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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政协民宗委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6-10-29 17:19
标题: 市政协民宗委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民宗委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9月25日,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xx的带领下,调研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xx市清真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民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委员们在实地察看和听取通报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市城区有回、维、蒙、彝、满等31个民族,流动人口约400多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10%。其中,80多人在工业企业工作,100多人在商贸领域工作,60多人在农业合作社(含种植业、养殖业)工作,100多人从事牛羊肉供应、小吃、羊皮袄买卖等生意。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建立了城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系,提高了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成立了xx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组,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站点设在xx市民族团结促进会xx分会(地点在xx市清真寺),并以xx街道14个社区民族工作站、3个拉面馆、1个牛羊肉供应点为联络点。服务站做到有班子、有制度、有牌子、有经费、有台账、有活动。



2、定期组织活动,畅通沟通渠道。城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代表人士经常列席xx市民族团结促进会xx分会和伊斯兰教协会的相关会议,参加学习、教务、走访调研、议事协商等活动,参与其矛盾调处、文明创建等工作。市民委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xx生活和工作的实际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搭建服务平台,工作成效显著。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权,依法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并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目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遇到的经营、租房、就医、子女入学等问题,基本都能得到解决;对于就医困难和发生天灾人祸的家庭,多数从“王贵伦阿訇扶危济困慈善会”经费中帮助解决。



4、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民族团结。通过上门入户走访、问卷调查、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了解党的民族政策,熟悉xx的风土人情,促使他们认同并遵从城市管理规则,融入城市生活。目前我市在城区生活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与本地居民群众相处和睦。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有些部门和极少数基层干部没有认识到民族工作的特殊性,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不重视。他们认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不容易适应城市管理方式;他们在我市城区人口数量较少,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没有形成规模,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不大。



2、民族纠纷仍然存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特色,容易与本地人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民族关系协调工作难度较大。近三年,我市处理了多起由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引起的民族事件。如2012年的新疆馕饼事件、2013年的新疆民族企业债务纠纷事件、2014年的川藏卖刀卖弩事件等。



3、社会融入较为困难。部分住在城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除与本族、本地一同流入的人保持较为紧密的联系外,与xx本地人联系较少,很少参与我市经济、文化生活。部分城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一些非正规经营的行业、企业工作,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自身也缺乏获取社会保障的能力,使他们的工作、生活处于无保障状态。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与少数民族联系密切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关执法部门要多了解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执法过程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完善调处机制,优化工作手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办事,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加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原籍地相关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服务站的作用,及时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情况,定期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防止将一般性纠纷事件上升为民族问题,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3、主动搞好服务,解决实际困难。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并在城市低保、廉租房、医保、优抚等方面为其提供更多的方便。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建设xx市“少数民族之家”,为城区少数民族人员提供一个服务和活动的场所。积极向企业推荐少数民族务工人员,使他们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家庭,除在重大节日上门慰问外,在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方面给予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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