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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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在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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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7-2-22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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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在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发言
法院院长在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发言
根据读书会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和报告会精神,我谈一下市法院在依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保障我市“四新经济”发展中应履行的职责。
一是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引领。因此,必须自觉用五大发展理念统揽法院工作,在审判实践中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真正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实现相互贯通、相互促进,使五大发展理念真正落地生根,转化成法院工作实效。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的发展理念的认识立即调整,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的发展理念的行为坚决纠正,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的发展理念的做法彻底摒弃。自觉将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与执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结合起来,促进依法履职,深化工作创新,提升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关注经济发展态势。经常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和镇街社区,加强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在依法保障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及时出台司法举措,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关注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统筹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更加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关注各种可能影响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问题,加强对涉诉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有效防范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三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对市场不当干预,依法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审理企业破产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企业改制案件,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对发展前景良好但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坚持差异化司法处置,慎用强制措施,助其渡过难关。鼓励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不轻易以法律未作规定为由否定交易行为法律效力。依法制裁违约行为,鼓励诚信交易,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违约成本。妥善审理涉及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创新科技产业的案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是维护金融创新安全。积极参与我市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活动,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经济社会秩序。加强对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密切关注借款纠纷反映出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影子银行规模的变化趋势,为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提出司法建议、出台司法措施。规范金融创新行为,依法认定金融创新产品法律效力。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促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依法追究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五是保障重点工程建设。把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法院贯彻落实市委“五化融合、城乡统筹”总思路的重要切入点,坚持“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全力支持”工作思路,总结土地使用权流转、建筑工程、道路施工、房屋拆迁、招标投标等类型案件的审判经验,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案件。建立完善涉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案件的“绿色通道”机制和司法应对预警机制,对涉及产业基地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拆迁、征地案件,快速启动立案、审判、执行程序。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破解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难题,依法保障党委政府的工作规划顺利稳妥地推进。六是探索推进审判供给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是一个经济发展新理念,也是一种社会治理新思路,对很多行业都有极强的借鉴意义。适当在审判工作中借鉴“供给侧”思维,有助于提升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对当下正在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亦有裨益。站在“审判供给侧”的角度,法院就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审判职能的需求来做好审判工作,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过程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交易安全,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推行政权依法行使,让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刻下自己的鲜活印记。下一步,市法院将会积极探索“审判供给侧”改革,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让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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