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计划总结]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2 21:0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30号),聚焦总目标,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为目标,着力释放稳定红利,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运行成本,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现将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认真落实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推进统一实施“二十六证合一”改革。

全面推行一站式办结服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截止目前,我县共登记各类企业506户,个体工商户329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8户。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有效实施。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宣传引导,经我局广大干部的扎实工作,企业年报399户,完成率92%。

(二)、全面推进落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

根据《关于落实国务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60号)制定《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专项行动方案》,依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在8.5天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天,企业《营业执照》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极推进落实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为优化市场退出机制,方便经营不善的企业退出市场,我局认真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对没有债权债务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目前,通过简易注销的企业共计19户。

(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自查任务,统筹协调了XX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并汇总上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我局共组织4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分别为2019年商标使用行为检查、2019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事项检查、XX县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随机抽查、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四次抽查共抽查15户,未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

(五)、加强监管执法,做到宽进严管。

积极探索市场主体登记后续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能,重点开展查处无照经营、打击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消费侵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

(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以“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宣传,现场发放商标知识、知识产权宣传单100余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集日设立宣传台、私协会员学习等形式,宣传有关商标、知识产权使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保护工作有关的知识。
(七)、加强注册登记服务,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

按照加快推进XX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积极利用新疆工商网上登记平台,以企业办理登记零见面,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网上核准企业71户。

(八)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新政发【2018】7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214号)要求,自2019年8月底,启动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目前共录入127条数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以及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进一步推行证照登记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等改革措施。

(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抽查方式,统一规范标准,公平抽查监管。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工作情况。

(三)进一步推进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使用,并督促企业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四)清除市场主体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

(五)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5-1-23 03:10 , Processed in 0.125370 second(s), 3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