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学堂
标题:
某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攻坚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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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8-5-7 09:47
标题:
某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攻坚年实施方案
某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攻坚年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5〕78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钦政办〔2016〕117号)文件精神和XX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2018年第1次会议的要求,结合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针对我市养老项目投入不足、社区养老资源匮乏、居家养老服务缺失等短板问题,强化措施,重点推动,加快建立起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缓解我市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和养老服务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
二、工作目标
启动公建民营试点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探索养老服务体制改革,进一步改善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逐步实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初具规模、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市场逐渐增多的目标,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实现新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市本级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
市本级拟公建民营试点的项目两个:一是运营中的市社会福利院(老人服务中心大楼、颐养楼);二是新建的市老年公寓养护楼、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一期)。两个项目分开公开招标,委托有理念、有实力、有团队、有经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经营,优先选择具备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具有专业服务团队和医疗服务资源、资金雄厚的运营方。
各县区(开发区)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也可选择具备条件的公办(公建)养老机构进行公建民营。通过公建民营改革,进一步推动全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盘活公办养老机构的养老床位存量,提高养老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逐步解决养老床位不足和服务水平不高等实际问题。
(二)实施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全市选择不少于10个社区作为试点。其中:灵山县2个,浦北县2个,钦南区2个,钦北区3个,XX港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
试点采取搭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资源等措施,激活养老服务市场竞争机制,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满足社区居家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试点成功后以点带面形成长效机制,逐步带动其它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三)完善相关养老政策和发展规划
起草并争取市政府出台《XX市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评估并印发《北部湾海滨特色健康养老聚集区规划》。
四、时间安排
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从2018年4月开始至2019年3月底结束,时间为1年。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上旬)。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工作。市、县区(开发区)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层层发动,层层部署,确保全市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活动扎实开展。
(二)前期工作阶段(2018年4月底前)。重点做好公建民营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前期工作。市民政局要在4月上旬前将试点相关实施方案呈报市政府审定;各县区(开发区)民政局(社工局)要在4月中旬前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社区,4月底前要制定辖区内的试点方案提交辖区政府(管委)审定。
(三)活动实施阶段(2018年5-12月)。根据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活动的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各司其职,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1.市民政局任务。一是争取市政府尽快审定公建民营试点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两个方案;二是5月底前完成《北部湾海滨特色健康养老聚集区规划》评估工作,并联合市发改委印发;三是6月底前,完成《XX市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和征求意见工作,争取市政府在8月底前出台。
2.县区(开发区)民政局(社工局)任务。6月底前,完成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招标工作;7月底前,完成签订合同等相关工作;10月底前,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钦北区沙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属新建项目,可适当延后一段时间);11月底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正式运行。
(四)督促检查阶段(2018年8-12月)。市民政局派出专项督查工作组,不定期地对各县区(开发区)开展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工作进度慢的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 - 3月)。各县区(开发区)民政局(社工局)认真总结开展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于2019年1月底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钟 翔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邓湘妮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劳春燕 灵山县民政局局长
赵国庆 浦北县民政局局长
刘 进 钦南区民政局局长
刘世兴 钦北区民政局局长
唐朝平 XX港经济技术开发社会工作局局长
成 员:陈 景 灵山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庆丰 浦北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世威 钦南区民政局副局长
黄日胜 钦北区民政局副局长
薛梓伟 XX港经济技术开发社会工作局副局长
周汉邦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
李炜霞 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区(开发区)民政局(社工局)开展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办公室主
任由周汉邦兼任,副主任由李炜霞兼任。成员有:归淑怡、黄润宣、蒋歆妍、黄嫔宁。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民政局(社工局)要将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辖区内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活动具体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加强对养老服务发展的领导。要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责任追究
市民政局将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活动作为民政工作的重点监督内容,加强督查督办。对各县区(开发区)民政局(社工局)在实施辖区内养老服务发展攻坚年活动工作中出现效率不高、推进不力、配合不畅等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开发区)民政局(社工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开辟专题或专栏,广泛宣传养老政策和养老服务攻坚年活动目的、意义及成效,提高群众对养老服务的认同感和参与热情,形成全社会关注、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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