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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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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6-11-19 10:47
标题:
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工作目标,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同心协力、紧紧围绕全局工作部署,认真抓好了不动产登记、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和市政府督办重点项目等工作,为全局的全面建设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不动产登记工作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顺利。我们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省厅的时间节点要求,已于6月28日圆满完成了不动产登记首发颁证任务。在不动产登记颁证初期,我们遇到了权籍调查速度慢的工作瓶颈,为此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研究对策,请求省厅技术单位予以支持援助,经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等单位的共同努力,我们扭转了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全省后进的被动局面,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已跻身于全省中上水平。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和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确保不动产权籍调查高效、平稳、有序实施,我们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做法,目前已基本完成权籍调查测绘单位的遴选备案登记工作。接下来我们计划在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努力提升不动产登记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完成2015年土地变更调查
根据土地变更调查要求,积极协同执法支队、用地科、分局和技术中心,按时完成了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通过了省厅审核,较好地保证了我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现势性,为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报批、耕地保护提供基础数据。
(三)耐心做好权属纠纷调处及群众关心的相关网络问政工作。
权属纠纷调处及群众问政咨询工作是我们地籍管理科的一项繁锁的日常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行动。热情周到,耐心说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截至10月底共回复72件网络问政。
(四)完成了市政府督办的重点项目。
1、完成了市政府督办的XX啤酒81号和82号地的登记颁证工作
2011年市政府同意莞韶园委托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原活力啤酒厂的81号和8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与活力公司破产资产合并共同拍卖。由于该两宗地的拍卖不符合土地挂牌出让程序,导致一直搁置了5年没办法将该土地证办下来,经过我们认真核查案卷,寻找支撑的法律法规,最终我们找到了问题的突破口,我们在该土地登记工作中视同法院拍卖的标的不是新的出让土地,而是81号和82号原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这样使得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我们已于6月1日将该两宗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到了XX啤酒(xx)有限公司名下。
2、完成了类似芙蓉新城、东环线所《涉及村民安置户的办证办法》
为加快推进芙蓉新城和东环线项目建设,科学解决村民安置户的合理诉求,根据陈波常务副市长4月5日召开的工作会议要求,及市领导5月26日对我局《关于对芙蓉新城、东环线所涉及村民安置户办证办法的意见》的批示,经反复征求市规划局、新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浈江和武江区政府意见,我们形成了类似《芙蓉新城、东环线所涉及村民安置户的办证办法》,并于8月份经市土委会讨论通过,并予以实施。
3、配合相关单位、相关科室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督办的以下重点项目
(一)我们及时完成了奥园项目相关的塘湾村委名下韶府国用(2010)第030110188号土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工作。(二)我们及时完成了御龙湾项目相关的西河镇前进村村民委员名下韶府集建(1993)字第030100006号土地使用权其中15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韶府国用(1994)字第特116号土地使用权其中1926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工作。(三)完成目前市委市政府督办的30个项目其中的佰旺美食城、电商城项目情况:一是我们配合土储完成了该宗地上原粤北制革厂土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工作。二是根据法院何金清案的判决,注销了该宗地上何伯连的土地使用权。按照以往经济发展用地的登记发证惯例,现在还需要用地科出具经济发展用地的划拨批复,而后我们即可完成佰旺美食城、电商城项目的土地登记颁证工作。
二、2017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和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解决不动产登记发证中涉及的地下停车场确权、划拨土地和房屋落宗土地的出让金缴交等历史问题。
(二)全面推进全市农村地籍调查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籍发[2015]1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精神,在全市农村宅基地调查统计及数据库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市农村地籍调查,开展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零星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兼顾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补充调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统一工作标准,建立图属一致、城乡一体的市、县地籍数据库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全省统一的地籍数据库标准汇交成果,建设好市、县两级地籍数据库。
(三) 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推进土地登记信息化建设。土地登记档案资料应当统一管理,不得在各业务部门分散保管。土地登记资料以宗地为单位组卷,土地登记簿应专门管理。建立电子登记簿和纸质登记簿。建立健全土地登记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安全保管、查询查阅等制度。
(四) 全面推进数据整合工作,努力提升不动产数据成果的共享和应用,加强不动产登记和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地籍数据的更新维护机制,通过日常土地变更登记,实时更新地籍数据库,拓展土地登记信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土地监管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建立与税务部门地籍数据库共享与交换机制,形成我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的良好用地环境。
(五)为维护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严肃性和成果数据库的权威性,及时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库更新备案工作,扎实做好用地报批工作的基础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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