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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读党员干部修养镜鉴心得体会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7-6-20 15:24
标题: 读党员干部修养镜鉴心得体会
                                              读党员干部修养镜鉴心得体会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之际,我再次阅读《党员干部修养镜鉴》一书,感触更加深刻。以其中的100个案例为鉴,反观自身,我认为,公安基层机关党员干部应该自觉主动地抓好“廉洁自律、自我警示、接受监督”三关,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廉洁从业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规避廉洁执法风险,为公正执法保驾护航。

  一、在党性修养上下功夫,把好廉洁自律关

  “明事理而不妄取,尚名节而不苟取,畏法律而不敢取”,这是古人自律养德的三种境界。深刻剖析《镜鉴》中的违法违纪案例,我觉得对于新形势下的党员党性修养,应该继承和发扬我国的传统文化,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按照共产党人的更高要求和标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来增强领导干部的道德自律,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廉洁自律,忠于事业,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本色。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阐述到“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因,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因而,要想反腐倡廉,增强党性,必须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特别是作为一名公安战线上的党员干部,掌握着国家的公权力,肩负着依法治国的使命,必须要比其他人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多学习、多读书,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始终做到慎始、慎独、慎微,时刻提高自己抵御不良思想入侵的能力,严于自律,公正严明,真正在廉洁自律方面不出意思纰漏。

  二、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把好自我警示关

  《镜鉴》列举的大量案例中,绝大部分党员干部都有过拼搏奋斗的敬业精神和令人羡慕的工作业绩,之所以沦落到身陷囹圄的下场,就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思想,弱化了廉洁从业的学习,最后迷失了人生的坐标,所有的付出与收获都随着“一失足”不复存在。由此可以看出,警示教育至关重要,自发的警示教育更是水之源、木之本,只有自身不断学习提高,时刻自我警示、自我反省,增强拒变防腐能力,才能在工作中有如履薄冰般的谨慎,如临深渊般的警醒,做到清正廉洁。越是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就越要抓紧、抓牢、抓实。当前,公安事业面临着新的挑战,作为作为直接面对群众的执法部门颇受社会关注,身在其中的党员干部加强自我警示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在局党委对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严格要求的同时,局纪委也经常组织干部廉洁从业教育活动,这都为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对照、自我反省、自我警示树立了标准、创造了条件。如果每位党员干部都会在工作之余多思考一点:若走错一步,党组织的信任何在?自己的前途何在?家人的幸福何在?宝贵的自由又何在?那么,这样的效果比通过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在控制贪欲、慎用权力方面会胜过许多倍,更有利于做到警钟长鸣,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

  三、在联系群众上下功夫,主动过好群众监督关

  可以说,经过多年的努力与完善,各级党委针对廉洁从业的监督规范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高压线”的概念众所周知。但是为什么现实中还有那么多的活生生的反面事例,让我们警醒的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创新监督机制。作为公安战线上的普通党员,要学会时刻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不断将自己的言行与合格党员的标准作比较,只有党员做到了主动反省自己、找出差距、发现不足,不断提升自我修养和工作能力,才能达到党和人民的要求;才能在工作、执法的过程中,做到公正严明,做到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才能及时调整可能跑偏的思想和行为;才能做到坦坦荡荡在镜头之下执法。党员干部只要自觉虚心地接受上级领导和群众监督,就会学会并习惯在被监督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就会主动的用法律和规范要求自己,也就会调整心态,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和基本素养,做一个头脑清醒、清廉自守的明白人。公安民警在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言语都代表着法律的威严,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只有加强自我修养和主动自律,过好了廉洁自律关、自我警示关和群众监督关,才能从根本上夯实廉洁执法的基础,成为一个合格的公安战线上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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