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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7年上半年司法局2基层股工作总结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7-6-30 16:28
标题: 2017年上半年司法局2基层股工作总结
2017年上半年司法局2基层股工作总结
2017年,基层股在县委政府和市县两级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保驾护航。

一、人民调解工作


2017年1-5月,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454起,调解成功1373起,调解成功率达94.43%。与去年同期2070起相比下降29.76%。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29起、邻里纠纷452起、征地拆迁纠纷36起、财产纠纷30起、村务管理13起、劳动争议纠纷 19起、合同纠纷6起、环境保护纠纷20起、山林土地纠纷216起、交通事故纠纷342起、物业管理纠纷25起、消费纠纷14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2起、涉法涉诉纠纷3起行政争议和政策性诉求各1起、其他纠纷135起。具体做法:


(一)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依托全县15各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共建立调解组织162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5个,村级调委会138个,社区调委会6个,专业性调委会3个),选聘人民调解员811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方参与的“大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二)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 。县司法局对各乡镇调委会的骨干进行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发给结业证书,由他们持证对乡镇人民调解员通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等方式进行培训,1-5月份全县各乡镇共培训人民调解员160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逐步建立起一支组织规范、业务过硬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深入宣传,提高调解工作的法律效益和社会公信力 。通过宣传《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的深入人心,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四)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从案件受理到协议达成以及人民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制作都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效果。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工作职能,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提前介入,做到因
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逐步建立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工作。利用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监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


(二)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


(三)继续抓好各司法所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四是组织机关五老同志到服刑人员家中看望慰问未成年子女,送去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


三、司法所工作:


2017年,按照四川省司法厅的要求,对15个司法所进行规范化打造。从外观标识标牌的规范化制作,到室内制度的上墙都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除去小河司
法所正在装修外,其余14个司法所都严格按照要求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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