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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县统计局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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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0 06:5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县统计局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监督。2022年2月23日进行巡察反馈,指出我局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履行本行业职责等4个方面存在的27个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部署,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我局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期限。整改过程中,我局坚持举一反三,对标对表,真改实改彻底改;坚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注重整章建制,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防微杜渐;坚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汇报整改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度、研究、听取整改工作情况,确保每个具体问题如质如量如期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巡察指出的四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7个(其中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5个)。新建立或修订、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统计数据与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机关财务制度》《公文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24项;通过立行立改,清退并上缴国库超标准接待费、违规发放工作补贴31662元;举办关于巡察整改专题集中学习培训10次(其中为期两天的专题学习培训2次);整理、完善、归档收、发文件和执法检查案卷195份。


现就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履行本行业职责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对“履行统计执法工作职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


1.“执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2022年3月29日制定了“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并将严格按计划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二是2022年4月20日,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原文学习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精神。


三是对2021年度统计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截止2021年12月执法检查完成率100%。


2.“未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审批结果出具处罚决定书”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4月20日,组织全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二是2022年3月30日前,已对2021年统计执法案卷(20份)进行全面整理和完善。


3.“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撰写不细致、不严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执法文书管理不到位,未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5月12日至13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两天时间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2022年湖南省第二期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线上培训)。


二是2022年4月30日前,已对近3年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清理,针对文书中出现的错误和纰漏予以了修正。


(二)关于对“统计调查业务外包给没有调查资质的公司”问题的整改落实


5.此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2年4月14日,组织全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完善健全经济活动行为,如实签订经济合同。统计调查业务外包采取磋商性竞争方式,严格审查公司资质,及时公布调查成果。


二、作风建设抓而不实,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内部风险防控重视不够方面


(一)关于对“发文不严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


6.“发文程序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7.“发文未按时间先后排序”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8.“发文序号混乱”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9.“发文登记不实”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4月,修订完善了县统计局机关《收发文管理制度》和《公文、文印及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二是2022年4月14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三是2022年4月25日前,完成对2018年以来全部收发文等档案资料的全面清理,于4月30日将整理好的档案交局档案室集中保管。


(二)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


10.“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4月20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必须严格按规定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二是责令有关人员清退公务接待超标费用和公务接待休闲场所费用共4346元,并于2022年4月12日,将清退资金上缴国库。


11.“现金发放节日福利”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4月14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自学《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按规定开支工会经费。责令有关人员清退2017年至2021年六一儿童节以现金方式发放节日福利费共6600元,并于2022年10月24日,将清退资金上缴国库。


12.“超标准列支工会活动经费”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4月14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自学《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二是按程序成立县统计局工会委员会,单独设立工会账套,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按规定开支工会经费。


13.“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力度,修订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联审会签制度》。


二是责令有关人员清退违规报销公务车用车违章费800元,并于2022年4月12日,将清退资金上缴国库。


(三)关于对“财务管理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


14.“购买固定资产未登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二是于2022年4月,对2017年度以来购入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进行补登补录。


15.“资金使用随意,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管理。修订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联审会签制度》,设置了现金日记账,做到账务日清月结。


二是严格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实行资金拨付公对公。


16.“费用支出未注明事由、列出明细,组织活动未制定活动方案”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分别于2022年4月14日和20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二是修订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联审会签制度》,严把财务票据审核关,确保开支附件齐全。


三是按程序成立县统计局工会委员会,单独设立工会账套,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按规定开支工会经费。


17.“经费使用严重超预算”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启用新的账务处理系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范专项资金入账行为。


二是2022年统计年鉴印刷年初预算已调整为5万元,但与实际支出尚存一定缺口,待往后由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足额预算。


18.“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于2022年4月20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南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会上明确严格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二是责令有关人员清退超标准、使用过期发票报销的差旅费1916元, 并于2022年4月12日,将清退资金上缴国库。


三、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有欠缺,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方面


关于对“基层党建抓得不实不细”问题的整改落实


19.“党内组织生活形式化”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通过“三会一课”,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党的理论学习活动。


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的带头作用,严格执行


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规定,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


三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于2022年3月30日,严格按程序组织召开了较高质量的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20.“未按要求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修订完善了《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规范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程序。


二是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通知》要求,按程序认真做实会前准备工作,规范撰写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中发扬敢于自我革命的精神,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导组对本次民主生活会予以肯定。下阶段将高质量组织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1.“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概念混淆”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熟悉了解掌握党建业务知识。


二是2022年2月14日,邀请县委组织部李浩为全局机关干部讲授《基层党建工作务实》,重申党建业务专题学习的重要意义,提升党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政治站位不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对“对巡察工作认识不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


22.“政治理论学习重视度不够”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任学习秘书,其他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小组。


二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组织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党组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三是分管领导负责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次学习方案。2022年4月14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罗讯书记在全县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4月20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


四是党建办具体做好学习考勤、学习总结和资料收存归档。


23.“执法文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举一反三,对标对表,针对近3年的执法文书开展回头看,通过自查自纠,完善规范了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组织人员力量对未归档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管理。


2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4月20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典型案例,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三力”,做到令行禁止。


二是责令有关人员对2018年违规发放的春节值班补助,予以清退,并于2022年4月12日,将清退资金6000元上缴国库。


三是责令有关人员对2017年及2018年违规发放的春节值班补助,予以清退,并于2022年10月24日,将清退资金12000元上缴国库。


四是终止以“乡镇统计站长工作经费”名目发放工作补助。


2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课资料有的从网上直接下载”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2022年4月20日,组织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


二是2022年4月12日,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予以批评教育。


26.“股级干部交流轮岗执行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执行县委“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按要求实施开展股级干部交流轮岗。


二是对局机关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原办公室主任已交流轮岗至普查工作股任股长。


27.“机关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不断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努力形成保持财经纪律执行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


二是坚持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机关制度。


三是修订完善了《财务联审会签制度》,成立联审会签小组。


四是严格按制度审核财务票据,规范账务处理行为。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着力推动各项制度组织实施,扎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认知,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聚焦整改内容,做到坚决改、彻底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深入分析原因,组织召开高标准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拟定于2022年6月上旬之前,组织召开高标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促进工作上新台阶。既要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措施;也要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的制度。要通过整改,解决问题、固化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和规范管理,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以高质量的统计工作服务全县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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