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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县环保局关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7-9-25 19:36
标题: 县环保局关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县环保局关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首先,我代表环保局感谢各位领导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多年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多次在办公会议上强调,要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履职尽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为此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提案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亲自抓、科室抓具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提案办理的工作质量,切实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环保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案接收情况

    今年我局共受理县政协提案6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主办提案3件、协办提案2件。通过梳理分析,提案主要内容都是涉及民生问题。

     二、提案办理情况

  对今年承办的7件政协提案,我局高标准、严要求,从一把手到分管领导亲自督查督办,每件提案从审阅、交办、走访、沟通、答复和反馈等环节都抓好落实,对协办单位的提案,我局也积极主动地协作办理,并加强对提案答复质量的把关。截止到6月下旬,全面完成各项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满意率达到100%。

   (一)对3号重点提案《关于加强我县自来水厂地表水源头保护的建议》的答复:1、水源地规划已于2015年经第三方依法按照规范划定并经省政府审批实施。明确了我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建立了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了水源地日常监管。

2、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内的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围网养殖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禽类养殖场7个,围网和网箱养殖4处,搬迁养猪场1个,清理垃圾4车。对拒不改正的畜禽养殖户立案进行查处,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与此同时,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分别在保护区胡洼闸附近、取水点附近人流通行处设置了警示牌6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千余份,禁止了游泳、垂钓人员进入保护区,有效保护了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3、根据《安徽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以及《XX市环境监测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为每季度一次,全分析为2年一次。从2015年开始,4个季度分别开展了常规62项的监测;2016年第二季度开展了109项全分析监测,其余三个季度开展了常规62项的监测;2017年第一、二季度已开展常规62项的监测。以上数据已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显示:2015年、2016年以及2017年第一、二季度水质监测结果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考核要求。出厂及管网水质也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开展一次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未发现水质异常,能够满足饮用水安全要求。

4、每年利用“6.5”世界环境日大力宣传水源地保护重要意义,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周边群众宣传保护水源地的责任和义务,并发放了宣传单,让更多的群众增强保护水源地意识,促使更多的市民参与保护水源地的工作中来,形成了良好的氛围。

5、水源地防控。为有效保护我县水源地水质安全,一是对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实施围网隔离,目前隔离工程已完成招投标程序,近期即将实施。二是在实施围网隔离的同时,我们还将对水源地四周布控监控视屏,24小时实施监控。目前监控前期初步方案已经形成,正按程序推进。三是针对水源地坝内河滩地的种植农作物进行了清理,实施了土地流转,杜绝了水源地内的农作物种植。

   (二)对50号提案《关于加强农村水资源保护的建议》的答复: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政府出台《关于印发XX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固政力〔2014〕27号),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完成了水源划定保护工作。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单井保护半径不小于50米,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有任何污染的人为活动,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站)等污染源,不得再打其他生产性用水井。制订了《XX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预案》

2、加强环境监管。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水源地实施监察,对水源地周边的养殖户实施摸底排查,依法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养殖户,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排污口

3、建立规范的自检化验室。农村自来水水源取自中深层地下水(井深120-145米)。供水流程为:一级深井泵(提水)—水箱(过滤消毒)—二级泵站—管网—农户庭院。为保证农村饮水供水水质安全,按省厅要求,去年上半年建成县级农村饮水水质化验中心,并按规定开展正常的水质检测工作。我县水质检验通过三项措施确保水质安全,一是水厂自检;二是县级化验中心送检和水质检测车巡检;三是县卫生疾控部门抽检。在水质检验方面,严格执行三项目措施规定,确保我县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

4、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技术。一是“控”肥,大力推进科学施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减肥增效成果,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安全;二是“控”药,全面推行精准科学施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融合,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加强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促进规范用药。三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主要采取秸秆还田,生物质发电等措施提高秸秆利用价值,逐渐使秸秆变废宝。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加强了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垃圾堆放点的规范设置,增购了垃圾桶等。

6、提高水资源保护意识。每年利用“6.5”世界环境日大力宣传水源地保护重要意义,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周边群众宣传保护水源地的责任和义务,并发放了宣传单,让更多的群众增强保护水源地意识,促使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保护水源地的工作中来,形成了良好的氛围。

(三)对88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立禁烧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的答复:1、此提案从宏观的高度,指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了我县秸秆禁烧工作面临的形势,就如何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提出了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了五点建议。这些建议既符合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集约利用资源”等有关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又符合我县实际。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我局作为牵头部门,对您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将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到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去。

  2、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高度重视,群众也高度关注。为此,我县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每年都安排部署午秋两季专项秸秆禁烧工作,“以疏促堵、疏堵结合”的政策,开展多种途径的秸秆综合利用,通过四级包保,进一步完善了网格化管理体系,采取严管、重罚、严格督查考核等有效措施和高压态势,有效遏止了秸秆焚烧的行为。禁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3年都实现了“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3、今年,省、市政府把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列入民生工程,由我局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经过征求多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XX县2017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主要任务是完成秸秆还田82万亩,建设2处还田示范点,建设商品化饲料化示范点1处,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1处,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5个,生物质户用气化炉500台,启动建设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继续确保全年农作物秸秆禁烧“零火点”的工作目标。同时,国能电厂秸秆纪人签订了收购协议,各乡镇(村)也建立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加之今年国家、省、市对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力度大,今后秸秆的消化逐步会形成一个产业。应该说,今年在秸秆综合利用成效上要明显好于去年。

  4、由于我县农作物秸秆产量大,而目前的转化利用项目刚刚起步,秸秆利用的效果不会立刻显现,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问题,需要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在加大禁烧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产业化项目建设,加快推广新耕种技术,按照以疏促禁、以堵促疏相结合的方针,逐步完善长效机制。

(四)对94号提案《关于加强对S101公路沿线两侧加工农副产品机械设施污染环境管理的建议》的答复:1、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结合4.22地球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等环保日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使环境保护深入人心,加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

   2、强化环境保护监管,统一划定场地,对农副产品加工进行集中进行加工。对不符合规划的加工点,限期进行拆除搬迁,同时联合供电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采取联合执法,对拒不拆除搬迁的加工点进行取缔。

3、加强设施运行监控,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农副产品加工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4、加强部门配合,及时与各相关单位和乡镇政府通报相关情况,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农副产品加工点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同时依照《XX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依托乡镇强大的网格体系,严控农副产品加工点准入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农副产品加工点一律不予审批建设,供电局一律不予供电,市场监管局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未批先建的加工点及时发现及时进行处理,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做好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是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虽然今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但是我们感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与委员们的沟通交流还不够,影响了委员们对环保工作的全面了解。二是一些议案提案的内容涉及面广,仅凭环保部门难以落实,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三是受政策等客观因素的限制,一些提案的办理工作还不能立即落实到位。

在今后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局会一如既往重视此项工作,并通过对提案的办理加以梳理分析、采纳吸收、参考提醒,以此来促进和提升我们的环保工作。最后,谢谢各位委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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