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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几点心得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6-12-2 09:31
标题: 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几点心得
                                     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几点心得



历史和现实均已经证明,消极腐败现象滋长蔓延,“很重要的原因是管党不利、治党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所以,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以来,坚持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抓住了问题所在。十八届六中全会,再度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认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落地生根,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领导核心  
  
面对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课题,我们党的首要任务就是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在实践中形成的党中央领导核心。六中全会在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和执政党建设规律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阐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就,明确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  

  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领导核心,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一方面,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政治立场、政治信仰、政治纪律和政治方向,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谋发展、做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另一方面,要把“四种意识”贯穿到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具体工作和党员干部的实际行为上,坚持政治清醒与行动自觉的内在结合,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要求的全力去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六中全会在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全面部署的同时,明确提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这为新的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的遵循。  

  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方面要树立明确的制度意识,绝不允许和党规党纪玩“藏猫猫”、打“擦边球”。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治本之道,这是改革开放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六中全会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形成的新举措、新经验,对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出制度规定,既有治本方略,也有治标举措,是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要保证准则明确的要求、提出的措施执行到位。从思想教育上,必须强化党章准则和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涵养政治文化,培育党员干部坚定的党章意识、准则意识和党规党纪意识,为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筑牢思想根基;从严明纪律上,必须强化党内制度约束,抓住理想信念、作风建设、组织生活、权力约束、选人用人和廉洁自律等重要环节,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在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的不断完善,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从监督保障上,必须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监督的结合,形成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尊重和敬畏,使不敢、不能触碰制度与纪律底线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常态,使自觉以党章为遵循、以准则为尺度,自觉践行党规党纪和不想违反制度与纪律底线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文化。  

  三、强化权利约束,全面加强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有效约束权力的基本环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六中全会强调了加强党内监督的极端重要性,通过了《党内监督条例》,特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党员这4 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和相应监督制度做出规定,构建了包括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落实有效约束权力,全面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一是强化约束意识、监督意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将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培养和形成对纪律的尊重和敬畏,对监督的习惯与自觉,使严格监督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奠定防止和纠正执行党的纪律宽松软问题的认识前提。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有效约束权力、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通过重点监督,以“关键少数”带头接受党内监督的行为,加上带头执行之前公布的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带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政治责任。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四是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同时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在这样的实践中,特别要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过程中,逐步提炼有效管用的监督途径、方式与方法,推进党内监督的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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