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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纪工委书记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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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7-2-22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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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纪工委书记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
街道纪工委书记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狠抓落实。下面,我就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谈两点体会: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党内监督重点,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全会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新的高度,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以“四更”精神带头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一是管党治党定位更新。全会总结了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从严治党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新定位、确立了新构架,推进党的自身建设向制度化方向纵深发展。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审时度势,高瞻远瞩,把管党治党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定位。全面从严治党是新一届党中央管党治党的鲜明标识。从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到六中全会全党集中讨论研究部署,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科学严密的逻辑体系,党的自身建设主体、内涵、任务、意义都得到了进一步凸显,更加突出了坚持党的领导,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相应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使管党治党进入新境界。
二是制度笼子织得更密。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而对权力运行最好的监督就是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约机制,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出了12个方面的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既指出了病灶,又开出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也有治本方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在监督体系上提出建立建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是“两个责任”的进一步延伸和系统化、具体化。两个《准则》、三个《条例》,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期待,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方面又迈出了一大步。让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更加严密,将有效推进监督实现全方位、无死角,杜绝小苗头发展成大问题,减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是纪律规矩立得更严。当前,不难发现仍有一些党内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表扬会”,散漫随意、搞形式主义、批评与自我批评隔靴搔痒、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仍然存在。六中全会瞄准突出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党内政治生活再立规矩,必将进一步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为新一轮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这些规定,对我们平时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不正之风立了更严的纪律规矩,说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正向纵深推进,不仅从严惩处腐败分子,从严监督党员干部,而且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表明了我们党坚持全面从严党的勇气、决心和信心。
四是关键少数更加突出。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就能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反之,则可能给党的形象和威信造成损害。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一个鲜明特色就是都突出了高级干部这个重点,对高级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些都更加突出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无禁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就会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带动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二、精准践行“四种形态”,科学监督执纪问责
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到实处,是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所在,要切实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好监督探头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要抓好学习。街道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了解掌握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精神、基本要求、出台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当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的全会精神上来。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思想脉络,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找准职能定位、全面履职担当,切实提高学习的成效,真正让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有针对性的选编一些发生在全国基层,对街道社区党员干部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 编印《每月一学》警示教育读本,分发给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各社区党支部、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党员干部,并督促逐月进行集中学和分散学相结合,以案促学,拿案说事, 不断扩大教育覆盖面。要以开展《记言纪语纪在心、党规党纪我践行》活动为契机,从组织开展纪言纪语开门朗读知规矩、组织党员干部志愿先行引领做表率、组织评选优秀党员做榜样、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树新风等措施入手,突出展示学做结合的典型教育。
二是要突出宣传。街道纪工委要把强化宣传作为推动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有力抓手,依托移动政企云平台,适时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通过开展“倡廉警语周周发”活动,使促党员干部在举手观屏中潜移默化受教育。同时,要在巩固进小区、进单位、进楼院廉政宣传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近期,结合冬季“小三讲”,组织一次大型的廉政文化进社区文艺演出活动,通过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洁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内容的配乐式朗诵、讴歌为大的党在廉政建设过程中可歌可泣故事的快板等生动活泼的说唱艺术形式,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及群众的知晓率,推动全会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三是要强化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更应该学思践悟,把全会精神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不折不扣贯彻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将学习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党内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的过程。街道纪工委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既要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又要对有违纪行为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及时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惯性,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即使情节轻微,或者是曾经习以为常的“小节”,都要及时处理。根据情况,该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的及时处分处理,也可以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教育诫勉,红红脸、出出汗,时刻警醒党员干部:纪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要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严格落实“一周一检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评”制度,加强对执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街道社区服务窗口、社区清产核资、惠民政策落实、劳动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汛和人武、干部出勤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言出纪随,铁面问责,达到“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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