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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县人社系统推进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8-3-6 09:24
标题: 县人社系统推进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本帖最后由 公文学堂 于 2018-4-2 17:17 编辑

县人社系统推进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营造更优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全区人社系统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办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切实深化区、市、县“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相关要求,现就推进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党代会和十七届一次人代会精神,以实现“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改革,着力打造“人社服务就在我身边”为总体目标,依托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XX县人社系统“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力争做到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积极推进“社保云”、“一卡通”等业务系统与县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的对接,逐步实现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在部分不见面事项中的应用推广。2017年底前,6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乡镇、社区人社类事项80%实行代办制、不见面;2018年6月底前,80%的事项可不见面办理,努力打造全县人社系统审批高效、办事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人社系统“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赵 军 县人社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副组长:雍海威 县人社局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

王鑫荣 县人社局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许 峰 县人社局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黄志刚 县人社局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成 员:王新国 县社保局局长

吴小龙 县就创局局长

冯明宏 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局长

XX县人社系统“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的指导、督查和沟通协调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事项,推进集中高效审批。

1.梳理县人社系统“不见面”办理事项。按照自治区关于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名称、统一类型、统一依据、统一编码等要素内容的要求,指导并要求局属就业社保办、人事人才办、工资福利办以及社保局、就业创业服务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梳理本单位及乡镇、社区人社“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做到不遗不漏,全部纳入不见面办理事项,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分批次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就业社保办、人事人才办、工资福利办、社保局、就创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各乡镇、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2.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同一事项,按照“事项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表格样式、办理流程、办理方式”“10统一”标准和“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材料必减”“凡是上一个环节提交的材料下一个环节必减”“凡是能够提供书面承诺签字申请的材料必减”“凡是可以通过单位、部门之间调查核验共享的材料必减”的“4个必减”原则,进一步简化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办事流程。同时,完成有关事项信息的录入工作。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就业社保办、人事人才办、工资福利办、社保局、就创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各乡镇、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二)探索服务模式,做好集中审批服务工作。

积极探索集中审批服务模式,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审批改革,成立集中审批(代办)窗口,力争做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按照“应进全进”原则,除保密、专业性特殊情形外,凡列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事项,应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同步推送至网上办事大厅。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就业社保办、人事人才办、工资福利办、社保局、就创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三)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积极对接自治区政务服务门户网站、自治区人社厅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依托区政务服务大数据库资源,逐步打通部门间、层级间的数据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归集共享。加快推进便民热线等服务专网与政府服务网对接共享的建设步伐,推广政务APP、微信公众号,努力实现政务服务随时即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就业社保办、人事人才办、工资福利办、社保局、就创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各乡镇、社区、县网信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四)强化机制保障,推进不见面服务改革。

1.推行群众办事“代办制”。充分发挥乡镇、社区民生服务中心作用,强化业务培训,配足工作人员,配齐硬件设施,切实提高服务能力。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
指导、无偿代办服务。主动为辖区群众开展免费上门、代办服务,为特殊群体提供全程代办、帮办及领办服务。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社保局、就创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推行“快递送”服务。全面推行办事材料、证照文书“双向快递”服务,逐步形成人社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
制,群众和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能够足不出户收到证件。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办公室及下属单位办公室、县邮政局、各乡镇、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五)加强不见面服务改革监督整改

按照“不见面”改革事项及条目要求,根据办理事项推进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查找问题和短板,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约谈和督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和问责。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办公室、就业社保办、人事人才办、工资福利办、社保局、就创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各乡镇、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是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重要决策部署,局属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的重要意义,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统一思想认识、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协调和落实,对改革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各相关部门,乡镇、社区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目标,合力推进。“2018年6月底前,80%的事项可不见面办理”是硬指标、硬任务,局属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要树立打硬仗的意识,紧盯目标,密切协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全力配合做好“不见面”改革工作。

(三)加强监督,营造氛围。“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结果将纳入对各乡镇、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乡镇、部门予以问责和约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市人社局将建立市级通报考核机制,实行月通报制度,并将不见面改革情况列入年度效能考核和法治人社建设考核指标。同时,局属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要结合各自职责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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