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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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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1 10:57: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2022年1月,XX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被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达标区。根据《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区食安办认真对照《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2年版)》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对全区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概况


XX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位于豫晋陕三省交界的黄河金三角地区,距XX市中心城区15公里,全域面积341.3平方公里,辖2个乡镇、1个涉农街道办事处,77个行政村,常住人口12.8万人。


全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71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 16家,食品生产小作坊 13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 2家,食品销售经营者303家,餐饮服务经营者 308家,单位食堂 77家;农副产品种养殖生产基地226家。


二、基本保障


今年以来,区党工委、管委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工作新要求,高度重视巩固拓展创建成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民生实事,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坚持示范引领,强化创新驱动,突出机制创新、强化“三小”治理、完善社会共治;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可控、稳中向好。


三、自评情况


1.党政同责落实到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精神和要求,区党工委、管委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意见》和《规定》的具体措施。


从2022年初开始,区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围绕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省、市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开展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自上而下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区领导班子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监管事权清单。


2.工作机制健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体系,扎实推进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狠抓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推动各镇(街道)、各部门深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推进,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投入,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确保监管部门“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充分保障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


3.完善评议考核。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各镇(街道)、各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考用结合,加强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各镇(街道)、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投入保障有力。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投入,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全区3个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装备配备齐全,办公及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其中2个市场监管所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5.风险监测到位。定期组织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全区3个镇(街道)全部建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实验室仪器设备、专业检验人员配备齐全。全年完成累计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5000个,定量检测农产品样品150个,合格率达100%;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361批次,合格样品358批次,合格率达99.17%。


6.源头治理有效。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落实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各项措施。制定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管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制定耕地保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7.严格生产经营监管。对全区71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特殊食品、冷冻肉类、水产品及米面油、调味面制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检查;加大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养老机构、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问题清单、健全监管信息档案,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8.加强抽检监测。严格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按质按量完成监测目标任务,并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公示检验检测与处罚情况。2022年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300批次,覆盖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与各类业态,合格样品291批次,样品合格率97%,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达到并超过省级要求,所有不合格产品后处置任务均按时办结并完成公示。


9.强化执法办案。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2022年共查办食品案件 31起,其中区农业农村5起,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 25起,公安局示范区分局1起。


10.加强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部署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食品浪费、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建立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措施清单,强化风险管控。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宣传活动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11.管理责任到位。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


任,明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人员年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40小时。


12.严格过程控制。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许可制,建立一企一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开展自评自查,自查报告率和问题整改率100%;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的风险防控力度,开展春季和秋季校园食品专项检查,并督查、通报、查处相关案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堂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13.“三小”治理规范。实施“三小”提质改造行动,贯彻落实《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三小”工作推进会,加强“三小”登记备案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依法登记,全区登记备案“三小”主体385家,其中已实行“6S”规范化管理及明厨亮灶的“三小”主体133家。


14.应急处置制度完善。进一步完善《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区食品安全舆情工作制度与处置预案》,形成一套完整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及信息发布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与培训,确保高效、有序开展应急处置。


15.重视社会共治。坚持现场检查培训,通过现场教学指导,现场查找问题,现场教育引导,现场帮助整改,帮助监管对象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注重食品安全协管员业务培训,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网格化管理作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厅,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采取“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宣传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事项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自查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XX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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