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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某县劳动仲裁工作总结汇报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23-7-24 20:47
标题: 某县劳动仲裁工作总结汇报
某县劳动仲裁工作总结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严把立案受理关、庭审关、时限关,严格规范庭审程序,严肃庭审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仲裁时限规定,做到时限内受理、送达、结案。处理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实行一案一庭制,简单争议案件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及时结案。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仲裁专项经费等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宁人社发〔2012〕214号通知,自2021年度开始核发调解仲裁办案补助。


近年来,针对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较多、争议多发的情况,对用人较多的海原县民政局,利用沟通协调的方式,疏导由法院直接调处纠纷30余件,对用人较多的卫生系统、住建局等单位,利用约谈沟通、调解、裁决的方式,引导和推动用人单位积极主动诉外化解养老保险费欠缴纠纷500余件。


为落实2022年3月23日XXX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关于补缴代课教师养老保险费的精神,使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尽快落实到代课教师个人,确保代课教师老有所养,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2022年4月底至2022年6月27日期间,仲裁院对我县编外聘用代课教师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事项,指定独任仲裁员启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个别咨询答复、统一提供仲裁调解所需文书材料模块服务等方式,指导县教育体育局于2022年5月27日集中审核申报后,仲裁庭利用端午节假期、双休日和工作日早晚加班,依据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XXX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补缴养老保险费《协议书》、申请人受聘时间及其在岗情况的《证明》、申请人补缴费期间的工资表等证据材料,对教育体育局申报的60名代课教师申请补缴情况,在书面审核的基础上,组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代理人进行当面核实,并对核实的事实以及补缴费期间进行签字确认,当年完成60名编外聘用代课教师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


二、存在问题


我县2013年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来,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编制3个,实际在岗2人,一直没有稳定的书记员等辅助工作人员,远远不能满足仲裁庭的组庭及办案需要,严重影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有效、及时处理。加之近年来我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以及县外企业用工纠纷数量逐年上升,各部门、乡镇自主编外用工潜在的纠纷隐患巨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因为办案人员数量限制,不能及时有效组庭,大部分案件被动严重超审限,既严重违反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法定程序,又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1、继续努力落实调解优先、重在调解的原则。


2、按时限要求完成区、市、县下达的各项仲裁工作任务和指标。按时限要求完成劳动争议仲裁日常工作。


3、梳理投诉的劳动争议,对仲裁范畴的案件及时审查立案。


4、认真梳理、积极协调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欠缴纠纷,在处理主诉争议时,继续对违反劳动法律政策规定欠缴养老保险费的行为,本着节约社会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一并作出处理。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及时化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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