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安分局禁燃工作情况汇总
为认真贯彻《萍乡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大力倡导文明、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全体居民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方式,在萍乡市公安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街委以及各部门的努力下, 公安分局全体民警统一思想,冲锋在前,带头做好禁燃工作。在城区基本形成了禁燃宣传家喻户晓、禁销工作稳步推进、违规燃放有力查处、市民群众全力参与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为加强我区2020年禁燃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区禁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公安分局局长**任组长, 公安分局副局长、区禁燃办主任**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各镇、街(管委会)分管禁燃工作的领导、区禁燃办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禁燃办( 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二、科学布置
上下同心齐管控。召开专题会议,制定《 区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11个镇街委、相关区直单位先后成立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职工作队伍,分局机关部门和派出所民警积极协同、合力共管,制定分片包干、网格包干制度,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进行严防死守、全域管控。
三、大力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户外电子屏等传统媒体,结合网络新媒体微信、微博、网站等宣传平台全方位、多层次流动宣传禁燃禁放相关知识。今年以来,组织宣传人数7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84条,在公共区域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禁燃禁放宣传标语368次,在公共娱乐场所、小区门前张贴禁燃标识232张。
四、打防结合。制定《禁燃宣传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组建区督查、镇街委巡查、公安专查“三位一体”的禁燃禁售工作机制,确保“禁燃禁售区”全覆盖。今年以来, 公安分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检查,发现全区禁燃范围内的烟花销售5家网点均按规定落实了要求,落实比例达到100%;联合各镇街委在清明、中元等重点节日期间,在各墓区值守,收缴各类爆竹200余挂,全力保障绿色祭扫、文明祭扫;针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燃放人员3人。
公安分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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