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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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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8-5-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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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粮食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区粮食局、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安委办〔2018〕30 号)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全市粮油仓储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粮食局研究决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通过企业自查自改和行业主管部门随机抽查等方式,扎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专项行动对象:XX市各粮油仓储企业。
三、专项行动内容:由各县区粮食局组织辖区内各粮油仓储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谈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和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检查;市粮食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将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和谈话(4月15日至4月30日)。
各县区粮食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动员部署(4月30日前完成)。
各县区粮食局要组织辖区内专项行动对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全覆盖进行安全生产培训。(4月30日前完成)。
各县区粮食局要与粮油仓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谈话,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4月30日前完成)。
(二)企业自查整改和部门检查(4月15日至6月15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好本企业自查整改工作,向本企业职工公开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并于6月15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整改情况。各县区粮食局
力争对本辖区内专项行动涉及的全部企业进行检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6月下旬)。
各县区粮食局对各自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专项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市粮食局专项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粮食局要深刻认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做出安排
部署。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粮食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严格依法依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将情况报送市粮食局。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非法生产行为要坚决打击。
(四)及时汇总整理。各县区粮食局要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整改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收集建档,各县区粮食局在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向市安
委会进行总结汇报;并将专项工作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市粮食局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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