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市XX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中共XX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和《中共XX区委关于在全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
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在区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有六项: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区委提出建议。 (二)向市委和区委请示汇报全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事项,配合市委指导组开展工作。
(三)结合各单位工作特点,对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主题教育。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主题教育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有关主题教育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典型宣传工作。
(五)加强工作指导,依托区委巡回指导组全程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六)做好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会议制度
(一)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
(二)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
2.听取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有关情况汇报;
3.讨论决定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事项;
4.就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四)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
(五)根据需要,可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各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公文审批
(一)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发,或由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审批、签发。
(二)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
四、调查研究
(一)在主题教育期间,领导小组成员结合抓好各自行业系统和所在部门的主题教育,加强调研指导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