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计划总结] 镇乡村振兴办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21:1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镇乡村振兴办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镇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区直单位精心指导下,全体镇村干部提振精神,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镇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底线问题、强化动态监测。始终把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紧扣低收入人口、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实施网格化监测管理,实行“网格员跟踪预警、对口单位联系帮扶、镇村干部落实政策”三位一体,推动镇村组三级“联排”走访、“联席”会商、“联审”比对,实行集中排查和常态化走访相结合,不漏一户。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保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目前为时一个月的集中大排查工作已结束,目前集中大排查工作即将结束,共需要排查8283户31161人,目前暂无新增监测户。


(二)聚焦产业就业,拓宽增收渠道。一是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加大产业投入,2023年实施的新河八里杠产业项目(一期)项目,推进带动城北镇产业发展。目前项目均按计划有序实施中。二是大力促进稳岗就业。今年以来,通过帮扶车间、就地就近带动就业157人;三是开展雨露计划审批工作。经村摸排上报、镇审核、区相关部门比对,截止目前共申报11.1万元。


(三)聚焦项目资金,推进实施和支出进度。一是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制作项目库建设和资金项目管理流程图,制定管理指南。严格按照“村申报、镇初审、部门联审、区级审批”程序建设项目库,确保精准度。二是优先谋划产业发展。对产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2023年投入财政衔接资金项目5个2070.85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1个2000万元,占比96.58%。三是加快拨付进度。按照“县级统筹、部门指导、镇级实施”的要求,对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实行定期检查和统计机制。目前,已实际支出700万元,资金支出率33.8%。四是强化扶贫项目资产(财政衔接资产)后续管理,全镇摸底排查共确权登记扶贫资产(财政衔接资产)236个7325.16万元,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运营管护,确保扶贫资产安全,持续稳定发挥效益。


(四)聚焦涉贫信访,强化风险防范。一是贯彻信访事项交办闭环跟踪落实机制,推进“信访+下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管控信访源头、强化措施方法,提升信访工作规范性、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涉贫信访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二是关注网络舆情。对于新闻媒体、抖音、微博等网络涉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以及其他实际困难信息重点关注,第一时间确保问题核实准、舆情处置快,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


(五)聚焦重点任务,强化督查调度。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实行平时督导和月度考核相结合,专班推进和镇村落实相结合,开展常态化督导调度,做好日常工作评价,精准推动工作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实施常态化监测、定期检查和动态管理,实行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加强公益性、资产性、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分类管理监督,落实小额信贷等。


(二)持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强化项目资金进度和项目资产管理。对已批复项目实行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项目建设。及时联系区直主管单位优先验收衔接资金项目,协调财政部门优先办理衔接资金支付手续,在满足质量要求、支付要求的前提下,加快衔接资金拨付。同时围绕主导产业,依托现有资源和基础,精准谋划实施一批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持之以恒常态化加强扶贫资产管理,重点抓经营性资产管理,发挥持久帮扶效益,督促村发挥好产业的联农带农机制,同时加大乡村公益岗的开发力度。


(四)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对镇村业务人员定期实行集中业务培训,同步对基层网格员实行分类轮训。同步加强对群众到户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工作满意度。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12-23 21:30 , Processed in 0.115661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