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XX县社保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按照XX县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责任分工和政府2018年工作任务以及区、市下达年度目标责任和各项重大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参保扩面。截止10月底,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32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2956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6.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980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7%;工伤保险参保2310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5.5%,其中“同舟计划”在建、新建项目86家全部参保,参保率100%;生育保险参保2248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2.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7310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7810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8%。
(二)基金征缴。截止10月底,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64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5.3%,预计年底达到41727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11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5.8%,预计年底达到7193万元;征缴失业保险费66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3%,预计年底达到680万元;征缴生育、工伤、城镇职工医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分别为631万元、937万元、7718万元、1890万元。
二、社保局亮点工作、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亮点工作。
1.全面推进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工作。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效能,经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协调,我县于今年7月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经办服务工作,实现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不见面”便可实现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缴费基数申报和常用信息查询等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按照“逐步推进,全部纳入”的思路,先后举办五期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培训班,共有350余家参保单位参加了培训。截至目前,共受理社保网上申报单位600家,发放电子印章600枚,已成功进行社保网上申报415家。
2.积极推进保障扶贫工作,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①认真做好建档立卡户参保工作。一是根据县扶贫办提供建档立卡户人员名单,精准确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6917人,对我县在册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财政一档兜底参保,实现建档立卡户基本医疗保险100%参保,大病医疗保险全覆盖。二是根据我县建档立卡人员信息,核定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6000人,实际参保6000人,参保率达100%(目标任务95%),并对缴纳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兜底缴费进行测算,目前资金已全额到位(区财政13.95万元,县财政39.59万元),待信息推送成功后,通过社保系统予以一档兜底缴费。
②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提高贫困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一是降低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将起付线由现在的9500元下调至3000元,政策范围内各段支付比例在先行政策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并对患有20种大病的贫困患者,在此基础上报销比例再提高2个百分点。二是认真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保险倾斜性政策。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患者,实行政府兜底保障,确保贫困患者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当年住院个人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超出部分由财政及相关部门进行补助。三是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食管癌、胃癌、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等11种疾病的,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民政救助、财政兜底“四保障一兜底”的保障政策和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患者只需支付实际住院医疗费的10%或当年住院费用累计支付不超过5000元。截至目前,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住院待遇89人次,享受大病保险34人次,总费用172.6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79.48万元 ,大病保险支付27.76万元,大病保险财政补助支付 14.05万元,财政兜底14.05万元。四是将28种门诊大病的审批权限交由我县3家二级医院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批,方便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大病保险政策。
3.及时准确地按政策规定调整养老金待遇。一是按照自治区要求,对参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7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的12436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国有企业退休教师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增调136.24元。二是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进行了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元,调整后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达到了每人每月240元,居全区较高水平。
4.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对领取待遇人员逐一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审核,杜绝养老金冒领现象的发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充分发挥“掌上12333”手机APP、宁夏政务服务网的优势,积极为定期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搭建自助认证平台,为其提供“不见面马上办”的便捷优质高效服务。同时,对于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孤寡老人、长期卧床人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行动不方便的人员,进行上门入户认证。
(二)创新工作。
1.积极探索服务新方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规范化。完善社会保险经办功能,加快我县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明确服务范围、内容和流程,实行“一站式”办公,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特殊人员申报、待遇核准给付等7项社保业务下沉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确保参保人员不出乡镇办理社保登记、个人缴费、权益查询等,方便百姓办事,满足群众需求。目前,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等部分事项延伸至行政村和社区办理。并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推进掌上12333、手机APP、网上人社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微信、微博“六位一体”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引导参保服务对象广泛使用手机、互联网、自助服务终端,高效办理社保业务,打造“指尖上的社保”。
2.疏通居民社会保险缴费渠道,破解缴费难题。在社保局与多家单位共同努力下,农业、工商、黄河银行开通了31个柜面网点、自助终端为参保群众办理社会保险 缴费业务。同时,各村镇的便民服务点、黄河银行手机APP、“黄河银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农行微缴费(更多—社保)均可实现缴费。我局将协同各承办银行做好医保缴费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参保群众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方式,解决居民社保缴费排队时间过长的问题。
(三)重点工作。
1.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筹安排,积极稳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待遇发放、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1-10月,全县参保单位109个,参保人员6494人,入库参保率为100%。为2508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1870万元,发放率达到100%。
2.落实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及时准确发放养老金待遇。截止10月底,为13547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8503万元,为18653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4657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人领取养老金749人,养老金支付率及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其中使用社保卡和银行卡发放率达100%,社保卡使用率达99.86%。
3.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全县应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为18369人,参保率100%。截至10月底,累计缴费12593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4542人。2018年到位财政补助资金1.22亿元,2016年至今累计拨付资金3.14亿元。
4.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一是利用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政策宣传月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印制发放社保政策宣传单3万份、缴费宣传公告10000余份、宣传围裙1000余份、宣传手袋2000余个,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应保尽保。二是积极协调民政局、残联、扶贫办做好在册特困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信息维护对接工作,实现我县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积极对接各乡镇场,做好社会保险收缴工作。三是做好信息维护。认真核对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和数据维护,方便参保群众顺利缴费。
5.落实按病种分值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过预算管理实行在总量控制下以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和按服务项目包干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住院费用结算管理办法,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实行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分值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结算方式相结合的付费方式,实行总量控制,即可扼制医疗保险费用过快增长,又可减轻参保患者负担,确保参保群众真正受益。
6.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城乡居民区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程序,认真做好全县异地就医备案及信息录入工作,目前,我区已于全国31个省区市9487家跨省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全国联网,通过国家跨省结算平台,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10月底,我县区外异地备案134人,转诊转院116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182人次,结算总金额532万元。我县结算区外异地就医患者5人次,结算总金额3.88万元。区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医疗机构由原来的74家增至97家,XX县4家医疗机构实现区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3家医院入选自治区公布的第二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7.贯彻执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严格审核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及时支付“两定机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确保全县参保对象及时准确享受医保待遇。1至10月份,累计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基金614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50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106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3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5173万元。享受人次:门诊统筹城镇职工就医24803人次,城乡居民就医172572人次;门诊大病城镇职工就医11620人次,城乡居民就医26221人次;住院城镇职工就医2514人次,城乡居民15064人次。工伤保险待遇享受355人次,生育保险享受940人次,离休干部医疗费支付24人。配合卫生部门做好50岁以上参保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普惠性健康体检”工作,健康体检人数461人,支付金额4.61万元。
8.加强和规范定点药店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落实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备制,在2017年基础上完善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了协议医药机构182家,其中药店143家,医院39家,协议签订率达到100%,通过协议管理,不断加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9.积极开展稽核,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一是积极开展实地稽核工作,重点走访养老保险欠费金额大、时间长的参保单位,清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历年欠费2943万元、85万元。二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网络监控系统筛选数据,对我县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筛选的疑点问题进行阅读,共阅读疑似违规信息1520条,追回违规支出基金30059.73元。
10.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工作。截至10月底,我县社会保障卡持有人20.35万张,居民持卡就医率达到100%,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98%。
11.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招商引资争取项目资金。加大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2018年计划向上争取补助资金4000万元,目前共争取资金558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9.5%,其中生育保险资金63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27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220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漏保和拖欠社会保险费问题严重,社会保险征缴、清欠工作难度大,企业社会保险意识差,不能给员工全员参保,直接影响全县总的参保覆盖率。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资金不足,到位不及时,影响任务按时完成。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要求,2018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率要达到100%,目前我县资金筹集率为76.22%,资金缺口仍有2.64亿元,难以完成任务。
3.在城镇职工二胎出生率和产假天数双增高的背景下,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压力空前增大,生育津贴不能及时支付,出现滞后现象。
4.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增大,受到银川市大盘子总额指标影响,基层医疗机构出现资金支出短缺现象,时至住院高峰期,医疗机构因资金问题出现推诿病人现象,并将矛盾上交经办机构,造成经办机构压力增大。
四、2019年工作计划
1.积极完成区市县下达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依法推进扩面参保,开展社会保险联合执法检查,配合地税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
2.结合机构改革,将各项社会保险征缴政策、基础信息合理移交地税部门。
3.多层次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利用多种媒体,运用各种手段,规模化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协调税务、银行、两定机构等协作单位,把社保政策和业务宣传融入窗口日常经办服务全过程。
4.认真做好2019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础信息数据的核对、维护。
5.继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协调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养老金待遇,确保政策落实。
6.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强化“两定机构”日常监管,及时纠正查处违规案件,规范基金财务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做好社保基金预测、预警分析,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7.继续推进行业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好区市县关于建档立卡户参加社会保险各项兜底政策。
8.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综治保密等各项工作,加强和创新经办管理服务机制,强化内控管理,提高职工思想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树立社保良好形象,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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