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矛盾化解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7年2月5日) 同志们:
今天的“矛盾化解年”活动动员大会是区委、区政府经过充分酝酿后决定召开的。主要目的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动员全区上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开展以“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成效”为主题的“矛盾化解年”活动,切实以全区社会大局的稳定有序可控,向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献礼”。刚才,李书记就活动开展进行了详细部署,并就做好即将召开的省“两会”、3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希望大家严格贯彻落实。现在,就活动开展我再强调三点。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面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稳定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稳定是一个地区各项事业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今年,区委区政府把“矛盾化解年”作为全区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还将专门成立指挥部,更加彰显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稳定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体现行政区划调整实效。区划调整以来,我们层层落实分解落实责任,滚动式排查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为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但我们也看到,随着行政区划调整的逐步深入,部分矛盾纠纷开始逐步抬头,部分利益群体开始借机反映诉求,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势必影响区划调整工作的稳步推进。全区上下要把矛盾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确保抓好、抓出成效,为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续任务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区第一次党代会、区“两会”,描绘了新蓝图、确立新目标、明晰了新举措。要把描绘好的蓝图变成现实,不仅需要在项目建设、城市建设、产业转型等经济工作的大突破大发展,更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保障。工作中,一旦发生重大信访问题,不仅牵扯各地各部门大量时间、精力,更破坏地方投资环境,影响企业投资信心。从某种程度上说,稳定的问题就是发展的问题。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主动把矛盾化解和稳定工作放到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稳定是一个重大民生问题,决定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维护稳定本身也是处理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从初步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问题来看,征地拆迁、物业管理、涉法涉诉等等,都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希望各地各部门能够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工作,切实把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全力化解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关键环节,全力提升新时期矛盾化解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以关键环节的有效突破带动全局工作,是实践早已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矛盾化解年”活动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必须找准着力点、找准突破口,以“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成效”为重点,攻坚克难、强抓重推,通过重点问题的解决推动活动开展取得突破。 一是注重源头预防,深入开展大走访。习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除了要做好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外,还要上门走访。实践也一再证明,领导干部大走访既是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预防和减少矛盾问题的有效途径。要带着任务开展走访,把走访工作作为转变干部作风、树立干部形象、改善干群关系的一次难得机遇,更多地走入信访群众家中,搞清楚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搞清楚群众对民生工作的关注关切的地方,搞清楚党委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把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和矛盾问题收集上来,提升走访活动的针对性。要带着感情开展走访,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自觉放下架子、打掉官气、主动上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走访,深入千家万户、深入企业社区、深入基层群众,学讲群众话、听懂群众语,真正在一线中倾听人民呼声、了解人民愿望、关心人民疾苦,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要带着政策开展走访,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区的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区第一次党代会、区“两会”确立的新蓝图、新目标,广泛宣传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通过走访活动不断凝聚更多正能量。 二是坚持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大排查。把矛盾纠纷排摸清楚,是彻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会上,我们虽然初步排查除了103件矛盾纠纷,但并不代表排查工作的结束。各地各部门要在前期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大走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将各类矛盾纠纷排清、排实、排到位。要全面排,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梳理,对所有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逐案登记造册,确保做到情况明、任务清,绝不允许因群众的诉求无人知晓、无人过问而引发信访矛盾。要重点排,聚焦拆迁征地、民生保障、涉法涉诉等重点领域,退役志愿兵、企业改制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以及赴省进京信访人员、缠访闹访人员等重点人员,不断加大排查梳理力度,确保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隐患排查清楚。要反复排,始终绷紧矛盾排查这根弦,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贯穿活动全过程,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贯穿于群众工作全过程,确保有问题第一时间发现。 三是突出事要解决,深入开展大化解。排查矛盾只是开始,解决矛盾才是根本。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的原则,及时汇总梳理会上交办的重点矛盾问题和自排的矛盾问题,搞清楚矛盾问题的成因,弄明白矛盾问题的来龙去脉,把握住解决问题的难点重点,列出问题清单、分清轻重缓急,因案施策、因人施策,采取领导领办、集中会办、重点督办等手段,分层分步研究解决。具体工作中,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对照政策给予解决,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对涉及群众广、关注度高、期望值大的突出矛盾问题,要强化专题研究,综合施策,确保既能有效解决问题,又能保持面上平衡;对可以解决但又不能立刻解决的矛盾问题,要制定逐步解决方案,有效钝化矛盾;对暂时没有政策依据的矛盾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实际的原则,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主动说明情况,确保情绪疏导到位;对生活困难的,要通过民生、人社以及干部结对帮扶等方式,切实帮扶救助到位,确保各类矛盾问题妥善处置到位。 四是维护和谐稳定,确保取得大成效。“矛盾化解年”活动的成效如何,最终靠社会大局是否稳定来检验。活动中,我们要坚持“效果优先、稳定为大”的原则,按照“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减少总量”的要求,确保活动实现“四个一”的大成效。要化解一批,注重分类处置,对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矛盾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寻求政策空间,确保矛盾总体化解率达90%以上。要巩固转化一批,对已经化解的信访积案要注重“回头看”,关注动态,严防已经化解的问题出现反复反弹。要严厉打击一批,对少部分缠访闹访、已经司法终结,仍频繁去省赴京非法上访的,坚决采取司法手段予以打击,努力构建更加合理的信访秩序。要稳控一批,对长期蓄意闹访、无理缠访的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稳控小组,优化方法措施,确保将信访人牢牢吸附在当地,确保全区大局和谐稳定,不发生有影响的信访事件。
三、强化组织推进,全面形成开展“矛盾化解年”活动的执行力与凝聚力
会前,我们已经印发了《“矛盾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的目标任务、时间步骤、方法措施、组织领导,都作了具体而详细的安排。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领导、强势推进。强大的组织领导是工作推进的有力保障。全区上下要把开展“矛盾化解年”活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引领和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在高位推进中实现更大成效。区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包案和牵头领域的突出矛盾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主抓、亲自研究,为全区上下做好表率。区信访联席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强化对矛盾化解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落实有效。 二要齐抓共管、凝聚合力。稳定工作涉及面广、群众性强,工作任务重、推进难度大,必须广泛凝聚合力。各地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矛盾化解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事有人管、工作有人做;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掌控矛盾化解工作进展,带头参与矛盾纠纷的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不断加快矛盾化解进程。纪检、宣传、组织、财政等部门要参与活动全过程,不断强化人员抽调、舆论宣传、督查问责、维稳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要立足全区发展大局,敢于担当、勇于担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为活动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区其他部门也要立足本职,积极主动为矛盾化解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着力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态势。 二要强化督考、严肃问责。“矛盾化解年”活动能不能扎实有效开展、取得预期实效,离不开强有力的督查问责体系。区督查室和区信访联席办要按照活动方案,坚持“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持续对加大活动进展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和频次,真正以强有力的督查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奖惩兑现,区委区政府将严格对照考评办法,该奖励的要大张旗鼓地奖励,该处罚的要旗帜鲜明地处罚,对化解有力、成效显著的干部将优先提拔重用。区纪委要将矛盾化解工作“作风建设年”范围,对因工作责任、工作措施不落实,排查化解矛盾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负面效应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开展好“矛盾化解年”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希望全区上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全力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为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表之地、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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