年我市实施53个重大决策项目,全部评估通过,没有因政策措施制定不当而引发群众上访。二是及时分流减存量。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群众诉求纠纷调解中心”这个平台,整合基层信访、司法、综治等调解资源,集中受理、分类办理,优先调解、依法化解。对进入信访部门的案件,优先分流到矛调中心;对适用司法渠道解决的民事纠纷,分流到法院依法解决。2016年全市共从信访部门分流矛盾纠纷4468起,90%以上化解在基层属地。三是注重效能防变量。针对基础业务不规范问题,督促各级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信访业务制度规范和操作办法,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环节,注重提高效能,实现对信访事项的及时办理反馈,有效防止因受理办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等极端事件。在处理一些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信访问题时,通过健全落实信访公开听证制度,以公开评判的方式,不断增强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让信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我们充分发挥信访专项资金在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中的“杠杆”作用,2016年全市共筹措专项资金980.5万元,使用748.1万元,推动化解特殊疑难信访个案265起,息访息诉率100%。


二、坚持落实责任常态,强化使命担当


权责对等、权责一致,是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律。信访问题的发生、信访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因权力行使而来,又因责任落实而去。如果缺乏严密的责任体系,制造信访问题可以不担责,处理信访问题可以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不问责,那么再好的制度也是“纸老虎”、“稻草人”,对规章制度的“习惯性漠视”、“随意性变通”等问题就会大行其道。2016年以来,我们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突出抓好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各级建立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压实党政领导责任。一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26次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信访问题;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先后34次召开专题会议,会商解决130多起疑难问题;其他市级党政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经常深入到分管部门和联系县(市、区)接访约访,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全年共接访约访3893批次25136人次,包案化解疑难案件1925起,办结率96.5%。通过市级党政领导亲自抓、直接抓,示范带动、逐级传导,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信访工作责任。二是压实职能部门责任。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推动市、县两级28个重要职能部门梳理出台法定途径清单,督促依法依规办理群众信访事项,按期办结、规范答复,基本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惹事谁处理事、谁的责任谁承担”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如,针对我市“非法集资”、“问题楼盘”等信访突出问题,由处非办、住建局牵头,分别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定向督导检查,开展集中治理,大幅减少了由此引发的到省进京上访。三是压实基层属地责任。规范信访秩序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县级,只要县一级的工作做到位了,就能解决绝大部分信访问题,信访上行的态势就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和扭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强调各县(市、区)牢固树立“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以创建信访工作“三无”县(市、区)和“四无”乡(镇、街道)为载体,加强源头防控,夯实基层基础,推动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同时,坚持每年对信访工作成绩显著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信访干部优先提拔重用,为基层提供更多的政策“干货”,创造更好的保障条件,确保基层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能力解决事,更好地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四是切实强化督查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坚持以督导督查和责任追究为抓手,对因决策不当、不作为、乱作为,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者造成矛盾激化的,坚持严肃问责、追责到位,发现一起、问责一起,着力夯实各级信访工作责任。


三、坚持依法处理常态,树立正确导向


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决不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近年来,我们充分运用法治方式树立正确导向,在坚持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处理。一是制定依法处理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xx市信访局与市委维稳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细化为10种情形,明确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次按照批评教育、训诫警告、行政拘留、刑事处理等方式依法处理。二是形成处置工作合力。建立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参与的“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对赴京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串联集访等违法行为的信访人进行研判,依法处理,有效树立 “依法信访受保护、违法闹访必追究”的正确导向。


四、坚持宣传教育常态,营造法治环境


加大宣传阐释力度,沟通民情、增信释疑,扩大社会知晓度、群众认可度,是引导信访行为、规范信访秩序的必要手段。近年来,我们切实加大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做到对各级干部经常性培训,对信访群众常态化宣传,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主动适应信访制度改革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采取办班培训、专题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对不熟悉信访业务、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不能熟练使用信访信息系统的各级干部和专兼职信访干部,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仅2016年,全市累计开展各类信访业务培训28次,教育培训各级干部5万余人次。二是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采用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册、明白卡、滚动播放电子宣传屏、设立固定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手段,对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实施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三级终结等制度机制,加强经常性宣传引导,切实增强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尊法意识,自觉依法主张权利,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心系群众利益、解决信访问题所做的工作,组织报导“最美信访干部”先进典型事迹,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信访工作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市县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我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省信访形势持续向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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